破產還是分期付款?
最近動了兩個手術,這裏的收費名目繁多,醫院要收錢,醫生也要單獨收錢。手術之前問了醫院,覺得費用可以承擔,現在bill一到,各種費用加起來已經比計劃的要double 了。另外由於沒有注意到保險裏的具體條款,例如每個手術保險支付的上限,現在自己要支付2萬多美元,已經遠遠超出了我的支付能力。
想問問大家有什麽好的建議嗎?如果沒有錢,是不是隻有選擇破產或者分期支付?兩者各有什麽利弊(是否影響信用和綠卡申請)?還有,好像以前的帖子裏談到分期支付隻是說和醫院,和做手術醫生也可以嗎?
就我的具體情況而言,主要的bill是來自三方,即兩個醫院和一個做手術的醫生。如果要協商分期付款,是否要一個一個地去談?可能集體協商嗎?如果無法集體協商,是應該先解決一個再考慮其他,還是應該同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