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就是短工。想讓員工不走,那就別用合同工啊。

來源: 2019-02-11 04:33: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很多人似乎都有這個疑慮,跳槽太多是不是不好啊?對此我隻能表示,如果你還在顧慮這個問題的話,那隻說明你還不是人才。你知道招一個真正的人才有多難嗎?就我這次應聘的這個工作,都招了有大半年了,還沒招到。我這次麵試其實發揮得並不好。麵完後我打電話給獵頭說,今天麵得不是很好,不過估計還是會有戲的。話還沒說完,那獵頭就在那頭叫,他們給你下offer了。他們居然連一個小時都沒能忍住:)。

員工要跳槽,那不是員工的錯,是老板的錯。說句實話,一個優秀的程序員和一個垃圾程序員,他們之間的工作可以差多少倍?比爾蓋茲說,剛開始我以為是十倍,後來我發現是百倍。當然,我覺得百倍也誇張了,但真的差好幾倍是沒有問題的。但一個優秀的程序員,和一個垃圾程序員之間的收入能差多少倍?一倍了不起了吧。可是我們的老板們,他們就是不願意多給這一倍,甚至連10%都不願意多給,然後他們還要怪別人要跳槽。:)對此我很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