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人,把自己的錢投給某個投資公司,前半年,本和利息全還給他了。然後,他又把更多的錢 投入這家公司。結果這次投資公司卷款而逃了。 這個人不去法院告狀,卷個被子,就跑到市長辦公室打地鋪去了。說不還錢,就要住下去。這就是 目前很多中國人的素質。掙了錢,自己拿起來。出了意外,那就是政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