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上麵各位討論。這事確實有爭議,多數人認為是我的錯。
來源:
二泉映月09
於
2010-08-15 16:14:50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不知各州法律會不會稍有不同。我在法律壇也貼了,那裏反而很少討論,但有人說我亂編故事,有人說我誤導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