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客不好找,想把人家房客留住,在不虧錢,或者隻虧些小錢但能拿到對你很重要的房租的前提下,自然應該答應對方的要求。 感覺這個房客的兩個要求都不合理,正常情況下房東都不會考慮的。你卻照辦了他的第一個要求,對他的第二個要求也不敢忽視拿到這討論。莫非你房子很難找到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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