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問題

來源: 2006-09-28 19:38: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前一陣子我被我再次丈夫毆打,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我報警了,現在已經提出了離婚.目前情況是這樣的,我剛找到了一份臨時工作,大概隻能幹兩個來月,那麽在法庭上會不會因為我已經有了工作就不判他支付我贍養費用呢?我們結婚才一年多一點,我到美國也才3個多月,會不會因為我們結婚時間斷,共同生活時間更短也不判他支付我贍養費呢?他現在拖著不離婚,已經找借口推遲一次離婚開庭了,如果他就這樣拖下去我該怎麽辦呢?我現在有臨時綠卡,也有法庭給我的保護令,但最終虐待判決還沒下來,要再等兩個月起碼才能開庭,請問這對我離婚有防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