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麵的餿主意就是沒有滿足美國領養人必須是在原小孩親戚出生國與之生活兩年的條件,
來源:
水中撈月
於
2015-06-26 14: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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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先用別的簽證帶進來來讀書,然後接著申請領養移民。違法,違簽證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