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法還有規定

來源: 2015-06-26 09:32: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七條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係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製。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係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