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規
來源:
單身老貓
於
2015-06-26 09: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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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
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第17條
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
撫養人與被撫養人的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發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日期】1998年11月4日 【實施日期】199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