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把孩子直接放進公司占其25%,這樣子就跟父母的
遺產額沒有半毛關係?如果要接收的話是額外的父母再給的不超過2千多萬不用上稅?
我還想著在我們孩子成婚前把他們的50%受益者權力先收回來(沒辦法,人性就是自私,誰知道孩子們以後的婚姻會怎樣,先保護好自己孩子再說)
這麽看來不用收了,以後再給別的不超過2千多萬就行了,這50%是不算在裏麵的。
這樣理解對嗎?
謝謝老大。
哦對了,他們隻是受益者不是owner and trustee,這和老大的Family trust LLC 是一回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