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人,穆斯林。之前不多事,兩個月前突然說買了房子,要搬走。lease還有九個月到期。還說最後一個月房租不付了,押金扣。我說不行,就不聯係了
然後突然搬走,房子弄得一塌糊塗,把垃圾和家具都放到草坪上。我們在vacation,根本不知道,回來後被town罰了500,然後花了650把垃圾處理。修房子又花了幾千。
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請問怎麽處理比較好?小額法庭麻煩嗎?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