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一個同事,本地出生長大的白女。她一起長大的發小,也是白女。30年前結婚生了一個baby,可是她老公
也是本地白男,經常打她,有了baby後也沒有好轉
她聯係了本地的保護婦女兒童的組織,一個晚上趁老公不在,那個組織的人帶著她和baby連夜去了我們這裏BC內陸一個偏遠的城市,從此她和baby在這個城市隱姓埋名生活,至今已經30年了
和電影裏一樣,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