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你說的“那張紙”,哈哈。 其他吃苦什麽的,好像是“應該”做到的,有思想準備的,雖然一開始接受不了,後來就是咬牙堅持就是了。我有一朋友幾年前去出差過,上吐下瀉幾乎覺得要回不來了。所以我這次走前是特地專門找公證人立了一個簡單“遺囑”的,當然不是找律師的那種正規的will。好笑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