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容易,實施起來難。首先要能找到他人去哪裏了,否則法庭傳票沒地方送

來源: 2012-07-23 16:55:2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請律師找?要花錢!

其次,要花費時間精力,你的時間比不工作的窮人要昂貴的多!

可能會麵臨報複。他一無所有,怕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