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我是這才知道! 太感謝了!

來源: 2009-02-12 09:55:5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具體怎麽操作呢?

我是給他發了EMAIL附簡曆;他以前對我的工作還滿意,特別是我的工作態度;曾經也爽快地答應要給我做REFERENCE...所以這次我又去找.實在是百思不得其解為何他不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