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

來源: 2011-03-28 15:29: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你不想把個人和業務分開,你就不要搞“公司”Corportation。隻要做Sole Propriertorship就好了,這花的全是你的,賺的也全是你的。

如果你搞了個個公司,公司和你個人就是兩個獨立的entity,如果帳目不清,那麽你公司就是無效的,也就是公司不能給你“有限責任”的保護。

從你的表述上看,你是提供“專業服務”賺錢,很可能你的情況不注冊公司更好,弄個DBA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