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先生最近申請了一項專利,想成立公司自己開發生產。我們有一位朋友說認識一些投資者,願意幫我們找投資,但是希望由他和我先生組建公司成為合夥人,將專利放在公司名下,然後以公司的名義去找投資。我先生因為是搞技術出身,所以想找一個對以後開拓市場有幫助的合夥人,但朋友沒有這方麵的背景,而且專業也完全不同。按我們的想法是事成之後給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大家看多少百分比合適呢?想先把這些說明白了,好做事。沒有這方麵的經驗,請大家幫忙看看怎樣更合理。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