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清楚了,第一個數據是軍人陣亡數,第二個是軍人傷亡數。平民傷亡數,各家的數據有80%的出入。你的1.2千萬壯丁死亡說顯
然是謬誤。 首先1937年至1945年全國實征壯丁1400萬人,不是1600萬 (何應欽:《抗戰八年之經過》,1946年初版,之後台灣文海出版社等出版社多次再版,附錄9《抗戰期間各省曆年實征壯丁人數統計表》。) 其次,路上減員遠低於你說的70%~80%。最壞的情況是50%。最主要的原因是逃兵,不是死亡。還有,軍官虛報人數,吃空餉。到最後落實時,人為扭曲了新兵減員率。
然是謬誤。 首先1937年至1945年全國實征壯丁1400萬人,不是1600萬 (何應欽:《抗戰八年之經過》,1946年初版,之後台灣文海出版社等出版社多次再版,附錄9《抗戰期間各省曆年實征壯丁人數統計表》。) 其次,路上減員遠低於你說的70%~80%。最壞的情況是50%。最主要的原因是逃兵,不是死亡。還有,軍官虛報人數,吃空餉。到最後落實時,人為扭曲了新兵減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