閬中市政府借村委會之名 脅迫簽署廣東省涉法協議——56歲逃離中國 20/42集
2014年6月6日,我再次踏入北京接濟服務中心。這口掛著“分憂解愁”之名的窗口,實則是一個精準捕捉上訪者的陷阱。我隨即被強行押回閬中市,開啟了又一段滑稽而又屈辱的噩夢。
抵達閬中後,等待我的是十日行政拘留,隨即便被秘密轉移至隱匿在花果山養老院裏的“黑監獄”。在那裏,雙龍鎮政府的人員對我實施輪番看守,空氣中充滿了囚籠的壓抑。雙龍鎮黨委書記屈英多次以那種居高臨下的傲慢挑釁我:“你小時候是不是沒挨過打?”
7月3日至4日,閬中市人大副主任黃風林率眾現身。這位本應代表民意的官員,竟然當麵叫囂:“他們都是練過少林武功的,給我動手!隻要不弄出人命,責任由我黃風林擔著!”他隨後拋出了那句徹底踐踏司法公正的狂言:“我就算錯關你三五年,你又能把我怎麽樣?”
在那段日子裏,負責信訪的王素瓊頻頻故弄玄虛,暗示此事“關係到中南海”。無論是層級勾結還是個人私怨,我已無從辨析。此時,我的家人正絕望地奔走於派出所、公安局與檢察院,卻求告無門。
7月9日,這幫人將我的家人強行逼至關押點,以謾罵與威脅為武器,強迫我抄寫預設的文件。次日,他們再次利用家人的安危作為籌碼,強行逼迫我在一份《廣東省涉法涉訴息訴息訪協議》上簽字。直至那天深夜,我才得以走出那座荒唐的囚籠。
荒謬的是,這份在暴力威脅下簽署的協議,自誕生之日起便未履行過任何條款,也未支付過分文補償。它根本不是一份法律契約,而是一件用來摧毀依法舉報控告意誌、強迫公民屈服的刑具!
7月14日,我帶上所有的證據重返北京,向國家信訪局提出嚴正投訴。然而時至今日,依然石沉大海,無人問津。我想問問閬中市政府:借用村委會之名,跨境幹預司法,強迫簽署涉及廣東省的協議,這難道不是對司法公正最明目張膽的淩辱嗎?
何大才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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