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律師發文痛批汪小菲 大S轉發評論:人人都該讀


2022-12-05 17:47:17 by 西岸-影

這事情表明大S是個蠢人。
這件事至少有兩個層次,法律層次和社會輿論層次。大S告汪小菲不給孩子撫養費,但如果汪已經給了很多錢,人們自然可以認為大S是挪用了孩子的撫養費,而不是汪沒給。事實上汪給的錢在台灣屬於天價,不是普通人能有的,這種情況下大S喊沒錢,實在是脫離社會常識。
據說汪在離婚協議中並沒有區分孩子的撫養費與大S的撫養費,因此客觀上大S有鑽空子的機會,也就是可以挪用孩子的贍養費,那麽根據墨菲定律,大S一定會鑽這個空子。她是不是這樣不重要,社會認為她會這樣才是最重要的。
不論實際情況是什麽,社會輿論會這樣認為,那麽大S的人設就完蛋了。她屬於公眾人物,靠的是社會輿論混飯吃。但汪小菲不是,本來就不是什麽太好的名聲,花花公子算是好的稱呼了。
其實法律層次的東西不重要,就是因為大S是公眾人物,因為什麽律師的,沒人在乎。
這事情在摧毀大S人設和公眾形象的同時,也讓汪小菲有所得,且不說因為事件導致的社會關注在他家生意上的刺激作用,從泡妞的角度來講,女人們知道了汪不僅確實有錢,也願意給錢,後者是最重要的,而不在乎多少錢,這讓汪更容易泡妞,還同時混了個好爹的名聲,女人看重這些“素質”。
所以說大S是個很愚蠢的人。
汪小菲和大S的結婚時,當時國內朋友傳出來的說法是當時大陸富人圈時髦泡港台女明星,這不過就是一個例子。
大陸富人也不是沒有泡過大陸的女明星,但大陸明星大多數有大學相應專業的學曆,成為明星後自身能量很大,可能比很多富人都大。而且與生意圈子其實並不是很直接,因此不好蒙那些女孩子。而且大陸明星相對路子多,並不在乎得罪大陸的富人,反正有錢人遍地都是,你不給我投資,自然有人願意投資。就是不那麽把大陸富人當幹部。
而港台明星盡管名聲可能大,但不是地頭蛇,進入大陸市場需要人捧場,因此需要商界聯係,也就容易成為玩物。
大S大概是完蛋了,這種人一旦人設不行了,再多的錢都沒用,因為心理衝擊會不同。另外一個北京朋友圈裏的說法很有意思,汪算是北京人,對於大S這種人的心計基本是沒什麽警惕的,很容易就被算計了。如果對方是個北京女孩,根本就不會有這種drama,而這就是北京女孩與其他地方女孩的最大區別,一般的說法叫大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