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汪小菲被曝偷腥染病,大S絲毫不留情麵開撕…


2022-12-05 13:53:26 by HenryCharles

鄧高靜律師全文:

欠錢不還的才是真大爺。欠錢不還的還被全網追捧。借幾千萬給他讓他寫個借條都能被全網罵。
以你之名開酒店,是為了用你的明星效益,然後再向你借錢投資酒店,是為了用你的錢投資酒店,錢和名你都出了,但酒店的股份裏沒有你的份,離婚時酒店相關的資產和未來收益也不歸你,借給他投資酒店的錢也沒按時還回來,就這樣你還要被全網罵心機罵綠茶,被他罵不要臉,好像欠錢不還的人是你不是他。
那個離婚調解書也一樣,給你畫了個大餅,從協議上看承諾給的不少,但到履行協議的時候就各種理由不付,你依法起訴維權,然後你就被他罵被他媽媽罵被全網罵,好像欠錢不付的人是你不是他。
那個離婚調解書,是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及雙方律師在場的情形下簽署的,自雙方簽字時起就具備法律效力,和法院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裏邊也寫清楚了如果你再婚或者與男友同居,他不再支付房子裏的電費,他要付的是孩子的撫養費和孩子相關的費用,他拒絕按協議約定支付孩子撫養費,你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要求他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結果他在網上說不想付電費,引導輿論認為你是在追討電費,引導輿論網爆你,他媽媽還利用攻擊你直播賣貨撈快錢,還說你才是心機女你才是綠茶,好像欠錢不付的人是你不是他。
你在台灣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以調解書的方式確定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然後你在台灣再婚完全合法,台灣法院調解書確定的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大陸司法也是認可的,即便沒在大陸法院申請司法認可,也不影響你們已經解除婚姻關係的事實,有法院調解書確定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的前提下,不在大陸民政部門領離婚證更不妨礙你們已經解除婚姻關係的事實,就像在大陸離婚,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的,也無需再去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就是離婚證明,無論是依據大陸法律還是台灣法律,你都不會構成重婚罪。但是,他媽媽還在直播間說你涉嫌重婚罪,引導網友對你進行犯罪攻擊,像是婚內出軌的人是你不是他。
離婚調解書裏寫清楚了你有權刷那張信用卡維持你的消費習慣,而且這個條款沒有再婚限製,那個信用卡刷卡記錄和你購買的服飾首飾的金額也並沒有一一對應,但是他把信用卡刷卡記錄和你購買服飾首飾的記錄一起發出來,引導輿論認為你買的服飾首飾都是刷那張信用卡,再次升級對你的網爆,像是把信用卡停了(刷卡失敗)不讓對方依法院調解書刷卡的人是你不是他。
離婚調解書裏,對於哪些條款適用再婚限製,哪些條款不適用再婚限製,都寫得清清楚楚,但是他媽媽卻一直在直播間說你承諾過不再婚,像是你簽的不是離婚協定是守寡協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消費你的明星效益,問你借錢,婚內出軌,離婚調解書給你畫大餅,離婚後引導網友對你一家進行網爆,你真是遇到老實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