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柴玲公開早年被強奸引熱議 曝細節具體(圖)


2015-01-18 13:31:54 by yhxqj2015

網民公審大淫賊遠誌明牧師

所有跟貼·加跟貼·論壇主頁
送交者: 1989年 於 January 08, 2015 00:25:35:


lovingdadd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44:00

遠誌明原來是這麽個偽君子, 嗬嗬

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38:03

這位宇宙的創造者,創造曆史及西方文明,擁有20多億信徒的神確實大有能力!!

他把滿身汙濁的遠先生變成一位愛家的好丈夫,好父親,孩子還上了哈佛大學。
他把滿身汙濁的自私的抑鬱的我變成一位樂觀,有愛心的,樂於服務他人的人。
他是一位能改變人生命的神,不管你是困苦的,抑鬱的,或是生病的,軟弱的,神會為你翻轉!!

如果信主之後的遠先生做了這事,大家可以拿來說事。是不是信主之後這20年,他沒有什麽大錯呀???
沒貪汙,沒二奶,沒離婚,沒打壓異己,還做了無數善事。

呂奉先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37:34

這個人瘋了吧。

北卡山人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23:29

這世道真是爛透了,沒有最爛,隻有更爛。

雨天yutian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22:57

不管怎麽不喜歡柴玲,在這件事情上,相信柴玲。撒謊與否,上帝都在看著。

Sincerit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21:23

這個女人真的沒救了!

山地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17:11

受洗前的罪,受洗後受洗後就不追究是一個好辦法。柴林叫她的老公去強奸致明的老婆然後也去受洗。

殷周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14:00

無論什麽事物,到了中國人(包括海外華人)當中都會被扭曲、變異,即使是宗教也不能幸免。看看中國的佛教就會明白一切。

維真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04:02

基督教本身就是一個強奸教嘛。你隻要做了教徒,就是接受比洗腦肮髒百倍的奸腦。

eyefinit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20:02:06

我感覺柴和遠之間的這個事情是真的,但絕對不會是強迫的。不然的話,如果柴玲20年前那麽銘心刻骨,她早就報警了,或者拖著遠要扶正,既然這些都沒發生,可以想象柴玲對性關係已經沒有那個年齡的女人應有的執著,早就習慣成自然了~。想隔那麽多年再跳出來,或許是覺得同樣是基督徒,為什麽遠是名聲在外,柴自己確"埋沒", 看來怎麽樣也要拖遠下水。這個女人沒救了。

地球客旅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47:59

倒底是強奸還是通奸,期待遠弟兄給????說法。

向東去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47:36

你說為什麽呢?因為你不知道答案!

望西北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38:02

OMG

不老男人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36:00

除了那強奸嫌疑犯牧師,其他牧師在這一事件中的表現也很差,問題是為什麽還有那麽多人願意到教堂去聽那些人的“瞎掰呼”。

yilupingan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28:47

柴玲和背後的魔鬼這下如願了。

向東去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25:00

先搞清楚好不好,如事情屬實,是在信主之前,不是之後,不要把先後顛倒了。記住,人都會犯錯,問題是有否改正。

向東去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24:57

先搞清楚好不好,如事情屬實,是在信主之前,不是之後,不要把先後顛倒了。記住,人都會犯錯,問題是有否改正。

向東去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24:56

先搞清楚好不好,如事情屬實,是在信主之前,不是之後,不要把先後顛倒了。記住,人都會犯錯,問題是有否改正。

funplace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21:43

這樣看來, 民運要比共產黨幹淨百倍。 看看共產黨的那些頭頭的所做所為,比這要惡心百倍。

向東去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21:02

SLUSA, 不要侮辱牧師,或許有些牧師出賣靈魂,但不是所有牧師,就如吃飯會噎死人,噎不死的不是人!

傻人兒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20:58

柴玲和遠誌明隻不過是時代的垃圾。他們既要當了X子,還想要立牌坊。遠誌明更是披著宗教的外衣,幹著低級下流的無良之事。他以為自己幹了壞事,可以在宗教外衣的掩護下,作任何傷天害理的不法行徑,再到小黑屋裏一懺悔,就可以洗心革麵從新做人了。不要下地獄,可以進天堂?哈哈,何以見得?這是和佛教的根本區別。佛教的教義,告誡人們與生俱來都不要做壞事,寬宏為本,普度眾生。否則就去不了極樂世界。柴玲自己可憐,倒是勇氣可嘉。自己幾次三番的把自己赤裸裸的公布於讀者大眾麵前,任人嘲諷譏笑。為何?是聲張正義?還是嘩眾取寵?我們不得而知。(本人沒有任何宗教背景)

向東去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14:09

何以見得遠誌明講的道是假的呢,他每隔一二年被邀來我們這裏講道,講得很好,說他誇大自己,沒有這樣,見證總是要說自己,不然哪是見證。做錯事,當然要承擔後果,並不是信主後就一筆勾消。信主的人同樣要為他的錯誤行為付代價,殺人償命,聖經講得清楚,隻是美國現在走偏太多,不少州廢除了死刑。那位俄67,我很驚訝說你認識的那位中國博士女牧師,居然告訴您人可以隨便犯罪,在死前懺悔就可以得救上天堂,會有這樣的福音派牧師,況且誰能知道有最後懺悔的時間呢,如真這麽說,請找找另一個教會的人問問。還有五六十歲的美國人,你怎知道他們年輕的時候不信呢,現在去多了是因為有時間。

pingpong123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12:57

一丘之貉

宋喬1981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11:07

什麽耶酥用自己的寶血洗刷了他的所有罪惡,他已經得救了!胡扯!他首先要認罪,若果不認罪不會得赦免。
————————————————


加國閑人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4:35:54
就法律上來說,這事已經過了追訴期,而且,柴玲也拿不出任何有效證據!
就道得上來說,人家當年不是教徒,幹了很多罪惡,可人家如今已經受洗了,耶酥用自己的寶血洗刷了他的所有罪惡,他已經得救了!如若不服,可找耶酥說理去

snail_chen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08:03

極毒教,信野鼠的,就這德行,沒什麽奇怪的。

yilupingan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9:01:07

指責強奸是要有證據的,柴玲的說謊曆史可從89追溯到現在。這麽臭名昭著的人怎麽會有人信他。

youyuanfun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57:49

看來,這些民運“領袖”,所謂“牧師”,其實是一夥獸!

yilupingan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52:54

一對男女通奸的普通事件。我是打死也不相信強奸。

右邊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46:45

柴玲也是個基督徒,是張伯笠帶她信得耶穌,都是一個圈子的人,此時彼時,物換星移,舊人也成新人。基督徒是用心靈與誠實去敬拜上帝,麵對上帝,我們每個人都汙穢不堪,這個十字架再沉也得扛著往前走


yilupingan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43:08

別拿測謊器說事兒,對說謊成性的人,測謊器完全無能,卻對老實人測出完全不實的結果。連法庭都不認可使用測謊器。

人間無樂土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42:56

如果屬實遠誌明會進監獄?

yilupingan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38:51

別拿測謊器說事,對說謊成性的人測謊器不管用。對老實人測謊器甚至會誤認是在說謊。測謊器的結果在法庭上都不認可。

翠湖大觀樓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38:51

都20多年了,柴玲才拿出來說事,想炒作什麽?就想問問:她這種6.4的既得利益者,還想炒作什麽?

裹屍布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29:33

她算是值了! 還有人那麽重口味! ---趴在垃圾堆上是什麽感覺?!

劍吼西風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25:53

強奸犯不能奸完說個信主就了接了。

丹佛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22:29

如果屬實,遠誌明應該認罪悔改,求得上帝與兄弟姐妹的原諒。

Beacon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19:28

基督不可以罵,阿拉可以罵,聖經不可以燒,古蘭經可以燒。這就是自由民主先進的普世價值觀,這就是以米國為首,我們大日本帝國也遵從的行為準則之一。

prodogg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13:25

lapdm, 不如你替世界20億人口去服侍上帝吧。 也許他老人家統一了真主, 撒旦等等後, 也許能賞你不死之生的!

蓬萊擊鼓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11:33

拜托,為何就沒人反向思維一下,遠誌明被柴玲強奸了呢?現在不好意思說罷了。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06:36

那個LAPDM,不是說基督教不怕罵嗎?怎麽馬上就露出凶惡的嘴臉來了?嗬嗬,還好意思說人家穆斯林忍不住罵殺人呢,基督教也這德行啊。

刀客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02:53

希望上天堂的兄弟姐妹:

到了天堂就會發現:左手站著柴玲和遠誌明,右手站著環繞著12個處女的穆斯林烈士。

阿門

摸黑上網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8:01:50

It is not about what had happened before. It is about how he handles it now. To be honest, I do not think what he and the other paster did trying to ignore it was from God.

lewinsk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59:36

應該是單數~
Old Sky has Eye.....

VALad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34:49
笑死我了:
Old Sky have Eye..........

*****************************
天上之蛙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3:37:45

Old Sky have Eye..........

LAPDM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58:25

遠誌明應當按照聖經中所記載的耶穌的教導,向你得罪過的任何弟兄姊妹道歉;否則,你在上帝麵前的獻祭不會受悅納。無論你的犯罪是在“信主”前或後。為他好的牧師們,也應當遵行你們所稱的主的旨意,勸告你們這位“弟兄”去向他得罪過的姊妹道歉,請求她的寬恕、也祈求主的赦免。否則,你們在上帝麵前也不蒙悅納。

slusa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55:17

牧師也是商人,隻不過出賣的是靈魂。

沉沙清流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54:43

“這是他受洗之前的事”

請問,如果對過去的罪惡不能真心認錯懺悔,受洗還有意義麽?

liu98065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52:14

以我對遠誌明的了解和聽了一些他的講道,可以說他是個不信主的牧師。
1。人信耶穌,罪得赦免,但前提是認罪。連強奸這樣世俗的大罪都不認罪悔改,主要是不信神。無知者無畏。

2。遠誌明講的哪裏是神的真道?完全是異端邪說。抬高自己,完全不是出於神

兩個假基督徒做什麽事都正常,人若永遠活在虛妄之中,就是因為人忘了神是公義的。不要忘了一個人得不得救不是自己說了算。所以無論做什麽事都要存敬畏的心。

Laoxiangxyz1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51:00

向東去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4:06:23
柴玲是信徒嗎?教內教外應有區別。我指的是處理此事的方式。1.如是信徒,如此做法完全不符合教導,暫且認為此事是真的,你如此做是要付回公理嗎?你跟他溝通了嗎,事隔多年,你現在要什麽呢,他跟你道歉了嗎,難道不是舊事嗎,不滿意或許你可以寫信給他所在的教會及其他機構,你這樣大肆哭喊你期望待得什麽呢?都50了,你如此做得傷害是否少於你得著的呢,你不但更傷害你自己,你周邊的人,遠誌明及他周邊的人,更傷害眾多的基督徒,授與非信徒以話柄,跌倒眾多人,真為你可惜!!
2.如果你不是基督徒,你則極錯誤地攻擊基督徒。人都有五情六欲,世上那個沒做錯事,知錯而改,不再犯,這就是耶穌基督來世的目的。世人誰無過。就是因為做錯,才選擇成為信徒,且不再犯,那些諸如Lakecloud的,可以休了,就是因為人救不了自己,才需上帝。說說遠誌明信主後有什麽大錯,他不是不斷重複說他是個罪人嗎?柴玲,... 查看完整評論

--1234567-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47:44

這個猿致命看來也不是好鳥。教徒裏下三濫也不少。

LAPDM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44:13

·八戒·:
你放豬屁攻擊人也就算了,但你竟敢褻瀆上帝,侮辱二十多億世界人民的信仰。你無需等到末日審判,一定會遭“現世報”!褻瀆聖靈者,無可赦免!!

刀客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42:16

柴玲不是什麽好人,但她的惡都表現出來了,並不避諱。

遠誌明從河殤的時代對西方文化一知半解,就開始忽悠全國人民。出國後又用他“代上帝言”的機會忽悠海外華人。歪解各派哲學思想,更歪解聖經。

柴玲徹底剝下了遠誌明偽君子的畫皮。柴玲終於幹了一件好事。

遠誌明的這件事兒主要對女教徒的影響巨大,女人很容易受他的迷惑。

VALad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34:49

笑死我了:
Old Sky have Eye..........

*****************************
天上之蛙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3:37:45

Old Sky have Eye..........

mx3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34:19

我看以後誰還會跟著學運瞎哄哄。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33:53

俺沒什麽可樂的,而是現代“天使”太可樂。

Cla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31:57

這位八戒看來是以罵耶穌是私生子為樂。過足癮啦今天?
各位看官,八戒是把他跟我對話的一個帖子搬過來了。
更多的在次:
******wenxuecity***/news/2015/01/07/3928679.html

大奶辣媽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25:34

遠致命也享受了一下共產黨的幹部待遇。

海上飄萍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24:31

這些人的生活真夠扭曲的,不過都是他們的選擇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19:20

大家都先別激動。這個新聞作者是不可信的。

兩岸猿聲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17:54

俯臥撐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09:57

@heaven_俄67 2015-1-7 17:16:....老美們,隻有七老八十的,再也沒精力吃喝玩樂了,才沒事到教堂裏聚聚,開開聯歡會。中年以下,都是稀有動物在教堂裏。"
----------------------------------
無知真是可怕!請問你去過教堂嗎or去過幾個教堂得出如此結論?
-------
@俯臥撐 俄67是城裏的一個左派極端狂樂分子,她說的沒啥客觀性,她的評論我直接跳過不看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13:46

瑪利亞不編故事,按照當時的法律就要處死,處死了也照樣下地獄。既然反正一死,下地獄,不如編個故事當聖母啊。結果,瑪利亞成功了,這麽簡單的道理還用解釋嗎?看看現在那麽多神父替神“播種”,難道當時就沒有“天使”為瑪利亞“播種”?

“天使”告訴約瑟,所以說是“天使”播種。現在的神父不也這樣做了嗎?遠誌明也向柴玲“播種”了啊。難道遠誌明不是傳播基督教的“天使”嗎?“天使”先找瑪利亞,告訴她她要按照神的旨意懷孕,於是就給她“播種”,懷孕後為了掩蓋醜事,再去告訴約瑟,讓這個老實人頂缸。你認為當年的“天使”比今天的遠誌明聖潔麽?嗬嗬


truth_hurts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13:42

這位遠牧師就是一個騙子。不過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信徒們自願地捐錢。誰會跟錢過不去?那位劉彤牧師可謂是誌同道合。

其實宗教也是business. 牧師們也得吃飯啊。

這樣說來,尤它州的莫門教真算是個好教。

jelous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10:44

雖然不喜歡柴玲,但憑直覺和分析,應該是真事。不管強奸誰,強奸妓女和強奸妻子都屬強奸,隻要是違背婦女意願的性行為。

俯臥撐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09:57

@heaven_俄67 2015-1-7 17:16:....老美們,隻有七老八十的,再也沒精力吃喝玩樂了,才沒事到教堂裏聚聚,開開聯歡會。中年以下,都是稀有動物在教堂裏。"
----------------------------------
無知真是可怕!請問你去過教堂嗎or去過幾個教堂得出如此結論?

侃侃侃侃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06:02

撒旦,退去吧。不知廉恥的東西。

注冊筆名被占用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01:42

被王丹還是吾兒開心強奸?
強奸還是順奸?

screaming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01:41

連六四劊子手都能原諒的人,這點B事有啥可念念不忘的。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7:00:39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京港一線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57:55

感覺兩人之間肯定有過關係,但是不是強迫的很難說。
以柴玲的中下之姿,在性尚屬禁忌的八十年代,居然年紀輕輕就多次墮胎,明顯是個不檢點的女人。

cheng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54:02

以前不太喜歡柴玲。但是這次感覺是真話。遠牧師以前犯的錯。和他以後信了主為主做事應該分開看。不能混為一譚,說話沒羅輯吧。

老禿筆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48:53

再嘮叨一句, 老遠這種牧師也是能吹的。 吃神飯而已。 他骨子裏真信? 瞎扯淡嘛/

truth_hurts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48:22

遠誌明於1973年參軍,在北京衛戍區服役,直至1983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哲學係馬克思主義哲學碩士研究生,兩年後轉為博士生。其間在國內各大報刊發表一係列哲學、政論文章,積極參與改革開放研究。[1]1988年,他參與了大型電視片《河殤》的撰稿。[2]

1989年,遠誌明參與民運。六四事件後,遠誌明遭通緝,被迫流亡海外,與妻女分離,父親於他逃亡期間過世。[3]。遠誌明逃經香港、巴黎,參與創辦民主中國陣線,主編《民主中國》雜誌。次年到達美國,在普林斯頓大學作訪問學者,接觸到華人基督教會。

1991年4月28日,遠誌明受洗成為基督徒。同年9月妻女赴美團聚。1992年,入讀密西西比改革宗神學院,獲跨文化研究碩士學位。1995年加入《海外校園》雜誌。1999年參與創辦神州傳播協會,任總編導,並四處傳道。2009年10月25日於舊金山灣區被正式按立成為牧師。

90年強奸,91年初受洗。這個人到底是什麽貨色,真是不言而喻。... 查看完整評論

Beacon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46:52

我們日本人最喜好結交,利用這些中國的民主人士來對抗中國。

老禿筆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46:48

柴女的信譽不太好。 此人道德上沒有底線的。
老遠當年壯年活力足,需要大,這是肯定的。
他惦記上柴女也是自然的,一個圈子裏嘛。
他把柴女找來,不管什麽借口,他有他的目的。
柴女來,看放黃片,因該知道深淺,知道下麵會發生什麽。
結果,留下來,看了黃片,做了男女該做的事情。
沒有反抗,沒有抱怨,沒有報警,沒有報告給其他民運人士。
她認賬了。 可不是麽,痛快了,再說不願意,誰信呢?
尤其,隔了二十年,再翻舊賬,讓人道歉,柴女這廝心思惡毒。
大概看老遠做牧師賺大錢了。
別的人信神,我還能理解。
柴女這廝信神? 我覺得好笑。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46:38

但人的軟弱,當一個人有了一些能力,經常會迷失自己。
基督徒常常警醒,一切能力來自於神。
每人都有自己的軟弱,求神加添力量。

白雲青山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44:03

跟樓下看法基本一致:不喜柴玲,但憑直覺相信她說的話。

至於遠誌明,不過是個投機的大忽悠而已。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43:30

聖經重來沒有要人去信某一個人。
隻信唯一的真神,主耶穌基督。
遠牧師隻是為主做功。

LaBrisa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40:06

不喜柴玲,但憑直覺相信她說的話。

"失去了大地"卻"嬴得了天空"的遠誌明牧師,在這件事上麵借"新人"、"舊人"之說諉過,既卑鄙,也不智。眾牧師偏幫他的作為也同屬不智:一個信仰不會因著信仰者的勇於承認錯誤虔心改過而受損,卻往往是因有意掩蓋罪洐偏離公義而失去了眾人的信賴。

耶穌不是說過"真理(相)會使你得自由"嗎?

ccc888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39:59

看後沉默了許久不知何所雲。 如果, 柴玲撒謊,雲消霧散隻是時間的問題。 如果, 如果,柴玲沒有撒謊,這事遠比罵一聲“無恥” 要可怕的多!! 那是因為他是遠誌明, 大牧師。 那洋洋灑灑的演講( 免費演講? 他知道。),那印鈔票的出書速度,那巧舌如簧, 舉著天堂的招牌, 後麵跟著浩浩蕩蕩的信徒(不知道信上帝還是信他), 還有,還有。。。。。。 人不怕為信仰去死,但極憤怒被信仰騙(或者應該說被傳教人騙), 這是對信徒的尊嚴極大的羞辱!!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39:48

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遠牧師在信主前的生活與現在的生活,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見證。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30:33

無論如何,菜女士能站出來,就非常不容易。
神有神的計劃。
神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28:22

一個遠牧師就讓你們這麽興奮?
在聖經中,大衛王還做過更過分的事呢?
都查一下聖經。
不犯錯誤的人沒有。
聖經中沒有春秋筆法。
希望GCD 也能事實求是。這個不容易呀?
需要獨立的,自由的思維。

淡淡鬱金香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25:49

有證據證明是QJ嗎?還是半推半就

yorkie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23:06

陳芝麻爛穀子的事,早幹嘛去了呀。再說此女也不是善類, 那麽容易就被強暴了,強暴完還不出聲憋到現在才說?可信度不大。估計當時是你情我願,現在男的得罪她了,就來這麽一出。她胡編亂造亂扣屎盆子也不是頭一次了呀。

prodogg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09:02

**nanxun_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02:57
遠牧師就是耶穌的嫡傳親弟子,那還不得護著,應該找上帝告狀去!好像找上帝也沒用,當年上帝不也弄得耶穌他媽未婚先孕。隻能勸才女士忍下這口氣了***

被上帝弄得未婚先孕, 那是聖母! 被牧師強奸, 那叫為了民主而犧牲!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03:35

沒什麽,“天使”在為“瑪利亞”播撒種子,隻可惜這個“瑪利亞”選錯了,如果她成功推翻了共黨,那就替神做了工了。嗬嗬

nanxun_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6:02:57

加國閑人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4:35:54

就法律上來說,這事已經過了追訴期,而且,柴玲也拿不出任何有效證據!
就道得上來說,人家當年不是教徒,幹了很多罪惡,可人家如今已經受洗了,耶酥用自己的寶血洗刷了他的所有罪惡,他已經得救了!如若不服,可找耶酥說理去!
@@@@@@@@
遠牧師就是耶穌的嫡傳親弟子,那還不得護著,應該找上帝告狀去!好像找上帝也沒用,當年上帝不也弄得耶穌他媽未婚先孕。隻能勸才女士忍下這口氣了。

prodogg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52:35

***天才軒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23:29
請不要亂感覺,現在的基督教會裏年輕人很多。不過我同意中文教會的一些東西很極端。還是英文教會比較好。***

因為你不懂英文!

剛正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51:02

jeff2012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23:59
搞宗教的和搞政治的一樣無恥。

prodogg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48:53

***柴玲的信指出,這件事情她是按聖經要求來做的,首先是跟遠誌明個人溝通,希望他道歉懺悔,但對方不肯認錯;二是如果個人間無法溝通,就交給牧師***

lolz. 遠誌明也是根據聖經的要求, 來跟柴玲發生性愛的.

justfish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44:50

把柴鈴的b亮出來看看,看看有沒有被b過

剛正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44:23

遠誌明 就是一個騙子,流氓...

十全老人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41:09

遠牧師能付什麽嫖資,最多送上一盤自己鼓搗的神州記錄片做老柴的搞費。

十全老人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38:23

西諺雲, 魔鬼也會引證聖經, 更何況遠牧師這樣的高級魔鬼,現在肯定是一套套經文出來,和老柴打語錄仗。

天柱山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37:20

本人觀點:

遠牧師作為男人不仗義,女人哪能白幹呢? 柴女士顯然是打上門來索要當年的嫖資的,明白嗎?說不定衣服上還有證據呢? 連本帶息20多年你去了斷吧, 不然要丟掉職位的。

遠誌明

heaven_俄67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27:51

天才軒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23:29
========================================
你說的是中國年輕人多,還是老美的教堂老美年輕人多?

bobby41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26:31

用這來炒作
窮途末路

LengXiao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24:24

民運人士強奸民運人士,靠!

jeff2012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23:59

搞宗教的和搞政治的一樣無恥。

天才軒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23:29

heaven_俄67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16:33
給我的感覺是:
亞洲人特別是韓國和中國人,那些傳教的中國人,傳教時特別喜歡文革式的語言,因為真的很有氣勢,很能蠱惑相當一部分迷茫、孤獨的心靈啊!而那些信教的中國人們,好似發現了一個大元寶,特別虔誠,特別熱忱,好似滿腔熱血都要獻給上帝似的。
反觀,老美們,隻有七老八十的,再也沒精力吃喝玩樂了,才沒事到教堂裏聚聚,開開聯歡會。中年以下,都是稀有動物在教堂裏。年輕人,如果有一個說去教堂的,都能成為別人的談資。反而沒中國和南韓的,那麽鄭重其事。
************************************************************************

請不要亂感覺,現在的基督教會裏年輕人很多。不過我同意中文教會的一些東西很極端。還是英文教會比較好。

三木匠 發表評論於 2015-01-07 15:19:09

柴玲。。。大學就墮過四次胎---若是真的, 這可是個“淫”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