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關於出生公民權,愛爾蘭和德國帶來的不同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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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2026-06-03 18:51:52
如果父母身份非法,在當地出生的小孩沒有資格拿當地的國籍。
LLC
發表評論於 2026-06-03 06:14:00
左B總是用個案來做對自己有利的敘事,廣大不利的情況卻避而不談
Lisland_2013
發表評論於 2026-06-03 04:54:00
歐洲的規則是對的:父母至少應該是合法居留。小孩成年去必須在境內居住很長時間。
北美小鎮
發表評論於 2026-06-03 03:39:34
看標題就知道是牛屎的垃圾。左左哭著喊著說非法移民犯罪率低,結果去年驅逐非法移民導致犯罪率大幅下降。
不能再沉默
發表評論於 2026-06-03 03:01:12
看問題隻看一麵,毫無討論價值。
skylight07
發表評論於 2026-06-02 22:48:06
如果出生在美,一直在美生活,父母也一直在美國納稅,應該給予公民身份。
那些鑽空子,以出生在美,自動為美國公民做保護,又同時為子女申請中國護照,在中國上幼稚園,在中國如魚得水的所謂ABC,絕對應該歸回中國,專心愛中國。美國護照不屬於他們。
nhoj
發表評論於 2026-06-02 22:43:00
公民出生權和控製非法移民是緊密相關的,出生公民權像吸引非法移民的一塊巨大的吸鐵石。論證出生公民權的利弊要和論證非法移民的利弊緊密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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