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華為國際風波未平 國內人設幾乎崩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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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c288
發表評論於 2019-12-06 10:44:48
穀歌再爆報複性解雇員工事件 或因加入勞工團體
穀歌日前在芝加哥遭到一起投訴,指控穀歌非法解聘員工。這也是針對穀歌一係列此類指控中的最新一例。昨日,美國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NLRB)芝加哥地區辦公室接到一起投訴,稱穀歌非法解雇廣告業務部門一名或多名員工,主要因為他們加入或支持了一個勞工團體,並對穀歌的雇傭條款和條件提出抗議。
想象的空間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9:03:49
大企業可以搬出公檢法對付小民,法律的尊嚴與正義如何維持?
風靜水清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8:01:00
從來沒有聽說過“法律事實”這一名詞。英文原文是什麽?
燭光不及LED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6:51:19
BBC是下流黴體。從此可見一斑!
江湖行走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6:48:27
iloveCCP
+1
南北交通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5:29:45
BBC寫手真下流!
南北交通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5:29:19
BBC寫手真下流!
弟兄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3:41:43
比起被整死的劉曉波,這位小李算幸運,說不定是中共進步了一點文明
弟兄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3:37:57
中國是個法製國家,華為是個法製公司
一錘子定音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2:32:13
華為自己都承認了舉報了員工。路過地球瞎了眼洗地,名聲臭了!趕緊換馬甲!
米老康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1:24:00
N+1正常遣散費。N-1是勒索來的。當年給他30萬應該一半是正常渠道啊。公司運作是大有問題![Frown]沒人抱怨公司不代表公司就好。遣散時通常簽下個好來好散的無糾紛協議。他要不是坐了251天監獄他也不會說這破事兒。再起訴公司,大半年要有個新工作,還能掙幾十萬呢!坐監獄的損失![Grin]
吃素的狼
發表評論於 2019-12-05 00:02:19
嗬嗬,天朝規矩,黨管憲法,憲法管草民。
華為是黨管憲法的鷹犬,賞草民251,算是開恩。
Ranier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23:30:00
Plder, 你為華為洗地也得把邏輯搞清楚吧,如果李某得到N+2是因為李某威脅了主管,那麽李某的敲詐罪應該成立啊?政府為什麽放了李?事實是李某有當時談話錄言,沒有quid pro quo的證據。華為的所謂李某敲詐而得到30萬隻是任正非從他ass裏摳出來的想象而已。
mirror1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22:39:27
為了
支持
帶電子腳鐐的江姐
堅決抵製華為手機
plder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22:11:35
大概過程還原:
李某不再被續合同,按規定拿N+1補償. 人事主管跟他宣布時,李某提出2N補償,否則他要把他的部門(不在深圳)的某些不合規的操作踢爆。當時N+1 文件已經搞好,但主管同意錢按2N 計算。主管無法從總部財務提錢(不符合N+1的規定),因此從該部門的獎金中(錢已經從總部財務撥出到該部門)扣除這部分錢,從該部門另外轉給李某。人事主管跟那個部門講了過程,那個部門是否違規無法核實,但為了息事寧人隻好這樣,以後再想辦法補償該部門。那個部門的人很生氣(他們的獎金被扣掉給了李某(30多萬)),不覺得他們有違規,是李某汙蔑他們,覺得是李某敲詐。於是他們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證據不足,放了人,也給了國家補償(當然背後是華為讚助補了警方/法院的窟窿)。至於後來李某想見任正非,則是過於膨脹了。李某後來公布此事炒作,原因不明。
iloveCCP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20:44:15
看到一堆點評,都沒點到點子上,包括國內的所謂專業律師。李某,即使是敲詐,也跟華為無關,華為憑什麽報警抓他?他敲詐的是主管個人,注意,他得到的錢是從私人賬戶給他的,代表的是私下的交易,純粹私對私的行為。看來國內的人,甚至大公司,政府,沒有法製觀念。這麽簡單的道理,都沒人看出來。
打個簡單的比方,我在美國當大學教授,我實驗數據和論文造假,被我的學生女生抓住把柄。學生借此勒索我,要我給他加倍的助研金,並留在實驗室工作,而我又不願意,但又怕他揭發我造假,我就從我個人銀行帳號(而非我的研究經費帳號)給他5萬美金擺平。然後,然後,我學校知道了,當然我也被解雇了,學校呢,還叫告學生敲詐我,嗬嗬, 這合乎邏輯,情理和法理麽?
Elaine_Asia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9:57:00
我們雖然人己經不在中國了,但是是不是應該學習印度人,日本人和韓國人。他們隻支持自己的民族,無論是吃的,用的自己民族製造的才是首選。我們的央央大漢族,天天互撕!悲哀悲哀呀!
Elaine_Asia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9:53:00
如果死一個人或打一場官司就成為新聞頭條,目的性很強哦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9:50:00
可怕之處在於華為公司有強大的影響、支配執法機關的能力。
在不能提供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公安就按華為公司的意誌去抓人、關人,等於華為這樣一家企業分享了逮捕權,和它作對的人,他能很輕易地把你送進監獄。
相信有類似能力的企業不隻華為一家;有強大背景的企業都有這樣的能力,
這是普通中國人人身安全嚴重惡化的表現!
一隻特立獨行的貓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9:49:00
華為活該
長弓手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9:32:25
一個高調講“狼性”而非人性的公司,終於栽進了自己挖的坑裏。遲早的事。
Mbtech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9:32:02
加拿大法官會對這樣仗勢欺人的大公司進行懲罰性罰款。
落基山99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9:25:37
華為靠的是對員工的殘酷剝削起家,還記得有多少員工跳樓嗎?
abraham007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9:09:26
沒剝皮媒體還真仗義,幻想靠著“fake news”把思科之流失去的市場份額奪回來。嗬嗬
金韋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9:02:00
誰敢告華為
西門橋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8:50:03
習近平說了,依法治國,必須在黨的領導下進行。黨,必須在習近平思想的指導下存在。所以習近平自我授權,把自己提拔到了至高無上的地位,他認為自己是全能的上帝。
問題不是習近平有多瘋狂,而是十幾億人的國家居然允許這麽一個瘋子為所欲為,居然還有這些網軍為一個瘋子搖旗呐喊。
歐洲中世紀是黑暗的年代,那時腐敗的教會壓製了人對知識和思想的探索。一旦壓製解除後就出現了文藝複興,和社會的高速發展。中共就相當於歐洲中世紀的腐敗教會,中國社會要進步發展,必須解除中共對民眾的思想禁錮。中共留給曆史的,將是恥辱和黑暗。
Dingxiang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8:42:18
自己都是靠拚命發帖苦巴巴掙點兒小錢的草民,卻非要堅定站在財大氣粗的華為大佬立場上,貶損攻擊其他草民,而且茫然不知國內媒體這幾日的風向,城裏這幾個家夥實在是顛咚錯亂到了一個極致。
西門橋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8:38:04
一個不經過討論,甚至偷偷摸摸就隨便能改的憲法,怎麽根植於人心?
小白菜白又白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8:36:00
任正非就是一個流氓惡霸加無賴,是我D的代表人物
小山初築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8:26:00
這裏有的人絕對已經被中共管出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了
京華人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8:25:50
2019年12月,中國法製網發表文章題為“讓憲法精神根植於人民心底”。文章指出,憲法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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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回答一個問題:黨大還是法大?
路過地球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8:09:25
這小子抓住主管漏洞訛詐人家,主管私人給他一筆錢。
後主管被華為查處辭退,雞飛蛋打,憤而告他訛詐。
沒想到這小子當初錄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而該主管提供的證據不足,口說無憑。
自始至終,並非華為舉報的他。
凡夫俗子零零壹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8:00:39
中國司法還是有很大進步,否則別管什麽錄音不錄音,華為一定能關這小子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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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才是客觀的評價。中國在法治的道路上還有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即使是法治建設比較成熟的西方,大公司有強大的律師團隊,個人要贏公司也不容易。
mate20pro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47:50
崩塌個鬼, 多大點事
看客678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43:00
孟晚舟在加拿大享有一切法律保障的被控嫌疑人的權利。怎麽能拿她和這個華為員工的遭遇相比呢?
晉魯人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43:00
什麽法律武器 ?無辜羈押251天,哪裏有法製 ?和香港5名書店員工被非法綁架中國廣東如出一轍,中國沒有法治,濫用權力已經嚴重影響了中國在世界的形象,倒打一耙說別人犯罪 ?執政公權力收到人民質疑!究竟是誰在為非作歹 ?必須給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一個交代!
過路人_2016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40:00
華為就是個披著愛國畫皮的流氓公司
pconline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30:40
@四月紅楓 磨嘰一小時有錄音,檢察院聽過都說沒有威脅,你沒聽過就咬定是威脅。那我咬定你是華為,任正非的托沒錯吧?
wx3000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29:53
老老實實承認是資本主義製度吧。
onlyanswer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22:00
華為對中興,故事情節堪比黑社會
四月紅楓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20:52
還有老板敢雇傭李嗎?耍小聰明毀一生。
基層草民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09:36
這不是華為自己的問題,中國企業普遍如此尤其是私營企業。有不服氣的隨便找一個有公司工作內容的影視劇,裏麵的各色老板那個德行就能說明問題。應該說已經是社會常態了。有為員工撐腰伸張的們?你去哭去吧,或跳樓跳河吧,沒人當回事。
四月紅楓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59:13
二個人掐架沒有無辜,有一個天使就掐不起來!
李自己說年終獎磨嘰了一個小時,不該要的要了,沒有威脅磨嘰了一個小時?
祖國萬萬歲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58:30
華為不是民營企業。
紅塵枉死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58:19
想想華為是怎麽對付叛將李一男的港灣網絡的 怎麽在起家時讓各地電信局入股而後又退股的 這就是個混蛋公司
lalalaland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57:00
華為沒關你十年就不錯了. 趕快謝恩吧.
四月紅楓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54:03
***mp.weixin.qq***/s/USD_pd5LEECYuMN-3Zf6ng
看看網上爆出的,李洪元事件的最新情況吧,原來,這或才是華為事件的真相!
下麵基本是真相,隻是這件事被一批人利用了,瘋狂帶節奏。李洪元解聘,華為給他賠償了N+1還不行,要2N,還要繼續發年終獎。恰好主管有不好表現把柄,被他抓住了,以此要挾2N賠償,主管怕把柄給捅給上級,隻好挪用部門經費,通過秘書私賬轉給他。後來,華為財務審計發現問題報法務,法務了解到情況肯定要起訴他勒索的,肯定想辦法追回款項的,無奈李洪元比較狡猾,治不了罪。
李洪元無罪釋放也得到國家賠償了,就有點飄了,想借機造輿論再勒索一把,想直接找任正非談,華為肯定不可能就範的,所以昨天的公告就很正常了:我認為你犯法了,我起訴你,如果你李洪元認為華為犯法你就起訴華為。
要知道,檢察院對“法律事實”的認定,而“法律事實”並不一定等同於“客觀事實”。還記得辛普森殺妻案嗎?在“客觀事實”上,辛普森明明殺害了妻子,但是在“法律事實”上,卻因為程序上的瑕疵,沒法判他有罪,讓克林頓總統也扼腕歎息。
這同樣,也華為的困境啊,現在李手握有利證據,有一說一,法不容邏輯,而看證據。華為不能說理,不能道歉,一定是尊重司法,這種表態錯了嗎?沒有錯,但被同情弱勢的文化所抵觸,形成了幾乎一麵倒的聲音。
然而,刮骨療毒,壯士斷腕,公司法度所在,華為不可能為了迎合大眾低頭道歉,任正非也隻能以75歲高齡,背水一戰、一意孤行!
波瀾不驚65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50:59
中國司法還是有很大進步,否則別管什麽錄音不錄音,華為一定能關這小子十年。
空想家王莽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48:20
華為號稱南山必勝客,龍崗不倒翁,他在深圳的官司幾乎不會輸,
在地方上的影響力可見一斑,
world1peace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43:00
憲法都說改就改,還根植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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