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沈陽25層大樓失火 6分鍾燒通頂 堵道車主竟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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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門部關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22:13:46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也發生過差不多的事,死了若幹人,群眾情緒穩定。這次在沈陽市政府的英明領導下,實現了無人死亡,可喜可賀,應該好好慶祝一下,並作為模範典型,在全國推廣。
隨便回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21:22:49
那麽多人擠在一個地方住,自然會沒地方停車。什麽時候人們不都奔去大城市就好多了
雪馨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7:10:10
國內絕大多數小區,尤其建於2008以前的,完全沒有地下停車場,地麵沒預留停車位。可是城市越擴越大,沒有私家車卻又很難。無奈居民小區的人行路都塞滿了私家車。不僅小區居民走路不方便,看上去也很亂。

這就是一個缺陷嚴重的係統,明顯脫節不合實際的設計,沒有強製執行違章停車問題的法律, 很多人自私自利,各掃門前雪是傳統。出了事情就是“領導第一時間xx,緊急工作小組xx“。 最後不痛不癢抓幾個底下人,息事寧人,和稀泥。以後出問題就如此反複,換湯不換藥。

這次我還是發現一個進步,那個雲梯真的很高,可以把水噴到30層樓。
沒事逛逛88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51:26
中國就是人多力量大,一個樓著火就能出動“47輛消防車及235名消防員”,這氣勢老外估計都看傻了。
bopingw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44:00
在中國,這種又壞又蠢的人占絕大多數
fugang888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4:06:58
在法治國家的日本,這要是被抓的。


在真普選的母國,這是隨便野放的。
babyboy1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4:01:51
有這樣的人不奇怪,奇怪的是沒有法律製裁這樣的人?
吃素的狼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3:26:21
嗬嗬,私家車堵路,保溫層助燃,。。。。天朝其實遍地都是類似的火藥炸藥,所需要的就是一把火。
要不,香港出事,天朝就火急火燎,手忙腳亂呢。
poplar250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1:46:57
應該法律規定,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有權從占據消防通道的私家車頂上開過去救火。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占據消防通道的私家車主負責。
NUNU123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0:22:20
違法停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開罰單或直接拖走,而且要上法庭認錯。現在國內該管的不管,樓蓋的富麗堂皇,說不定就是豆腐渣工程,麵子最重要。樓蓋的越高停車位不夠,大家還拚命買車,很多小區把人行道都占了。
5AGDG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0:19:51
有這樣的人不奇怪,奇怪的是沒有法律製裁這樣的人?
總是我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0:19:00
這小子的觀點跟美國國會投反對票那小子類似啊。
老生長談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0:11:08
法庭把他判個10年8栽的就對了. 哦,中國不會判的...
泰傻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09:19:21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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