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左捧孟晚舟 右打前員工…華為再陷輿論風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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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地球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6:02:20
了解了下背景,這事跟華為本無關,他為什麽道歉。
此員工業績一般,按協議解除合同華為給了他N+1補償。
他用舉報違規使用公款相威脅,跟何姓主管要2N的補償,該主管被迫私人支付他2N的補償。此員工錄下對自己有利的錄音。

後華為審計發現何姓主管違規問題,將其辭退,何姓主管補償了挪用的公款。華為發現該主管問題可能是該員工舉報信也可能不是。

何姓主管因為已經事發,一怒之下就報警該員工的勒索。

所以,並非華為報警的。

henri745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5:09:20
一群人大發議論,卻連案子都沒搞清楚.
李宏元本應拿N+1,為了多拿,拿把柄去威脅主管,通過私人轉賬拿到2N,華為查賬發現而報警.
華為沒有錯.李宏元本來就是敲詐勒索.
Wenosoul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4:12:07
嗯,是法國老板,不是華為老板!?
波瀾不驚65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4:03:48
這讓高價搶買華為手機的,為孟晚舟在溫哥華高消費貢獻的愚民們情何以堪啊,哈哈
逐風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3:52:00
隨便說了幾句真話就引來一批罵人的,國人就這素質,好像每個人都是大公司的CEO似的(還沒見過美國的CEO這麽直截了當罵人的,怪不得老中幹不過老印呢)。美國的競爭力就是體現在不給鐵飯碗,沒有全民醫療保險等等。美國公司和員工都是簽的AT WILL合約,就是公司可以隨時沒有原因地解雇你。你也可以隨時走人,互不相欠。曾經幫一家法國公司在中國遣散員工,因為勞動法的緣故,每個被遣散的員工都賠了不少錢。基本就是按工作年限每年賠一個月。當時的法國老板為了一個經理級的員工賠償了2N,以表示感激(事後可沒像華為那樣報警)。我當時經手把現金交給員工,自己一輩子都沒見過這麽多的錢。
隻看不回貼1208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0:30:00
華為也有人跳樓,美國也有沒遣散費的,很難直接說是公司的責任。給了遣散費,卻誣告,做假證,讓前員工進監獄的,那公司就太沒素質啦,應該負起法律責任。
xy999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0:20:35
在中國,這樣的公司不在少數。
他/她不像國有企業的領導,肯定是共產黨員啦,像是黑社會走江湖的頭子,幫主寨主山大王大姐大。
沒有正義,隻有團夥利益。
想不開1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10:17:07
公主的衣櫃裏總是少一套衣服呢
太空風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09:35:03
不要混淆概念,這事兒華為做的確實不地道。
balsam_pear_k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09:22:40
所以華為要不斷地重簽勞動合同。都是有空子可鑽的。總體上,中國的"法律"標準很高,但執行要打折扣,監管也是睜一眼閉一眼,但隻要你反黨,是一定要嚴格執行的。所以很多政治犯都以其他名義關起來。

逐風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09:14:00 但中國是按照每做滿一年企業要補償一個月。你讓一個坐了十幾二十年的老員工走路是要賠不少錢的。
逐風 發表評論於 2019-12-04 09:14:00
所謂天下烏鴉一般黑。這事華為做得缺德那是肯定的。但不要忘了,中國勞動法要求企業對離職員工做出補償是一種連美國都沒有的福利。美國讓員工走路,最多給你兩個星期薪水(除非你是CEO級別的),但中國是按照每做滿一年企業要補償一個月。你讓一個坐了十幾二十年的老員工走路是要賠不少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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