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美16歲少年“手無寸鐵”遭射殺 警方稱開槍合法(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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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什麽是對 發表評論於 2019-10-26 10:36:00
CNN假新聞。
研究研究 發表評論於 2019-10-26 06:58:13
理論上講,犯罪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執行一定數量的死刑是抑製更多犯罪的一種最有效的手法。美國社會沒法合法的對一些重大犯罪分子執行死刑,所以變通的手法就是警察直接開槍打死。美國幾十年來每年被警察直接打死的都在3000人左右(現在已經下降很多)。這就有效的製止了更多的犯罪。也使得美國社會相對的穩定安全。10萬分子一的執行槍決數,是一個比較有效的抑製犯罪的數字。不管用什麽手段!
MMMMM06 發表評論於 2019-10-26 06:15:08
通緝犯逃跑,警察當然可以開槍
侃爺 發表評論於 2019-10-26 04:43:07
應該借幾百個美國警察去香港,讓香港人體驗一下。幾十年前英國警察殺了幾十個香港人,香港人就佩服英國了。
dell_dell 發表評論於 2019-10-26 00:09:11
美國警察這種開槍就致命的做法真是過分。 背後開槍有什麽必要非得致命呢,打傷不就完了, 而且警察都不是單獨行動的
westshore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22:07:05
這種情形很難說是正當防衛,是在逃跑的人背後開槍,顯然對方是不可能對你產生威脅的。哪怕手裏拿著槍,如果不回頭,也是不可能對你產生有效威脅的。
有碼無門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20:58:06
發點兒警察被打死的新聞吧
zzbb-bzbz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20:52:44
民主國家,警察殺任何人都是合法的
輕鬆輕鬆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9:48:38
有視頻證明沒任何威脅,而且是未成年孩童,都可以這麽顛倒黑白殺人無罪,沒有視頻無辜被射殺的該有多少?
東四環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9:46:00
好槍法,派到香港去。那邊的年輕人不跑,直接拿鐵棒和警察對砍。
toto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9:35:34
那是兩回事,遊行中對待衝突用的是不開槍原則,占領華爾街運動的時候,警民衝突也很多,執勤的美國警察被打傷,但是都是應用不開槍原則,這是普世價值
占領華爾街運動中,不少警察也是過度使用暴力,最後被起訴,追究責任,警察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也是普世價值
香港警察給抗議者包裏塞凶器,栽贓陷害,這不是普世價值
香港警察冒充抗議者在遊行隊伍裏實施暴力,這不是普世價值
香港政府視而不見遊行隊伍的五項訴求,抹黑遊行群眾說是要求港獨,香港政府這個行為本身就是在分裂祖國,這不是普世價值


XYZ94538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9:06:28香港蒙麵黑衣暴徒在距離香港警察不到兩米的地方用鐵棍劈頭蓋臉的猛打警察,就不是殺人犯?為什麽不能就地處決?就地處決這樣的危害警察生命的暴徒是普世價值,你說呢?
XYZ94538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9:06:28
香港蒙麵黑衣暴徒在距離香港警察不到兩米的地方用鐵棍劈頭蓋臉的猛打警察,就不是殺人犯?為什麽不能就地處決?就地處決這樣的危害警察生命的暴徒是普世價值,你說呢?


66的山梁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8:54:23
“這位16歲的年輕人被認為攜帶槍支,並跨過了兒童日托中心的圍欄。”
這個槍擊事件嫌疑人不聽從警察還要逃跑,萬一真的攜帶槍支,然後射殺日托中心的兒童呢?這種濫殺無辜的事件發生了太多!警察執法沒問題
exception1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8:06:38
同樣的新聞,千篇一律的公式:

Fox: 警察/屋主致命的打中了闖入者/疑犯......
CNN/NYT/WAPO: 手無寸鐵的少年被殺......

CNN假新聞?其實不假。但是政治傾向是夠惡心的。
基本算好人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8:02:45
跑進日托中心是關鍵,左派是想放他進去劫持人質,還是讓警察把這個持槍搶劫犯就這麽放了?
coolbz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7:52:00
本來就是罪犯還拘捕逃跑,活該
宅人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7:30:52
把這些警察派到香港去!
無聊紐約人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6:51:52
這名少年“手無寸鐵”, 為什麽不戴麵罩?
I751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6:51:00
美帝公民的擁槍權成了警察開火的有力支撐。
北卡山人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6:48:00
他為什麽要跑? 他是個通緝犯,正在被追捕中。我看警察開槍沒有問題。這和嫌疑逃犯手中有沒有槍毫無關係
九榮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6:41:00
美國少年,手無寸鐵,逃跑的時候被警察背後一槍擊斃。香港少年,飛腿踢中警察,警察拒絕拔槍,隻用警棍自衛。對比對比吧,香港警察絕對屬於英雄一類的,可歌可泣。
山龍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6:40:36
戈丁因涉嫌一起致命車禍槍擊案被警方通緝,這個情節難道不嚴重嗎?
toyota1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6:17:21
跨過了兒童日托中心的圍欄

保護孩子, 免得成為人質。 開槍合法
一鳴同學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6:10:27
我認為美國警察大部分射殺是執法過度。但這個一個殺人嫌犯逃避追捕翻進日托中心,警察有理由認為嫌犯會暴力挾持幼兒
量子糾結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5:53:35
美國人人有槍,警察不是電影裏的西部牛仔英雄,可以讓你先拔槍然後穩穩的後發製人,警察上崗也是提心吊膽,警察讓你停就停,讓你把雙手舉起來就舉起來,不要想跟警察玩什麽追追打打,推推搓搓的遊戲。
wtfair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5:42:41
惡少應該產除
swmpsp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5:39:31

好槍法
MApatriot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5:39:00
有左棍和左蠢每天盯著看,這些黑天使不會被冤枉的。放心好了。倒是很擔心國內的低端人群。隻有襠在照顧他們。你懂的。
不允許的筆名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5:32:43
凶殺嫌疑人翻牆跳進幼兒園,當即射殺沒問題。
競選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5:26:00
有些人總是把美國的警察與中國的警察相比,但就是不提兩國的不同法律。美國是個私人可以合法擁有武器的國家,每年槍擊案很多,這就導致美國的警察在執法過程中神經高度緊張,出現誤判的情形也就增多。

而中國是嚴禁私人擁有武器的國家,除非極少數例外,絕大多數中國百姓都沒有武器,所以,中國的警察絕大多數情況下完全沒有必要用槍。

我讚成禁止私人擁有槍支。
Sam大樹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5:22:03
香港的廢青們,好好學習一下美國的這個案例
mate20pro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4:54:14
黑警,所有不讓孩子逃走的,都是黑警
凍爺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4:50:00
標題改為“殺人犯逃跑時做掏槍動作被民警擊斃”
血刀老祖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4:36:00
責成香港警方依此法辦理,多多打鳥!
豬年行運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4:26:00
還是厲害國的警察花樣多,什麽運動死,躲貓貓死,洗腳死,隻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
河西海龜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4:22:00
有底案的黑青,看到警察就逃。
ANGELS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4:17:47
在美國,看見警察還跑的,爆頭沒商量啊。
再來一次吧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4:08:19
相當於警察麵向日托中心開槍,不應該,萬一流彈傷害兒童咋辦。
小宇宙大吃貨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4:08:00
香港警察要學習如何正確執法,該開槍就開
hmo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3:58:36
香港18歲成人揮鐵棒襲警被擊傷,香港黑記話警察用武過度
hmo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3:58:06
香港18歲成人揮鐵棒襲警被擊傷,香港黑記話警察用武過度
wx3000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3:51:35
美國警察想讓你死你就死定了。
小毛er 發表評論於 2019-10-25 13:48:01
問題是他跨過了兒童日托中心的圍欄。
一旦他進入兒童日托中心則很多小孩
的生命會有危險。所以將他擊斃是合
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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