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慎入!奸殺男童犯被直接槍斃 群眾瘋狂叫好(圖/視)
隻有登錄用戶才能發表評論,
點擊此處
登錄
返回新聞帖
隨你怎麽玩
發表評論於 2019-02-13 12:44:55
等下集
羅馬軍團
發表評論於 2019-02-12 05:34:35
不談那些酷刑,就談談比較通行的處死方法。其實斬首也是比較痛苦的,不說一下子砍不死砍好幾刀腦袋還半吊著脖子那種,就算手起刀落腦袋落地,也很麻煩,首先,腦袋亂滾會感受到天旋地轉,平衡能力不好的肯定會產生強烈的惡心嘔吐感,不過當然也不可能吐。其次,腦袋落地的撞擊可能會導致腦震蕩,震暈了就不痛苦了,但是如果沒暈那可是真痛,也不能揉也不能說。最後,其實也和吊死一樣,大腦同樣會感受到缺氧窒息的痛苦,並且發出的呼吸指令如泥牛入海,真是很可憐。
羅馬軍團
發表評論於 2019-02-12 05:25:49
吊死是比較痛苦的死法,脖子肌肉強壯的,要掙紮很久最後沒力氣了才窒息而死。
羅馬軍團
發表評論於 2019-02-12 05:24:16
槍斃並不殘忍,可能看著比較血腥,但是對犯人來說,是很痛快的死法,不會有痛苦。
一鳴同學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22:44:10
去年五月犯的案上個月執行 也審理了大半年了。是當局執行的,和城裏人舉的墨西哥例子完全兩碼事好吧
一鳴同學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22:41:09
人權組織沒有質疑案件的真實性,而是說公開處決及死刑沒有人權.所以說該案件是沒有爭議的.人權組織總是為這些殺人犯要人權.還什麽審理及執行不夠通明。這都當眾審理執行了還怎麽透明.注意這可不是用私刑,是官方的宣判執行. 人權組織一會嚷嚷公開執行沒有人權,一會又說執行不透明。那你說想怎麽做你才滿意。人道的對待殺人犯,好吃好喝供他一輩子你才滿意是吧
拾麥客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22:18:42
判決不透明誰知道是不是真有其事。
小毛er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20:25:49
他們承認了嗎?如果沒承認就有可能是無辜的。
被誣告在那個國家應該是是經常發生的事吧。
弟兄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20:05:06
也門哪個當局?
無法弄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9:53:26
該
才知道什麽是對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9:23:00
國際人權組織怎麽不為受害男孩申冤?顛倒黑白的邪惡組織
nyfan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9:15:00
對罪犯講人權就是對對受害人和家屬的羞辱!受害人被害時他們的人權在哪裏?
不允許的筆名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7:59:29
維真心情沉重啊
bashfulx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7:39:48
第一個臥倒的人很從容。第二個人也沒有喊冤。估計是認罪了。
德國華人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56:00
如果證據100%確著,這兩人是死有餘gu.
相對強度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55:00
應該是證據確鑿。殺的好!
一錘子定音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50:59
亂世用重典,隻要證據確鑿,可以震懾犯罪,沒啥錯
半百人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50:00
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先強奸再割喉!
曲肱而枕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49:08
不能亂喊痛快,這個事其實挺可怕的。如果隨便指認,就可以不經過程序隨便槍決,那誰知道是不是被濫用?
前一段時間不是在墨西哥(還是阿根廷)有一個學法律的大學生被人亂說是騙子還是拐小孩的,然後當街在警察局前就被打死。
按程序來也是對自己的權利的尊重。對別人權利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危害,因為任何一天你自己都有可能落到那個位置。
無聊冒個泡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47:00
這些人權組織,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瞎管。
瓜妹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36:57
雖然血腥,但對有犯罪欲望的人肯定有極大震懾力。談人權,被害者的人權怎麽沒有人去關心?
沒名怎麽了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26:00
媽的,人權人士總是保護罪犯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呢
swmpsp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11:50
浪費子彈。圍觀群眾每人拿塊石頭,一人一下,活活砸死。
胡二娃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05:29
不支持槍決,應該炮決。
coolmacapps
發表評論於 2019-02-11 16:00:47
無辜的
頁次:
1
/1
每頁
50
條記錄, 本頁顯示
1
到
25
, 共
25
分頁: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