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華為兩次偷進T-Mobile實驗室 內幕曝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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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shanren 發表評論於 2019-02-01 07:27:09
本來是 T-Mobile 請華為專家來幫忙的,現在誣賴人。
gczyjmr 發表評論於 2019-02-01 07:12:46
A.X.和F.W.應該算是民族英雄吧!
theriver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5:36:12
一個好的互聯網公司在技術上能否成功最關鍵的就是選對了係統架構。阿裏巴巴開始選擇的是開源的LAMP架構,然而隨著係統的壓力越來越大,不得不選擇當時最成熟的eBay采用的架構:Oracle的企業級架構。阿裏業務的迅速擴展性問題立馬得到有效解決。後來因為版權造成的擴展瓶頸問題,開始了去IOE化.阿裏自吹的去IOE化就是自己的技術人員把係統架構用DRDS(TDDL)+MySQL代替。可阿裏的內部人員都知道,阿裏就是找給ebay做去ioe項目的美國公司來搞的(多虧了FaceBook開源了一個基於MySQL的flashcache卡的插件)。另外,阿裏後來自搞得數據庫AliSQL,完全是基於Oracle的開源數據庫MySQL。總之,沒有美國公司的產品支持和開源,中國的IT公司的成功就是天方夜譚!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5:09:53
為防有不知情者被你的長篇大論抹黑誤導,剛好你說的內容我熟。在阿裏開始發展的時候,即使到現在,互動網站絕大多數都是基於JAVA或者PHP+MYSQL,這兩種語言都是開放性語言。原來是一步一步做的, 隨著越來越多的互動網站(購物,論壇,交友)的需求,中國的程序員把相似功能的互動網站封裝成為框架(當然,隻有能力夠高,任何人都可以做自己的框架),使得互動網站的建設變得簡單快捷並且把界麵設置和功能設置分開,讓兩方麵的程序員可以同時先設計,設計後很容易的合並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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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技術不是你的錯,出來胡說八道就是你的不對了。你以為象阿裏那樣需要支持極高的網絡並發性、係統擴展性、數據安全性和容錯性的B To C係統能象普通網站那樣用Java scripts+JAVA JDK或者PHP+MYSQL就能實現?你的回答一下暴露了你的外行(從未在大型互聯網公司工作過)本質!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4:29:23
6. 2004年7月28日,思科與華為最終達成和解,法院終止思科對華為的訴訟。思科在美國宣布,它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Huawei America和FutureWei Technologies的法律訴訟已經完成。華為已經同意修改其命令行界麵、用戶手冊、幫助界麵和部分源代碼,以消除思科公司的疑慮。在此訴訟案宣告完成之前,中立第三方已經審核了該訴訟所涉及的華為公司存有問題的產品,華為同意停止銷售訴訟中所提及的產品;並且華為同意在全球範圍內隻銷售經過修改後的新產品;並已經將其相關產品提交給一個中立的第三方專家進行審核。  “這次訴訟的完成標誌著知識產權保護的一次勝利。”思科係統公司副總裁兼首席法律顧問Mark Chandler先生表示,“創新是科技產業的命脈。知識產權的保護對於思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為華為已采取行動來消除我們的疑慮,我們也相應地宣布完成本次訴訟。”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4:22:22
5.2003年10月1日,這兩家公司達成了一個初步協議,思科和華為同意在獨立專家完成審核程序的過程中中止訴訟。根據已經達成的協議,華為自願修改其某些路由器和交換機的產品,華為方麵並表示願意遵守法庭早前發出的初步的禁止令。據悉,華為已同意允許一名獨立專家就華為對其產品所作的修改進行審核——上述修改是華為針對思科的疑慮而自願作出的。華為目前銷售的產品已經反映了這些修改。雙方沒有透露更多的協議細節,包括如何尋找並確定這名專家。思科公司此前曾宣稱,一旦華為方麵停止“抄襲”,並建立一個合適的程序來確認其已經停止了有關“抄襲”的行為,思科將撤回對華為的起訴。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4:13:53
4.2003年3月18日,華為一名前雇員在遞交聯邦法庭的文件中聲稱,華為所生產的軟件和全球最大網路設備生產商思科的產品甚至連瑕疵處都一樣。該雇員原任華為旗下美國子公司Futurewei的行政及人力資源經理。他在遞交德州地區法院的聲明中稱:“一名華為的工程師告訴我...由於存在許多與思科的路由器相同的問題,新的Quidway路由器將停止發貨。” 他還補充說:“程序瑕疵似乎顯示,思科的路由器與華為的路由器之間存在相似性,華為正積極試圖修補與思科軟件相同的程序上的瑕疵。”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4:11:21
3.2003年3月19日,華為在得克薩斯州馬歇爾地區法院的文件中稱,總的來說,它並沒有複製思科的互聯網操作係統軟件。但華為對其工程師可能已經獲得思科的部分軟件一事似乎並未完全否認。華為否認其軟件的“大部分”同思科的軟件相同。它還否認了思科的第二項指控,這項指控認為華為已獲取了思科的“全部”源代碼。但華為的律師稱,該公司路由器軟件的一部分可能來自思科係統。華為的律師Bob Haslam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文件的措辭“特意”留有餘地,即不排除華為的一小部分軟件來源於思科源代碼的可能性。Haslam稱華為仍在對思科提出的指控進行調查,並將於下周另行提交資料。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3:58:10
2. 2003年02月07日,針對思科的起訴,華為公司稱,它已經停止在美國出售被思科係統指控含有非法盜版軟件的某些產品。華為已經將其Quidway路由器從其美國網站上撤除,並表示正在回收在美國售出的少量此類產品。(本人注:華為如果心裏沒有鬼,為何要一開始就如此表態?是想平息事態還是想毀滅證據?)《華爾街日報》的報道稱在其周二提交的文件中,思科稱華為似乎在設法回收產品。思科係統援引華為高層人士1月21日發給一位美國客戶的電子郵件稱,華為正在回收Quidway產品。這位高層人士還在電子郵件中稱,新的產品將在大約3個月之內上市。
zhudanda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2:51:48
為防有不知情者被你的長篇大論抹黑誤導,剛好你說的內容我熟
在阿裏開始發展的時候,即使到現在,互動網站絕大多數都是基於JAVA或者PHP+MYSQL,這兩種語言都是開放性語言。原來是一步一步做的, 隨著越來越多的互動網站(購物,論壇,交友)的需求,中國的程序員把相似功能的互動網站封裝成為框架(當然,隻有能力夠高,任何人都可以做自己的框架),使得互動網站的建設變得簡單快捷並且把界麵設置和功能設置分開,讓兩方麵的程序員可以同時先設計,設計後很容易的合並起來
從你說的下麵的內容,很容易看出,你應該是行外人,你為了抹黑,把互動網站的技術說得太高了(行外人的理解),我跟你說,這些建站技術沒有太高深的,中國高中生都有能力自己做,區別在於,大網站需要有經驗的程序員快速開發補充,維護糾錯,程序邏輯分析。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2:19:56 技術領域搞年輕化,是中國特有國情,而華為是年輕化+軍事化管理的始作俑者。一個公司在技術領域搞年輕化,隻能說明,它的核心技術,不是買來的,就是偷來的。(相比之下,穀歌雖然是個年輕的公司,但穀歌裏麵50多歲60多歲的工程師比比皆是)。
比如阿裏巴巴的核心技術都是從國外買來的,它所有的軟件第一版都是國外的公司給它做的,然後它的員工接手搞維護二次開發(淘寶第一版是買的美國公司的源代碼,淘寶第二版是美國sun公司給做的,支付寶第一版也是sun公司給做的,分布式架構是從亞馬遜買的,亞馬遜技術員工還來杭州直接技術指導,去ioe(雲計算+開源化轉換)也是找給ebay做去ioe項目的美國公司來搞的)。阿裏巴巴宣傳上,都說全部是自己研發的,這些隻有它的離職人員寫文章才能揭露出來。比如,去ioe,美國佬寫了文章,出了書,講了它們給客戶,中國的阿裏巴巴是怎麽做的,這樣大家才知道內情。因為有美國的公司在搞核心技術,而這些核心技術,一部.
zhudanda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2:40:11
思科案在美國打的,華為是勝訴。連你說的所長都有證據,思科當時沒有證據 ?美國法院當時沒有證據 ?!
事實勝於抹黑。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2:22:00 華為的研發,在業內稱作“一靠買 二靠偷”,買回來偷回來,加班熬夜拚命改,然後產權就是自己的了,然後再重新申請個專利。華為搞網絡通信路由器,買(偷)了cisco的源代碼,然後北研所的一幫畢業生通宵達旦的改出來,比如把cisco改成huawei,把文件名改,把函數名稱改,把變量名改,事隔多年後,北研所所長寫文章承認了這件事情。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2:22:00
華為的研發,在業內稱作“一靠買 二靠偷”,買回來偷回來,加班熬夜拚命改,然後產權就是自己的了,然後再重新申請個專利。華為搞網絡通信路由器,買(偷)了cisco的源代碼,然後北研所的一幫畢業生通宵達旦的改出來,比如把cisco改成huawei,把文件名改,把函數名稱改,把變量名改,事隔多年後,北研所所長寫文章承認了這件事情。
theriver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2:19:56
技術領域搞年輕化,是中國特有國情,而華為是年輕化+軍事化管理的始作俑者。一個公司在技術領域搞年輕化,隻能說明,它的核心技術,不是買來的,就是偷來的。(相比之下,穀歌雖然是個年輕的公司,但穀歌裏麵50多歲60多歲的工程師比比皆是)。
比如阿裏巴巴的核心技術都是從國外買來的,它所有的軟件第一版都是國外的公司給它做的,然後它的員工接手搞維護二次開發(淘寶第一版是買的美國公司的源代碼,淘寶第二版是美國sun公司給做的,支付寶第一版也是sun公司給做的,分布式架構是從亞馬遜買的,亞馬遜技術員工還來杭州直接技術指導,去ioe(雲計算+開源化轉換)也是找給ebay做去ioe項目的美國公司來搞的)。阿裏巴巴宣傳上,都說全部是自己研發的,這些隻有它的離職人員寫文章才能揭露出來。比如,去ioe,美國佬寫了文章,出了書,講了它們給客戶,中國的阿裏巴巴是怎麽做的,這樣大家才知道內情。因為有美國的公司在搞核心技術,而這些核心技術,一部分免費開源出來了,絕大部分花錢都可以買到,實在買不到的挖個人偷也能偷到。穀歌的手機安卓手機操作係統就是免費開源的,而arm賣手機cpu的設計,高通賣通信芯片和網絡芯片的設計,華為是arm 高通的大買家,買來後,改改就宣傳自己研發的了 路由器代碼cisco不賣,那就偷,黑市交易火爆的很。所以中國的大公司,都是自己根本不做核心技術研發的,也就是做做應用。就是做應用,遇到難題,直接出錢找老外專家來解決。這種情況下,大搞研發年輕化是必然的了(因為年輕人能加班熬夜)
如今1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11:49:00
“華為美國工程師A.X.用門禁卡進入T-Mobile Tappy實驗室,在他準備離開時,他偷偷地將一個Tappy機器人手臂放入他的筆記本電腦包中,並秘密將其帶出實驗室。” --- 想必也是被總公司逼急了,否則一個工程師怎麽會做這麽明顯地偷竊行為?
無極1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8:58:13
國內的這些公司全靠偷盜和欺騙。以更快的速度完全複製美國技術。來矽穀體驗下就知道多少企業派人蹲守在這裏。中國的所謂新技術全是老美的最新動向,這樣美國一開始啥項目,中國立刻以10倍速度開始,連偷帶蒙,快速占領市場高點。就以中國引以為傲的手機支付,滴滴車等哪個技術不是在美興起,然後中企快速複製
穀海漂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8:39:04
華為在2012年跟 T-Mobile 簽訂了一個協議向 T-Mobile 提供華為手機。但是 T-Mobile 在用 Tappy 測試華為手機時,很多時候不能產生觸摸反應( 原因其實是Tappy 並不能模擬手指觸摸,見後)。華為的工程師於是向T-Mobile 索取 Tappy 的相關數據。T-Mobile 拒絕了。2013年5月,華為美國分部的一名工程師在 T-Mobile 的實驗室進行測試,T-Mobile 給了他四個橡皮頭。該華為工程師未經允許將其中一個橡皮頭拿出實驗室,對其大小進行了測量,並將數據報告了華為。

T-Mobile 隨後在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起訴華為非法獲取 Tappy 的商業機密,索賠一億多美金。但經過10多天的審判,美國陪審團在2017年5月17日做出了一致裁決:

1)T-Mobile 因為華為不當獲取商業機密的損失為零美元 ($0);

2)華為因為不當獲取 T-Mobile 商業機密的獲利為零美元 ($0);

3)華為的行為不是“蓄意與惡意的”(因此不需要支付懲罰性賠償)。

4)T-Mobile 還起訴華為違法合同,索取違約損失,包括尋找華為替代產品的增加成本等,陪審團對這個違約部分裁決華為需要支付480萬美元賠償。



Tappy 並不能模擬手指觸摸的原因:

2012年,一個名叫 William Wevers 的第三方專家就對 Tappy 進行了檢測。他發現 Tappy 的橡皮頭過於堅硬 (overly rigid)不能正確模擬人的手指,它按下去的力量過大,甚至可能導致感應器彎曲而屏幕失靈。T-Mobile的工程師自己也承認橡皮頭得重新設計。這才是 Tappy 不能在華為手機上正確引發觸摸感應的原因。華為自己也設計了一款測試機器人 xDR。兩名專家 Dr. Smith 與 Dr. Wolfe 作證表示,華為的 xDR 跟 Tappy 完全不同。經過這一係列交鋒後,T-Mobile 與華為在 2017年12月達成了協議,將 Tappy 相關案件永久撤訴。而華為在2016年起訴 T-Mobile 侵犯華為 13 項專利(大部分為4G專利),案子雙方也幾乎同時達成和解。
5AGDG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8:01:06
一個為小偷較好的神奇國度。。。曾經是禮義仁智信的國度啊
zhudanda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3:05:39
你要不是出賣了靈魂的慕洋犬,就拿理據和事實反駁我,這種言之無物的謾罵,隻能說你失去靈魂後連智商都失去了。不過我跟你說,美國現在已經是明刀明槍的打壓中國了,慕洋犬們已經沒有存在價值了

方正land99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3:56:07 樓下是“偷搶騙詐”過來的?拿得這麽順手。
有些人不是天生智商欠缺屢被“坑蒙拐騙”就是螞蚱心胸以己度人以偏概全。
zhudanda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3:00:25
那個員工偷是應該算偷了,可是,憑什麽說是華為讓那個員工偷呢,的確,華為會獎勵有價值的科技信息,但這種機製被說成是華為要求或者逼迫員工偷信息,是不是太不合理了。哪個大公司不鼓勵員工提供有用的信息呢?員工偷了,隻能說他立功心切,不擇手段了。我下麵舉個例子,應該是比較貼切的反應這個事情。再舉個例子,銀行鼓勵員工多招人辦信用卡,有個員工,拿刀逼著別人辦信用卡,那銀行就被判搶劫罪了?!
zhudanda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3:55:57 有對情侶,女朋友說想吃旺旺餅幹,男朋友沒有帶錢,為了討好女朋友,他在超市偷了一包不是很值錢的旺旺餅幹,結果,女朋友給告了。很有意思
cwings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2:18:39
看細節,是石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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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一個法律問題:

T-Mobile訴華為案在2017年進入審判階段,陪審團裁定華為違反與T-Mobile的合同,需支付T-Mobile公司480萬美元。

但華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川普政府會在2019年再次對此案提起刑事起訴。從起訴書來看,這並非華為一次犯案,它本身就設置了鼓勵員工竊取競爭對手機密信息的獎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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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案件可以兩次起訴嗎?
阿米高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2:11:59
偷技術,是中央組織實施的,是基本國策
haohao88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1:52:10
美國刑事起訴華為涉嫌竊取商業機密案的分析
嶽東曉律師
01.3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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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前幾天發布了5G芯片,從性能看是西方類似產品的兩倍,功能上更是大大超過。華為5G基站安裝簡單,性能強大。華為還宣布將在下月發布折疊式5G手機。同時,華為預測將在今年或者明年超越三星成為全球最大的手機廠商。而昨天,美國司法部刑事起訴華為,其中一個案子是指控華為竊取 T-Mobile 一個叫 TAPPY的機器人技術。案件名為USA v. Huawei Device,案件號為 C19-10,所在法院為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下麵
我根據查閱相關法庭案卷獲得的信息對該案進行初步分析。
基本案情如下。T-Mobile 是一個移動運營商。2006年左右,它設計了一個用於測試手機的裝置叫做 Tappy. 2012年9月13日,T-Mobile 公開了 Tappy 的視頻 (參見:******youtube***/watch?v=mv69ZxKOFSw&t=10s)。從這個視頻看出,Tappy是在 EPSON的一款機器人上安裝一個橡皮頭在手機屏幕上點來點去。這樣代替人工測試據說可以大大提高效率。EPSON的這款機器人型號叫 SCARA,市價約七千多美元。顯然,EPSON SCARA 機器人不是什麽商業機密,更不是 T-Mobile 的商業機密。至於用機器手測試手機,這也不是什麽商業機密 -- 自己都公開放網上了。T-Mobile 發布的這個視頻是高清的,還包含了 Tappy 的設計圖:就是在 EPSON機器手上裝了個橡皮頭。Tappy 的商業機密也就是這個橡皮頭。更具體的說,指控華為竊取的商業機密是這個橡皮頭的大小與材料(注一)。
華為在2012年跟 T-Mobile 簽訂了一個協議向 T-Mobile 提供華為手機。但是 T-Mobile 在用 Tappy 測試華為手機時,很多時候不能產生觸摸反應( 原因其實是Tappy 並不能模擬手指觸摸,見後)。華為的工程師於是向T-Mobile 索取 Tappy 的相關數據。T-Mobile 拒絕了。2013年5月,華為美國分部的一名工程師在 T-Mobile 的實驗室進行測試,T-Mobile 給了他四個橡皮頭。該華為工程師未經允許將其中一個橡
皮頭拿出實驗室,對其大小進行了測量,並將數據報告了華為。
T-Mobile 隨後在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起訴華為非法獲取 Tappy 的商業機密,索賠一億多美金。但經過10多天的審判,美國陪審團在2017年5月17日做出了一致裁決:1)T-Mobile 因為華為不當獲取商業機密的損失為零美元 ($0);2)華為因為不當獲取 T-Mobile 商業機密的獲利為零美元 ($0);3)華為的行為不是“蓄意與惡意的”(因此不需要支付懲罰性賠償)。另外,T-Mobile 還起訴華為違法合同,索取違約損失,包括尋找華為替代產品的增加成本等,陪審團對這個違約部分裁決華為需要支付480萬美元賠償。
陪審團等於說那東西一文不值。審判結束後,T-Mobile 對陪審團的裁決不服,提出要求重審。而華為認為證據足夠說明侵權賠償為零的裁決。從雙方的法庭辯論中,我們獲得了相關案情的大量信息。
原來,早在2012年,一個名叫 William Wevers 的第三方專家就對 Tappy 進行了檢測。他發現 Tappy 的橡皮頭過於堅硬 (overly rigid)不能正確模擬人的手指,它按下去的力量過大,甚至可能導致感應器彎曲而屏幕失靈。T-Mobile的工程師自己也承認橡皮頭得重新設計。這才是 Tappy 不能在華為手機上正確引發觸摸感應的原因。華為自己也設計了一款測試機器人 xDR。兩名專家 Dr. Smith 與 Dr. Wolfe 作證表示,華為的 xDR 跟 Tappy 完全不同 (“Tappy and xDR were completely different in almost every respect. May 11 Trial Tr. at 188:3-90:17, 198:2-99:5, 205:8-206:6,208:10-16; May 9 Trial Tr. at 198:4-199:13. T”)對此,T-Mobile 的專家隻
是提出“功能等價”的反對意見。經過這一係列交鋒後,T-Mobile 與華為在 2017年12月達成了協議,將 Tappy 相關案件永久撤訴。而華為在2016年起訴 T-Mobile 侵犯華為 13 項專利(大部分為4G專利),案子雙方也幾乎同時達成和解。
粗略看了一下美國政府最新起訴華為竊取 Tappy 機密案,其刑事指控內容與 T-Mobile對華為的民事案並無本質區別,都是基於以上基本事實(注二)。眾所周知,刑事案
件的一個不可缺少的要素是犯罪意識,光是有行為是不夠的。如果華為工程師隻是為了弄清楚為什麽 Tappy 未能正確測試華為手機,這根本不是什麽犯罪意識。在 T-Mobile對華為的民事案中,陪審團裁決華為不存在蓄意與惡意。民事案的證據標準是可能大於不可能,而刑事案的標準是“超越合理質疑”,後者是一個苛刻得多的標準。既然民事案的低標準都未能證明華為存在蓄意與惡意,刑事案的高標準應該更難以證明。現在問題是,華為能否用民事案的結果作為刑事案的辯護呢?
在美國法律上這叫做 collateral estoppel。簡單的說就是用前一個案子中已經確定的問題狙擊後麵的案子,又叫稱 issue preclusion,已經在法庭上打過的問題不許再打。具體到華為的案子,論點是民事案都沒判存在蓄意,刑事案更不成立。
西門橋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1:06:01
中共自49年奪取政權以來,從來沒有停止過偷盜技術,他們的整個國防工業都是建立在偷竊基礎上的,隻不過以前一直都是偷蘇聯的技術,而蘇聯沒什麽法律可以阻止這種偷盜行為。甚至中國的大學如以前的北京航空學院、南京航空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西北工業大學等(後來都改名了),都是教學生如何偷盜仿製,而不是如何創新。偷竊、撒謊、抵賴,存在於共產黨的基因裏。
中號打狗棍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1:05:53
王毅不是叫板美國沒有證據嗎?證據一點一點地被披露了。
我黨可以為所欲為,胡作非為,因為中國的司法在我黨的領導下。黨大於法,黨管著法。具體說,黨管著所有司法人員的任免升遷,身家性命。不聽黨(也許是一個黨委副書記)的話,你將死無葬身之地。
可美國不行,美國的司法獨立。
中國要想有公平正義,司法獨立是唯一的途徑。
almonleng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0:24:01
一張照片可能價值很多個億。如果是工藝上麵的問題,很多時候就是簡單的二選一,A還是B。需要做長年累月的測試,耗費成千上萬,最後發現A比B高20%。那麽A這一個詞就值成千上萬。
德州土老冒 發表評論於 2019-01-31 00:00:42
整不明白怎麽有些人為小偷叫好的。
zhudanda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3:55:57
有對情侶,女朋友說想吃旺旺餅幹,男朋友沒有帶錢,為了討好女朋友,他在超市投了一包不是很值錢的旺旺餅幹,結果,女朋友給告了。很有意思
*summer*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3:36:05
我相信確有其事,中國人根本就沒有誠信的觀念,罪魁禍首其實是老鄧,當初改革開放時他說了一句名言:不管白貓黑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意思就是隻要能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結果就是神州大地各行各業從上到下坑蒙拐騙,偷搶騙詐大行其道
LaBrisa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2:29:11
如果指控屬實,就願賭服輸吧,不要再扯什麽"愛國"的大旗遮醜了。
lcxml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1:46:24
我就好奇,美國是怎麽知道華為內部管理條例和獎懲辦法的?不偷看的話,怎麽對華為那麽清楚?

賊喊捉賊
喜得利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1:39:37
任正非早就說了,相信美國會做出正確判決。

自己做了什麽,心知肚明,任打任罰。
輕鬆輕鬆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1:32:05
相信是真實的,華為這方麵的評判在業界一直很差,特別是當初還弱小的時候
墨爾本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1:19:02
這是真的嗎?真是丟死人了,從沒聽說跨國大公司有這麽明目張膽地偷東西的。怎能做出這種事,華為趕緊關門謝罪吧,把中國人臉都丟盡了。
wxc169a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0:55:50
盜亦有道,華為連盜都不如。
wxc169a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0:54:27
臥槽,啥也別說了,華為應該從地球上抹掉。
PatrioticCCP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0:35:29

民族英雄!
hwang30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0:23:10
想必這個作者沒在像樣的大公司幹過。各個公司之間都知道彼此競爭對手的技術機密,專門有一部分人在做這些事,一般由市場部負責。
加國紅楓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0:10:59
手腳不幹淨就得被狠揍!
lakelavo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20:06:42
扯。去國內壇子看看,根本不認為偷外國先進技術是錯的。
相反,是必要的,愛國的
說多少遍了,不需要在華人的論壇上裝純
tesuji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55:11
華為的這類事如果你在美國企業之間、世界各國企業之間,包括蘋果、微軟這樣的大公司,可以說是多如牛毛、數不勝數,但可從來沒見過這麽多部門的heads一起出來指控,這事有點像葉公好龍的故事,華為真要是關門了,隻怕是整她的人、罵她的人都可能會被隨之而來的震蕩嚇死。
lakelavo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50:27
偷技術不但不是大事,而且是愛國的,必要的,為國家作貢獻的好事
swmpsp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49:20
冰山一角。彎道超車必須要用非常手段。
lakelavo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48:57
本來就覺得偷技術不是什麽大事。這個是中國人很普遍的想法。
所以這是被偷一方的錯。誰讓他們不知道提防呢?
Richard505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30:49
雖然美國人有些小題大做,但以華為為代表的中國公司完全沒有business ethics 也是事實
cooger007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26:56
就算是這個故事屬實,那又跟孟晚舟有啥關係呢!?是她指示的?
Ramuntsch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20:40
華為的所作所為就是中國文化的縮影,唯利是圖,為我所用,不擇手段,無視規則和承諾,支持狠揍,要打到它永不能翻身,給所有諸如此類的行為一個警示,也給背後邪惡的政府一個警告
lakelavo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16:04
這很正常啊 ,自己研發需要的資金,時間跟去偷完全不是一個數量級的 。中國急不可待的要在技術上超越西方發達國家。靠自己老老實實研發,要等到猴年馬月去?
肯定得不擇手段的獲取西方先進技術。西方的這些國家不也是為了金錢利益,為了未來的中國市場,對中國各種不講規矩的操作視而不見嗎?
現在發現被耍了?自作自受,短視又貪婪的西方統治階層,會有他們自食其果的一天
longmarch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14:49
錢學森就是這些小偷們的鼻祖。
DDylan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09:59
華為被指偷盜技術,那些舉例FBI棱鏡門來洗地的,感覺是絕對的高級黑。

FBI,CIA這種機構,別說偷盜情報,就是殺人放火,大多數人除了譴責,也無可奈何,因為他們是擁有國家牌照的情報機構。
對於這種機構,絕大多數人不會喜歡他們,包括他們自己的國民。
美國及其盟友現在正在指責華為和中國政府及其情報機構關係密切,可能威脅西方國家安全,
那些用FBI棱鏡門舉例的人,你們把華為對等到FBI/CIA這種情報單位,難道是說,華為也擁有國家牌照去盜竊技術?

中國的好多事情,就是被這種不敬業的言行給毀了。
Luck6883 發表評論於 2019-01-30 19:09:38
川普政府會在2019年再次對此案提起刑事起訴. 已經結案的東東重新起訴.說明美國法院判決沒什麽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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