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畢福劍身著黑色皮衣外套 低調現身機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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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o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19:48:27
言論隻有絕對的禁忌,沒有絕對的自由 !
“言論自由”與“言論禁忌”密不可分。有 “言論自由”,就有“言論禁忌”。就拿所謂言論自由的美國來說,美國國務院
國際信息局出版物在“民主的原則”這一章的“言論自由”中稱:“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但它不是絕對的,不能被用於暴力,言語文字誹謗,煽動顛覆或汙穢言行的理由。”
和規定對於“以背叛、褻瀆、侮傉、詆毀的語言攻擊美國政府或美國憲法或美國軍隊”的言行可以被處於至多20年的徒刑和1萬美金的罰款。看來在言論自由的美國,政府、憲法和軍隊也不是可以隨意拿來詆毀的。
ita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17:06:25
不說別的,老畢長得那樣子能在電視台當主持人肯定是靠後門兒找的工作。
wml2013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11:24:32
明明是把國庫當黨庫、用納稅人的錢來養活中共及其宣傳機器,說是吃中共的飯、砸中共的鍋、吃裏扒外,可見伍毛的封建意識有多強
道燃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11:12:33
發發發發同誌和腥魚,還有拉皮條的,看來都被我刺激壞了,罪過罪過。阿彌陀佛
道燃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9:23:44
前段時間,我看過人民日報的文章,還有畝產萬斤呢。
haiwaiyouzi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8:51:55
自取滅亡!!
道燃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8:42:06
毛主席的不摸槍,不摸錢,不摸女人是怎麽回事?難道毛主席是女人?
Wuli98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8:30:41
那個男人不搞女人? 那還是男人嗎? 這和畢福劍吃裏扒外是一回事嗎?
hxn9988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8:23:14
樓下自己先逃了。
john438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8:03:45
真打起仗來,群眾讓路,讓黨和領導幹部先逃,先中央,後地方
mudanxianzi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7:54:45
真是落魄呀,還落個罵名。
道燃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7:34:55
那也得看是誰吃裏扒外,搞女人的共產黨主席,不但不丟飯碗,還有人佩服呢。
Wuli98 發表評論於 2015-02-10 13:02:27
我就佩服,又能搞女人,又能幹大事的男人。 一個男人一輩子就一個女人,啥大事幹不了,就知道成天罵人,這種男人也太白來世上走一回了吧??
三木匠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7:29:33
“國境之南”才真是“老逼養的”呢!
蔣金幗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7:03:48
好奇怪啊,怎麽不帶上山東人發明的防曬頭套呢,這樣一定沒有人能認出來。
北方風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7:00:03
我告訴你,什麽社會出什麽人
Wuli98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6:53:21
任何人吃裏扒外都肯定是要出問題的,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誰讓他是吃那晚飯的? “老畢養的” 肯定可以成為一個經典了。
北方風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6:43:04
光彩,都是共黨培養出的
國境之南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6:31:16
畢福劍罵得好!!!
rayca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6:12:26
就衝他的把這句話傳遍了全中國:毛澤東這個老斃養的,給他一個讚!
秦城典獄長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6:02:52
右派了?
wml2013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5:39:45
畢福劍讓毛貼上了LBYD標簽,可謂是以一人奉天下,值了
bmw123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5:02:54
原來反毛是要受譴責丟飯碗的。
ozstart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4:39:16
移民澳洲了
芨芨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4:24:12
若幹年後,又是一條英雄好漢!
nitaiyoucaile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4:09:14
中顧委一些老家夥認為文革中被害死的高級幹部的子女可能會報複,所以就不能被安排到高層位子上,這主要就是指劉源的。劉源當時已是副省級,而習近平和薄熙來等是正廳級。聽到這個說法,王光美隻好把李敏李娜叫在一起吃飯問寒問暖。可是也沒有效果對劉源也沒有多大幫助。現在習近平是大大了。
sgtoymaster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4:00:36
真的看不出這個流水賬敘述有何意義。。。
purewater66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3:55:17
應該縮小他的生存空間,因為他不知道哪兒是北。
yaohua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3:12:31
“反毛?這不是自取滅亡嗎?工作丟了不是,畢老爺?”
沒事兒,劉三姐兒。老畢可以向你學習,當個無毛賺錢。
frankfood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2:53:45
老毛要是活著,整不死你!據說劉少奇是活活在床上爛死的。人家也不體罰你,就讓你躺著,不給你換洗,活活讓你長褥瘡爛死。劉家的後代一點兒都沒有骨氣,或者說不孝,還原諒老毛。你爹讓人家給活活折磨死了,這也能原諒?還什麽時代的錯誤?跟時代有個屁關係?
netcitizen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2:24:24
習仲勳當年也被LBYD害苦了:
“1963年,經過專案委員會審查後,《劉誌丹》被定性為“為高崗翻案”、“吹捧習仲勳”;習仲勳、賈拓夫及劉景範被打成“習賈劉”反黨集團。其後,習仲勳在中央直屬高級黨校“學習”,接受審查。1965年12月,習仲勳被下放到洛陽礦山機器廠任副廠長。
文化大革命中,習仲勳受到殘酷迫害,被批鬥。1968年,習仲勳被接回北京衛戍區“監護”。1975年5月,習仲勳解除“監護”,仍回洛陽。”
劉三姐姐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1:54:46
反毛?這不是自取滅亡嗎?工作丟了不是,畢老爺?
王老五百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1:15:37
老毛死了還有威力,居然詐屍害老畢。
狸貓的爸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0:22:07
太祖要是晚死幾年,俺們也得完完.
海豹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0:13:27
罵的好,痛快!
灜客
發表評論於 2015-04-30 00:04:38
同一件事的兩種評價
慶幸-----如果在那個年代可是要掉腦袋的呀!
埋怨-----都什麽年代了,還在如此小題大作!
73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3:52:41
老畢不過是用的大連方言,話糙理不糙。
若平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3:49:48
哈, 這個 友人 !
PunchAndKick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3:32:23
臘肉開始發黴了!這都怪畢福劍把毛弄髒了!
那雄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3:24:46
注冊筆名被占用 2015-4-30 06:37:37
畢福劍不但自己拉箱包,還親自吃飯/撒尿/睡覺。
=。 =。 =。 =。
親自拉屎,之後還親自擦腚眼呢!
RomanticOnly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3:08:13
真打起仗來,估計最先逃跑的就是黨員+領導。。。
noWonder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2:49:29
畢福劍除了髒話之外,哪點說錯了?難道不是毛把中國人民害苦了嗎?建國後毛在位的29年,國家被他弄得到了崩潰的邊緣。
*** 小編,再刪帖我詛咒你!!!
大嘴無忌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2:32:43
自作自受...
真正的是“倒黴催的”...
草原-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2:31:52
毛澤東確實是把畢福劍害苦了。難道不是嗎?
blanchill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2:25:01
被拋棄的喪家之犬。
LaoG
發表評論於 2015-04-29 21:36:28
不八卦會死啊!這也能當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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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與“言論禁忌”密不可分。有 “言論自由”,就有“言論禁忌”。就拿所謂言論自由的美國來說,美國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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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規定對於“以背叛、褻瀆、侮傉、詆毀的語言攻擊美國政府或美國憲法或美國軍隊”的言行可以被處於至多20年的徒刑和1萬美金的罰款。看來在言論自由的美國,政府、憲法和軍隊也不是可以隨意拿來詆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