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高瑜三起三落 當局處理手法可圈可點(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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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nti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3 05:53:13
自家的事,在自家裏說,去找外人說,可是不太好,何況是那些不安好心的外人。中國人是要走自巳的路的,照搬別人現成的路是沒有的,何況人家走的是什麽路?連他們自巳也沒信心,糊糊塗塗著呢!看來還得有耐心,大家一起來,把自家搞好才是辦法...
奧巴驢 發表評論於 2014-05-12 22:07:17
這把年紀了,還想依仗美國幹反政府的大事,老鳥
huxgjp 發表評論於 2014-05-12 17:15:55
哪個國家都有與政府唱反調的人,美國,日本的在野黨的工作就是和執政黨唱對台戲,
其實無關大局,越搞人反而提高了別人的聲望。
堂堂的中國居然容不下一些唱反調的文人?容不下造反不成的秀才?
huxgjp 發表評論於 2014-05-12 17:15:52
哪個國家都有與政府唱反調的人,美國,日本的在野黨的工作就是和執政黨唱對台戲,
其實無關大局,越搞人反而提高了別人的聲望。
堂堂的中國居然容不下一些唱反調的文人?容不下造反不成的秀才?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2 07:50:39
irvinelee你哪有下陷,你是大吃度的無恥無邊.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2 07:47:27
五牧大蒜 不愛巴掌活不下去了,你太臭了,無人願噴你.
irvinelee 發表評論於 2014-05-12 04:40:14
百家又來秀下限。你家娘娘不是剛說“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嗎?現在又號稱要“依法治國”?

要依法的話,共產黨這個最大非法組織在民政部門登記過了嗎?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20:12:41
高瑜無罪. 而是中共違反憲法,侵犯公民權利。
乾隆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20:10:31
美中不足的是在這裏個別人蔥蒜滿嘴而不自知,大嘴一開一合之間,弄得好好的文學城味道差了不知多少。
WAZGHK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8:57:07
電視畫麵清楚的顯示,高瑜自己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不知道下邊某些人還在這裏喊什麽。 任何國家必須依法辦事,中國依照自己的法律處理違法者,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初春時節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8:36:30
中國是法治國家;中國依法處理違反國家法律的犯罪分子,任何人無權說三道四。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6:56:12
說的太對了!

美國前國務卿賴斯是這樣描述公民擁槍權的:

"當這個政府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自衛;當這個政府不但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權利威脅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反抗這個政府(RESIST IT)".

這正是美國憲法賦予公民持槍權的真正意義: "威懾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選舉三權製衡新聞監督外保衛公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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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名被閉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6:45:44

最近許多人都因為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抓,秩序二字聽來神聖,但如果這秩序的存在就是為了讓正直之士身陷囹圄,讓權貴肆意盤剝,讓眾人沉默忍受,如果這秩序就是為了讓蠢話橫行,讓真理噤聲,如果這秩序就是為了讓鏟車、棍棒、稱砣和黑監獄得以永存,那麽,不擾亂、不破除、不抵製這邪惡秩序更當何為?"


Wiserma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6:56:08
“政治”代替了“法治”

這是世界任何國家的通用規則!

因為: 法律是為政治服務的!

望高山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6:55:40
這不過是利用法製迫害人民!
望高山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6:54:37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涉及意識形態的文件,何以保密之有?要說要做就別怕人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掩耳盜鈴而已!
netcitize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5:44:11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說好的三個自信呢?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5:02:26
可惜啊,有人比四了親娘還難受,但法院姓中不姓美,美怎麽就不管事了?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4:57:10
高瑜無罪. 而是中共違反憲法,侵犯公民權利。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4:23:58
我就是要天天唱愛中國,關你這三等pi民pi事,我的信仰與你何幹,我在哪不能有信仰?

我在哪還用垃圾來告我,瞎了你的眼了.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4:18:05
專給playman這些三等下流人看的:

中國不讓X大國隨便剝削,X大國就想把現政府搞垮台,重新樹個賣國政府,

中國的少數文人為了錢甘當賣國賊,可中國八成的老百姓不願做奴隸.

誰想賣身為奴誰自個賣,別拖著鄉親們去賣.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4:13:32
專給playman這些三等下流人看的:

中國不讓X大國隨便剝削,X大國就想把現政府搞垮台,重新樹個賣國政府,

中國的少數文人為了錢甘當賣國賊,可中國八成的老百姓不願做奴隸.

誰想賣身為奴誰自個賣,別拖著鄉親們去賣.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4:09:24
行者一路歌 sounds like a PIG shi.
行者一路歌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4:06:05
1232 sounds like an animal.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4:00:54
playman=底煎.下流,無恥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3:57:45
playman你自己 賣身為奴,你全家死絕就是,輪不到你這身口來說我,你短子絕孫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3:52:31
playman你自己 賣身為奴,你全家死絕就是,輪不到你這身口來說我,你短子絕孫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3:49:43
playman死皮賴臉的賴在國外,寧可接受外國人的統治, 也不願意回中國接受共產黨的統治。 你自己 賣身為奴,你全家死絕就是,輪不到你這身口來說我,你短子絕孫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3:47:58
playman死皮賴臉的賴在國外,寧可接受外國人的統治, 也不願意回中國接受共產黨的統治。 你自己 賣身為奴,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3:47:04
playman死皮賴臉的賴在國外,寧可接受外國人的統治, 也不願意回中國接受共產黨的統治。 你自己 賣身為奴, 還有啥權利反對別的中國人賣身為奴
cofili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3:18:15
和北朝鮮沒太多本質區別
GG2006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3:13:02
滿臉恨肉...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2:36:40
中國不讓X大國隨便剝削,X大國就想把現政府搞垮台,重新樹個賣國政府,

中國的少數文人為了錢甘當賣國賊,可中國八成的老百姓不願做奴隸.

誰想賣身為奴誰自個賣,別拖著鄉親們去賣.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2:31:45
64對中國來說就意味著外國插手的政治恐怖活動,國家不是防老百姓,他們都是愛國的,

國家是防X大國找個借口出兵中國,為了不讓國內人民被大國吞並,就的把所有的借口都堵上.
以後再說吧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1:34:49
不要再和翻牆發帖賺錢的人討論了,浪費感情。
preslovemiao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1:16:18
明明是違憲的罪行卻被禦用文人粉飾成政績。也不怕丟人現眼?

〉〉〉 這是在說百家爭鳴吧? 他們那裏還怕丟人現眼?!一個個臉皮比城牆還厚,隻要能升官發財,自己父母都可以拳打腳踢,祖宗都可以賣掉。
123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0:28:12
一看64的黑手就在海外,國內的人對這起學運反應就是上當受騙,

不要拿鎮壓來說事,當初蔣瘋狂鎮壓進步人士,也沒擋住共產黨奪權,

現在民運要真是先進力量,誰也擋不住,可那些假民運人物是爛泥糊不上牆,

急死了後麵的金主了,錢都扔糞坑.
X723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10:10:28
自由言論是黨說了算數,寫在憲法上是給外國人看的,騙騙中國人的玩意兒.你在中國做記者是不是受保護的無冕之王,隻可以做言聽計從的轉聲筒,歌功訟德的馬屁精.不然你的下場是你懂的.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09:53:35
Please read "高案五奇" below, which is from a senior Chinese citizen in China.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09:51:31
高案五奇:

政黨的文件怎麽能夠被定為“國家機密”,誰有權做出這種離奇的決定?這是一奇。高瑜不是黨員,“保守黨的機密”對她沒有約束力,她連黨紀也無從違反,何來“泄露國家機密”?這是二奇。中共不是秘密黨,不是地下黨,早在1949年該黨中央就作出了《關於公開黨的決定》,難道至今還在進行什麽不可告人的活動?這是三奇。人們常說有軍事機密,經濟機密,但9號文件據稱是講意識形態的,意識形態居然成為“國家機密”,不僅是奇,簡直是滑稽之極,這是第四。當然,也可能那個文件不是正確的,而是錯誤的,傳播出去是會禍國殃民的——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高瑜為中共傳播信息,何罪之有?如果這個文件確有嚴重錯誤,有損黨的形象,則理應由文件的起草者和發布者負全責,現在有關部門卻嫁禍於記者,懷疑記者有罪。請問,如果收集和傳播信息有罪,哪裏還有記者的存身之地?這是五奇。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09:46:07
高瑜無罪. 而是中共違反憲法,侵犯公民權利。

中國憲法稱"公民有言論自由",卻把寫了幾篇文章的劉曉波和為民請願的許誌永博士打入監獄。

中國的憲法時時刻刻都在遭受著這個黨這個政府的踐踏,使其權威和尊嚴盡失。

我國的憲法就是一張廢紙!
kitday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09:33:33
獨裁者為了維持自己的獨裁地位都是瘋狂的。任何挑戰中共權貴利益的人都會被打擊。

鎮壓了六四,中共又貪汙了二十五年,中共淪為無官不貪的政黨,而老百姓卻不敢走上街頭抗議,為什麽?
答案就是寒蟬效應。因為老百姓知道中共為了維持獨裁統治真敢對學生和市民開槍。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2014-05-11 09:23:17
依法定高瑜的罪名符合依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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