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章子怡動作大:花巨款雇大律師索七賠償(圖)

隻有登錄用戶才能發表評論,點擊此處登錄    返回新聞帖
說一聲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20:08:53
幹到底
vycnd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8:38:01
支持章子怡,
早就該讓這些無良媒體和媒體人關門了
A8B12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8:12:40
如果交友是一種冒險,那戀愛就是賭博。這話好像還是子怡說的。有時她還挺有哲理地讓人刮目相看。本很讚同。年輕的時候也曾“濫交”過一堆一堆的朋友,多少年後就是一堆一堆的熟人,以至於走到街上好像總能見到幾個老熟人。但他們不都是曾經交往過的朋友,隻是歲月磨去他們的個性或是對他們記憶在微妙不同之處的模糊,或許就是那一堆一堆的正趨於同象,再一種不可能的可能就是本從未正眼看過他們。不用說在中國了,在紐約都鬧過幾次尷尬。後來一想;朋友,應該是一個時間性較強的概念。似曾相識的就讓它過去吧,好在年輕時的荒唐成就了一堆一堆的美好的回憶。
winter1201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8:11:47
超喜歡章子怡!沒錯,一個敢愛敢恨的女人,隨別人怎麽說,做回自己!喜歡誰就愛誰有什麽錯!真不明白為什麽有人能罵出這麽難聽的話?
悉尼老頭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8:01:10
章子怡隻要打羸官司,錢由對方出,無所謂。
beijingchina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7:27:19
交友不慎,始終沒找到自己的MR.RIGHT。 不是RIGHT NOW是RIGHT FOR EVER
huangshang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7:02:01
支持章子怡!
小王王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6:29:22
以前蠻喜歡章子怡的,自從她饑不擇食濫交男人後就不喜歡她了!
puocheng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6:13:01
超喜歡章子怡! 支持她!
puocheng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6:12:42
超喜歡章子怡! 支持她!
大地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6:06:48
別人都可以喜歡國際章,反正我看到她那個惡心樣就夠了。那堆沙灘照片就能看出她是個什麽樣的女人。
甜咪咪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5:16:29
小女子章子怡,用作品展示怒放的生命。支持!讚!
農民哥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5:10:28
很多女明星都快50歲了還沒有男朋友,難道這些女明星沒有性生活還是處女?
章子怡是個正常的女人有幾個男朋友有什麽錯?很多人說三道四的,難道大家隻談過一次戀愛?
農民哥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5:03:59
喜歡章子怡!一個敢愛敢恨的女人,隨別人怎麽說,做回自己!喜歡誰就愛誰有什麽錯!
文學城有很多垃圾,煽風點火,聽信謠言,唯恐世界不亂!
holywest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4:53:30
把那個什麽垃圾傳媒公司告破產才好
A8B12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4:50:05
本說得不錯,子怡的確是一麵中國的旗幟。沒有章子怡,新聞是舊聞,有了章子怡,舊聞是新聞。總之,沒有章子怡,小編被失業。
redapple02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4:36:12
那麽多惡心的新聞, 什麽詐捐門,沙灘照,陪睡門, 為何別的女明星就沒有這些惡心的緋聞呢。
thus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4:23:48

章這是有多缺存在感,沒新聞時就把舊聞拿來翻來覆去的炒。依我看,這幾天她不斷在媒體上發和賣淫官司有關的舊聞,是發給future potential廣告商看的,地球人都知道她現在除了詐捐門前接的歐米加手表,其他代言一個都沒有了。沒代言就意味著沒收入,她急著要尋找新的代言,最近的這些文章都是章為了洗白她的不良公眾形象發的。有這個功夫,章還不如把她為四川地震設立的基金會帳本拿出來曬曬,網友和媒體都大聲要求了四年多,趙姨娘都已經倒台,章還是拿不出來這本可以證明她清白沒有詐捐的帳本,嗬嗬,此地無銀三百兩。

jin_yin_hua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3:17:25
和解 一般是被告拿出一筆錢來,原告一看拿到錢了就算了。
秤砣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2:56:53
一個海外的普通的,很少發帖的華人出自對章子怡的喜愛及敬佩,頂她!!
flyingdust11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2:09:03
支持章子怡。那麽好的女人,不靠權貴,敢愛敢恨。
Fibo5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1:13:26
支持章子怡
bornin1968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1:12:21
文學成怎麽把多年前的東西又貼上來了,下麵的打成一團,哈哈...
appleface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1:07:05
騰訊輸了官司還死說"和解"。我來告訴大家和解的意思。
你去法庭打官司,無論如何法院規定原告必須郵給被告和解書,意思是如果被告承認錯誤,並願意承擔責任和滿足原告一切要求,那麽就不用再經過法院的很多程序,這就是和解。
30763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35:25
對呀,“美西時間6 月14日下午3時19分”...還沒看清楚那年的陳飯就撲上去吃起來了!
bluetag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33:06
6月14號?拜托這是哪年的新聞?網站是她家開的吧?整天拿些爛新聞來炒作.每次看到她的名字就象看到蒼蠅一樣.
shadowdream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33:03
她就是太倔強了,難怪王家衛導演的夫人看到小章得到金馬獎的時候忍不住為她流淚。她的委屈,堅韌隻有她身邊的人更明白。
多空雲雨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30:00
支持章子怡,有問題就采取法律行動。
那像溫相,說被栽贓卻不敢告紐約時報。十有八九是事實。
A8B12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21:28
自古剛強非男兒,中華正氣女兒身。
lynie2003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16:31
支持她,最好讓不要臉的媒體都破產。
雲成章曰雯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16:15
我說喜歡章子怡的話肯定觸動誰的神經了。我如果用叫罵,粗俗和髒話說她,可能我的言論就被保留了。看來我還沒懂文學城的遊戲規則。
aofk3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13:31
給蘋果支一招,全推到趙姨娘身上,借她一個膽, 她也不敢告趙姨娘
supermanpower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07:03
鼻孔挖得真幹淨
理查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10:06:45
支持國際章,怒砸爛蘋果。
頁次:1/1 每頁50條記錄, 本頁顯示134, 共34  分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