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俄羅斯呆不住了 斯諾登正考慮回美國認罪求減刑(圖)

隻有登錄用戶才能發表評論,點擊此處登錄    返回新聞帖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06:31:18
什麽都可以“解釋”成“國家安全”,所以美國總是有理,哈哈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4-05-01 06:29:10
美國整天批這個批那個,說別人沒有“言論自由”,但自己卻不斷地學,並實踐“禁言”,可見,雙重標準的兩麵派是個什麽樣了。

美國已經進入“小腳偵緝隊”時代,NSA監聽每個人的通訊,連私人談話都可能被錄音,大家說話小心點吧,一句話就損失幾百萬幾千萬啊。嗬嗬

事實上,所有人都會在某個場合說出一些“禁止”的話來,隻不過你相信聽到這個話的人不會去“告密”而已。但現在,隨著斯諾登的揭秘和“快船”事件的揭露,美國已經不是“言論自由”的地方,你的任何言論,哪怕是和密友的私人談話,都可能成為攻擊你,讓你身敗名裂,甚至蹲監獄的證據。

莫談國事啊,哈哈
hxn9988 發表評論於 2014-04-30 16:11:29
美最高法院駁回對政府911後秘密逮捕的訴訟請求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3日07:37  中國日報網站
中國日報網站消息:美國執法部門在9·11襲擊後逮捕了762名非法移民,並對他們起進行了長期關押,但一直拒絕透露這些人的具體信息。美國最高法院1月12日做出裁決,政府拒絕透露這些人的信息並沒有違反法律,也不允許再對政府這種做法進行起訴。

  據報道,這762人主要是阿拉伯人或者穆斯林,最後,他們中大多數由於違反移民法被驅逐出境,政府一直拒絕透露他們的姓名以及逮捕他們的原因。美國司法部監察長去年6月發表的報告指出,這762人中沒有任何人被指控為恐怖分子,部分人被關押了數個月之久,而相關法律規定這種羈押最長期限是90天。報告還說,部分人在被關押期間遭到了獄警的虐待。

  不過,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庭裁決,如果透露這些被捕人員的詳細信息,將讓恐怖分子了解到政府在9·11後是如何進行反恐調查的,而這不利於反恐鬥爭。之後,包括美國公民自由協會(ACLU)在內的美國民權組織以及大約23家媒體機構敦促最高法院就此次事件舉行聽證會,但最高法院12日駁回了這種請求,維持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庭的裁決。

  對此,美國公民自由協會一名負責人史蒂文·夏皮羅說,除非其它上訴法庭提出不同的意見,否則政府就將繼續秘密逮捕的政策,這與美國的價值觀念是背道而馳的,這將導致濫用職權的發生。

  但是,美國司法部長阿什克羅夫特對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他說,政府不透露這些人員的信息是為了避免恐怖分子獲得反恐調查的“路線圖”,從而采取對策逃避追捕。

  有分析指出,美國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是布什政府的重大勝利。布什政府多次指出,對恐怖分子發動非常規戰爭需要擴大政府逮捕可疑分子的權力,政府也有必要對外界隱瞞這些嫌疑犯的信息。(孫玉慶)
奧巴驢 發表評論於 2014-04-30 13:30:27
“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利益的網上監視, 則是無可非議的。”
——————————————————————————
那麽何必指責中國網特呢?
這就是:有錢就有理。美國總是有理?奧巴馬若到香港撒尿,也是有理的啊
奧巴驢 發表評論於 2014-04-30 13:25:38
斯若登並不反美,他隻是做了不利於美國政府的事,他是愛美國的,希望美國對人類做好事,不做壞事。
美國政府不等於美國。人們是愛和平,反對竊聽的。
對吧
公道者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20:50:28
現在看出耒了,中國當年不收這個白叛徒是對的,一個低等情報人員,沒什麽價值,他暴露的東西世人都曉得,各國政府都在做,否則恐怖分子情報從何獲得?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20:17:34
prodoggy:

你這個人格分裂的前"紅燒狸貓".
"
你就是換一百個名字也逃不過我這個X-RAY system 。 什麽"紅燒狸貓" "重新打醬油"" 錯覺" "prodoggy" ... ...。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53:30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8)... ... ...結論:

---- 在民主的美國,People are speaking, Government is listening, Democracy is working!

---- 在我們的一黨獨裁製度下,一個中央紅頭文件下達,即使它是多麽的不公平, 又有誰敢抗議?
中國憲法稱"公民有言論自由",卻把寫了幾篇文章的劉曉波打入監獄。

更不幸大是,就在加州轟轟烈烈的抗議SCA5保衛教育權利的華人中(,有許多人卻天天在網上在文學城裏詆毀謾罵攻擊美國民主製度,攻擊"言論自由", 攻擊劉曉波博士許誌永博士,並不遺餘力地為中共獨裁辯護。 這是多麽的諷刺和悲哀!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51:33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7)

在民眾抗議下,OBAMA提議停止大規模收集網上DATA:

Obama to Call for End to N.S.A.’s Bulk Data Collection

By CHARLIE SAVAGEMARCH 24, 2014

WASHINGTON —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is preparing to unveil a legislative proposal for a far-reaching overhaul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s once-secret bulk phone records program in a way that — if approved by Congress — would end the aspect that has most alarmed privacy advocates since its existence was leaked last year, according to senior administration officials.

Under the proposal, they said, the N.S.A. would end its systematic collection of data about Americans’ calling habits. The bulk records would stay in the hands of phone companies, ...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50:43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6)

美國人民不但辯論抗議,而且還起訴NSA監視違憲:

Judge: NSA domestic phone data-mining unconstitutional

By Bill Mears and Evan Perez, CNN

updated 8:52 PM EST, Mon December 16, 2013

Washington (CNN) -- A federal judge said Monday that he believes the government's once-secret collection of domestic phone records is unconstitutional, setting up likely appeals and further challenges to the data mining revealed by classified leaker Edward Snowden.

U.S. District Judge Richard Leon said th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s bulk collection of metadata -- phone records of the time and numbers called without any disclosure of content -- apparently violates privacy rights.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50:11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5)

WASHINGTON POST 幫著SNOWDEN泄漏了"國家機密", 其主編沒被撤職. 而該報還因此得了新聞最高獎. 我們中國能做到這樣嗎?

1. WASHINGTON POST 幫著SNOWDEN泄漏了"國家機密", 其主編被撤職了嗎?。
2. 司法部通緝起訴SNOWDEN, 法院判了嗎?. SNOWDEN 是否有罪最後法院說了算,司法部僅僅是起訴起訴.
3. 還記得李文和間諜案嗎? 當年,CLINTON 的司法部長起訴李文和是間諜, 最後怎麽樣? 法院判決李文和無罪釋放, 白宮敗訴。
4. 不用擔心,人家有獨立的司法係統,會作出公正的判決的。 我們中國能做到這樣嗎? 生生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國家主席劉少奇撤職並打成叛徒冤死。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49:42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4) continued:

Snowden 有罪或無罪? (continued)

--- 如果他泄露的文件損害了美國國家安全或國家利益,那麽他就是有罪的。

--- 如果他泄露的文件僅僅是讓世人知道美國的監視擴大化,沒必要的監視一般老百姓,可能侵犯公民隱私,那麽,他是無罪的。 其實,美國政府已采取措施,取消沒必要的大規模收集DATA。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49:16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4)

Snowden 有罪或無罪?

現在任何人(包括OBAMA你我及所有美國老百姓)說SNOWDEN有罪或無罪都不算數。OBAMA的司法部也隻是執行公務對此事調查取證,把這個案子呈交給獨立的法院起訴,同時SNOWDEN及他的辯護律師也會(應)到法院反駁司法部的指控,即"對博"公堂。 在美國,這麽大的案子,肯定還需要陪審團(JURY)來做有罪或無罪的票決。 這樣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向大陪審團呈遞自己的證據並依法力爭。 最後,大陪審團經充分討論後投票表決被告人是否有罪。然後,向法庭宣讀結果(VERDICT)。 如你不懂陪審團是怎麽回事,我可向你解釋。

所以說,不要著急,慢慢看來。美國的司法是獨立的,憲法不是一張廢紙。 還記得嗎?在紐越時報與總統尼克鬆的"泄密"官司中,美國最高法院判總統敗訴,紐越時報贏了那場官司。 依據是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48:49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3)

美國前總統卡特評NSA網絡監視:

Former US president Jimmy Carter has admitted he uses snail mail to evade

monitoring by th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and that he feels such surveillance methods have been abused.

"When I want to communicate with a foreign leader privately, I type or write a letter myself, put it in the post office, and mail it," Carter said with a laugh, as he was questioned on the matter on NBC's "Meet the Press" program.

"I have felt that my own communications are probably monitored," he said on the Sunday show.

A trove of documents leaked by former NSA contractor Edward Snowden have sparked outrag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abroad about the vast capabilities... ...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48:26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2) continued

2. 盡管網絡監視是為了國家的安全和利益而不是為了打壓持不同政見者反對黨或政敵,但也有可能不必要的使監視範圍太大而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 其實,這倒是美國人民現在最關心的,而且OBAMA也在采取各種措施糾正這些問題。 在這裏,實際上已是一個國家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的如何平衡的問題。 有人說安全重於個人隱私,有人說更在意個人隱私。 怎麽辦? 最後隻有國會根據民意投票表決一個法案。 實際上,機場的安檢也屬同類事情。

3. 其實,SNOWDEN 事件後,OBAMA已經提名了一個知名的"公民自由隱私"維權人士參與政府的網絡監視機構作為WATCHDOG。 實際上,國會也在對此調查聽證。

所以說,不用為人家操心。美國的司法是獨立的,憲法不是一張廢紙。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48:07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2)

斯諾登事件後, 有人在問: 美國政府監視電話網絡是否違反了憲法?

1. 政府監視是否違法違憲要看監視的內容及用於什麽目的。 是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還是為了打壓持不同政見者反對黨或政敵。 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利益的監視則不違反憲法; 在中國,政府在網上監視打壓刪除或封鎖持不同政見者的言論的做法就是違憲,因為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我國公民的權利。 到目前為之,還沒聽說美國政府在網絡監視共和黨的活動。

2. 盡管網絡監視是為了國家的安全和利益而不是為了打壓持不同政見者反對黨或政敵,但也有可能不必要的使監視範圍太大而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 其實,這倒是美國人民現在最關心的,而且OBAMA也在采取各種措施糾正這些問題。 在這裏,實際上已是一個國家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的如何平衡的問題。 有人說安全重於個人隱私,有人說更在意個人隱私。 怎麽辦? 最後隻有國會根據民意投票表...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47:39
關於網上監視請看:(1)

鑒定標準:

如果是為了一黨私利, 政府在網上監視打壓刪除或封鎖持不同政見者的言論的做法就是違憲,
因為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利益的網上監視, 則是無可非議的。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45:22
prodoggy:

你這個人格分裂的前"紅燒狸貓".
"
你就是換一百個名字也逃不過我這個X-RAY system 。 什麽"重新打醬油" 錯覺" ... ...。
JusticeD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19:12
歡迎英雄返回自己的國家!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11:30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8)... ... ...結論:

---- 在民主的美國,People are speaking, Government is listening, Democracy is working!

---- 在我們的一黨獨裁製度下,一個中央紅頭文件下達,即使它是多麽的不公平, 又有誰敢抗議?
中國憲法稱"公民有言論自由",卻把寫了幾篇文章的劉曉波打入監獄。

更不幸大是,就在加州轟轟烈烈的抗議SCA5保衛教育權利的華人中,有許多人卻天天在網上在文學城裏詆毀謾罵攻擊美國民主製度,攻擊"言論自由", 攻擊劉小波博士許誌永博士,並不遺餘力地為中共獨裁辯護。 這是多麽的諷刺和悲哀!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08:36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7)

在民眾抗議下,OBAMA提議停止大規模收集網上DATA:

Obama to Call for End to N.S.A.’s Bulk Data Collection

By CHARLIE SAVAGEMARCH 24, 2014

WASHINGTON —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is preparing to unveil a legislative proposal for a far-reaching overhaul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s once-secret bulk phone records program in a way that — if approved by Congress — would end the aspect that has most alarmed privacy advocates since its existence was leaked last year, according to senior administration officials.

Under the proposal, they said, the N.S.A. would end its systematic collection of data about Americans’ calling habits. The bulk records would stay in the hands of phone companies, ...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08:06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6)

美國人民不但辯論抗議,而且還起訴NSA監視違憲:

Judge: NSA domestic phone data-mining unconstitutional

By Bill Mears and Evan Perez, CNN

updated 8:52 PM EST, Mon December 16, 2013

Washington (CNN) -- A federal judge said Monday that he believes the government's once-secret collection of domestic phone records is unconstitutional, setting up likely appeals and further challenges to the data mining revealed by classified leaker Edward Snowden.

U.S. District Judge Richard Leon said th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s bulk collection of metadata -- phone records of the time and numbers called without any disclosure of content -- apparently violates privacy rights.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07:40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5)

WASHINGTON POST 幫著SNOWDEN泄漏了"國家機密", 其主編沒被撤職. 而該報還因此得了新聞最高獎. 我們中國能做到這樣嗎?

1. WASHINGTON POST 幫著SNOWDEN泄漏了"國家機密", 其主編被撤職了嗎?。
2. 司法部通緝起訴SNOWDEN, 法院判了嗎?. SNOWDEN 是否有罪最後法院說了算,司法部僅僅是起訴起訴.
3. 還記得李文和間諜案嗎? 當年,CLINTON 的司法部長起訴李文和是間諜, 最後怎麽樣? 法院判決李文和無罪釋放, 白宮敗訴。
4. 不用擔心,人家有獨立的司法係統,會作出公正的判決的。 我們中國能做到這樣嗎? 生生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國家主席劉少奇撤職並打成叛徒冤死。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06:55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4) continued:

Snowden 有罪或無罪? (continued)

--- 如果他泄露的文件損害了美國國家安全或國家利益,那麽他就是有罪的。

--- 如果他泄露的文件僅僅是讓世人知道美國的監視擴大化,沒必要的監視一般老百姓,可能侵犯公民隱私,那麽,他是無罪的。 其實,美國政府已采取措施,取消沒必要的大規模收集DATA。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05:30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4)

Snowden 有罪或無罪?

現在任何人(包括OBAMA你我及所有美國老百姓)說SNOWDEN有罪或無罪都不算數。OBAMA的司法部也隻是執行公務對此事調查取證,把這個案子呈交給獨立的法院起訴,同時SNOWDEN及他的辯護律師也會(應)到法院反駁司法部的指控,即"對博"公堂。 在美國,這麽大的案子,肯定還需要陪審團(JURY)來做有罪或無罪的票決。 這樣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向大陪審團呈遞自己的證據並依法力爭。 最後,大陪審團經充分討論後投票表決被告人是否有罪。然後,向法庭宣讀結果(VERDICT)。 如你不懂陪審團是怎麽回事,我可向你解釋。

所以說,不要著急,慢慢看來。美國的司法是獨立的,憲法不是一張廢紙。 還記得嗎?在紐越時報與總統尼克鬆的"泄密"官司中,美國最高法院判總統敗訴,紐越時報贏了那場官司。 依據是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05:00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3)

美國前總統卡特評NSA網絡監視:

Former US president Jimmy Carter has admitted he uses snail mail to evade

monitoring by th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and that he feels such surveillance methods have been abused.

"When I want to communicate with a foreign leader privately, I type or write a letter myself, put it in the post office, and mail it," Carter said with a laugh, as he was questioned on the matter on NBC's "Meet the Press" program.

"I have felt that my own communications are probably monitored," he said on the Sunday show.

A trove of documents leaked by former NSA contractor Edward Snowden have sparked outrag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abroad about the vast capabilities...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04:18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2) continued

2. 盡管網絡監視是為了國家的安全和利益而不是為了打壓持不同政見者反對黨或政敵,但也有可能不必要的使監視範圍太大而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 其實,這倒是美國人民現在最關心的,而且OBAMA也在采取各種措施糾正這些問題。 在這裏,實際上已是一個國家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的如何平衡的問題。 有人說安全重於個人隱私,有人說更在意個人隱私。 怎麽辦? 最後隻有國會根據民意投票表決一個法案。 實際上,機場的安檢也屬同類事情。

3. 其實,SNOWDEN 事件後,OBAMA已經提名了一個知名的"公民自由隱私"維權人士參與政府的網絡監視機構作為WATCHDOG。 實際上,國會也在對此調查聽證。

所以說,不用為人家操心。美國的司法是獨立的,憲法不是一張廢紙。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01:11
關於網上監視, 請看:(2)

斯諾登事件後, 有人在問: 美國政府監視電話網絡是否違反了憲法?

1. 政府監視是否違法違憲要看監視的內容及用於什麽目的。 是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還是為了打壓持不同政見者反對黨或政敵。 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利益的監視則不違反憲法; 在中國,政府在網上監視打壓刪除或封鎖持不同政見者的言論的做法就是違憲,因為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我國公民的權利。 到目前為之,還沒聽說美國政府在網絡監視共和黨的活動。

2. 盡管網絡監視是為了國家的安全和利益而不是為了打壓持不同政見者反對黨或政敵,但也有可能不必要的使監視範圍太大而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 其實,這倒是美國人民現在最關心的,而且OBAMA也在采取各種措施糾正這些問題。 在這裏,實際上已是一個國家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的如何平衡的問題。 有人說安全重於個人隱私,有人說更在意個人隱私。 怎麽辦? 最後隻有國會根據民意投票表...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9:00:36
關於網上監視請看:(1)

鑒定標準:

如果是為了一黨私利, 政府在網上監視打壓刪除或封鎖持不同政見者的言論的做法就是違憲,
因為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利益的網上監視, 則是無可非議的。

李操星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8:58:50
我讚成老牌兒間諜普京對他的評價,不知當時那斯是怎麽想的,要是我我不會這麽做。這就好像古時候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主兒,現在看是英雄,但在當時一定認為你瘋了。
myguinea1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8:47:50
不能輕易饒了這個敗類
ymck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8:34:02
斯諾登有沒有罪要看他有沒有違背憲法。如果政府做了違法的事,那是政府有罪,他是功臣。
sun12345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8:12:25
斯諾登主觀上沒有當英雄的成分,但客觀上是有英雄的效應。國家的勳失肯定是大的,還是應該上監獄地
李操星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8:10:06
從職業道德來講,做錯了;從敵人的壞事就是我們的好事來講,小斯做得對。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8:03:08
Snowden 有罪或無罪? (continued)

--- 如果他泄露的文件損害了美國國家安全或國家利益,那麽他就是有罪的。

--- 如果他泄露的文件僅僅是讓世人知道美國的監視擴大化,沒必要的監視一般老百姓,可能侵犯公民隱私,那麽,他是無罪的。 其實,美國政府已采取措施,取消沒必要的大規模收集DATA。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7:44:20
Snowden 有罪或無罪?

現在任何人(包括OBAMA你我及所有美國老百姓)說SNOWDEN有罪或無罪都不算數。OBAMA的司法部也隻是執行公務對此事調查取證,把這個案子呈交給獨立的法院起訴,同時SNOWDEN及他的辯護律師也會(應)到法院反駁司法部的指控,即"對博"公堂。 在美國,這麽大的案子,肯定還需要陪審團(JURY)來做有罪或無罪的票決。 這樣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向大陪審團呈遞自己的證據並依法力爭。 最後,大陪審團經充分討論後投票表決被告人是否有罪。然後,向法庭宣讀結果(VERDICT)。 如你不懂陪審團是怎麽回事,我可向你解釋。

所以說,不要著急,慢慢看來。美國的司法是獨立的,憲法不是一張廢紙。 還記得嗎?在紐越時報與總統尼克鬆的"泄密"官司中,美國最高法院判總統敗訴,紐越時報贏了那場官司。 依據是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
gnyd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6:49:13
對美國來說,出賣美國利益也許是叛徒。但對全世界來說,斯諾登是好人。
abcwenxue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6:43:27
他本來就是美國間諜。
花花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6:43:03
無論如何,就是一叛國賊!
aac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6:06:08
讀下美國憲法,你就知道起訴叛國是不可能的,也是愚蠢的。
TT123456789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5:22:01
諾貝爾獎也救不了他,美國政府威武!
redapple02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4:47:07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orchid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4:08:41
同意,出賣自己國家 損害自己國家利益的人, 就是叛徒
三木匠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3:47:35
出賣帝國主義國家的利益的人, 是大大的好人!
paladindancer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3:32:01
出賣自己國家 損害自己國家利益的人, 就是叛徒
炅龍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2:55:29
斯諾登揭露出來的問題都解決了嗎?如果沒有什麽意義都沒了。
有些話不得不說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2:41:56
不喜歡監聽別人的美國,倒喜歡侵略別人的俄國.
如此"愛國",不回也罷.
遠看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2:31:26
在俄國,和在監獄沒什麽區別。回去還有可能減刑。
M38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2:20:47
回來是必然的,但不會馬上發生。

北美慶豐 發表評論於 2014-04-29 12:14:24
回來吧,隻有你的祖國不會拋棄你。
頁次:1/2 每頁50條記錄, 本頁顯示150, 共60  分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