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美國女孩被活活餓死 政府、學校與教會被判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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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uo 發表評論於 2025-12-15 02:38:21
把小孩姐姐弄沒了,總不能因孩子小無助不了了之吧。
律師賞錢不能太低,由輸家出也合情理。

敲詐納稅人倒也不是,畢竟裁判(陪審團)從納稅人中選。
納稅人任人(政府)不淑。隻能下次選舉監督多用點心。
wumiao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15:45:17
這倆妹妹隻有幾歲,誰在背後挑唆她們告政府學校讓納稅人付出幾千萬給她們以後的生活?這些人肯定會拿到太多好處。
東方華夏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14:18:53
胞妹可以敲詐納稅人,得不義之才。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13:52:02
死者胞妹屬於繼承人。
東方華夏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13:30:48
賠款給了死者胞妹?為什麽?
ld545888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13:28:59
瞎編,孩子都有監護人,是監護人的責任。
花開花落總有詩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11:53:08
為什麽是納稅人付錢?應該是養母警察親父母付錢。誰一生需要3000萬?
就是咱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10:58:28
六歲和七歲的孩子怎麽會委任律師,明明是律師投機,找上門。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10:46:32
父母親人不負責任,導致女孩被餓死,反而要讓政府學校教會賠錢?
竹野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10:27:58
可笑
ohama007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09:24:14
明明政府機構失值,但唯一被懲罰的就是納稅人
華倫久費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09:21:56
律師太黑了。人渣作孽讓納稅人買單。
深不可測 發表評論於 2025-12-14 08:53:54
3千萬誰拿走了 , 納稅人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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