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夏秋 發表評論於 2025-11-27 10:07:15 PRC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ROC,當時管轄台灣)都沒有被邀請參加1951年的舊金山會議,因此都沒有簽署該條約。
該條約隻能是對參加國合法有效,日本參加了,它放棄了台灣,這個是成立的。但是對P R C和R O C是無規定力的,而台灣的歸屬問題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中已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
心情夏秋 發表評論於 2025-11-27 10:07:15
PRC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ROC,當時管轄台灣)都沒有被邀請參加1951年的舊金山會議,因此都沒有簽署該條約。
該條約隻能是對參加國合法有效,日本參加了,它放棄了台灣,這個是成立的。但是對P R C和R O C是無規定力的,而台灣的歸屬問題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中已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
殖民地住民自決權並沒有給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