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城堡法"並非無敵!清潔婦誤闖遭槍殺 屋主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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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走邊瞧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6:22:37
美國是英美法係,靠陪審團。簡單地說就是律師能不能說服陪審團如果有人在清早6:50試圖用鑰匙開你的門你會感到生命受到威脅。
gnyd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6:15:53
像打掃衛生這樣簡單的工作,機器人完全應該可以做的。希望這樣的機器人快快問世吧。不要再讓這些沒有技能的移民湧入美國了吧
記得25年前來美國的時候,打掃衛生,剪草坪,修房子這樣的活,都是美國白人在幹。現在都是清一色的非法墨西哥移民在幹。他們搶走了美國人的飯碗。他們降低了美國人的總體教育水平。希望川普快把這些人送回去。
gnyd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6:03:22
理解屋主。如果有人在你房門外擺弄鑰匙,試圖開門,你若不開槍,下一秒他就進來了。誰知會不會是劫匪呢。
Lex2004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3:15:22
同意樓下兩位。肯定是過了。我看了很多英文網上的評論。不少人都提起自己碰到過有人進錯房子(喝醉、老人小孩搞不清、迷路、party到一個錯誤房子-晚上發生的很多-天黑容易搞錯),大多都是告訴那人走錯完事。或有人報警,也有人好心把走錯的人送回去。還有人承認自己就 搞錯過。特別是停車場進錯車子。長的一樣的車子太多。有時車裏還有人。大多一笑了之。沒有正常人第一反應是開槍。
LLFDD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3:07:30
使用致命武器過度防衛致人死亡,沒啥好說的。你要爭執,先花點時間去弄清楚為什麽會有這個“城堡法”?為什麽允許擁有致命武器?這個屋主為什麽這麽容易恐懼?聽著像是扯遠了,沒錯,不要扯遠。這個案子就是過度防衛致人死亡,要往遠了扯,可以換個地方慢慢扯。
huanglp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2:18:16
其實很多人關心的,是這個社會對移民的敵意不斷加深。作為移民,生活在這個時代,尤其在這人上台之後的種種言論,讓移民深深感到了這個社會本來不會放在台麵上的敵意,大家不過是兔死狐悲罷了。如果這個屋主真的可以walked away,那判例法會不會約定俗成今後隻要淩晨站在人家門口就可以隨便被射殺?
huanglp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2:15:13
有人開始惱羞成怒了哈。這貨這個詞有問題麽?你自己說就事論事,我也姑且跟你“就事論事”地回答了你的問題。是你開始人身攻擊是吧?是誰在那兒裝13談到"有錢的華人請得起housekeeper"?有邏輯盡量說邏輯,別動不動就開始口出惡言啊?再說了,說那貨怎樣也沒有攻擊你這就是你的白爹不是?誰在乎你是否再換個馬甲上來?
CN1618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1:47:03
看這個屋主的反應,還以為他是聯邦特工/職業殺手/退役特種兵呢,持續生活在被追殺的高警惕狀態中。
Lex2004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1:18:11
樓下wd網友對淩晨這個詞有誤解吧。槍擊發生在650am左右,不是淩晨了,天已經亮起來了。很多地方的校車最早一班是630am。而且本來應該打掃一個空房子,早點去是對的。更晚的時間留給其他有人在的房子。
畢納到拉猛琴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1:14:42
這個陳述相當可信:

“他們當時並未敲門或撞門,隻是在門口花了約一分鍾嚐試用鑰匙開門”
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0:49:34
大家還是要關注在這個事件的中心問題,就是清潔人員並沒有進入房屋,而屋主是隔著門開槍擊中受害人的。單從恐懼一點來說,並不能形成自衛開槍的理由。不然你在家裏看恐怖片都可以隨便開槍了。重要的是在隔著門的條件下,門外的人員並沒有對屋主造成人身安全方麵的威脅。而在沒有實質威脅的情況下開槍,不可能被認為是自衛。這才是關鍵!如果是在門被打開,有陌生人進入房屋的時候開槍,整件事的性質才能和城堡法中的自衛聯係在一起。
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0:43:14
wd01702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0:19:00很多評論有意無意忽略案發時是淩晨.......我想不出有任何理由這時候派人去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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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想不出,而不是沒有。我自己有一些出租房,經常和清潔公司聯係打掃。清潔公司他們也都有自己的時間安排,經常有比較緊急的清潔任務加進來(如房客需要馬上入住或是房子需要趕快上市等等),無論是深夜還是淩晨,都有可能有工作。
嘉嘉樂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0:30:00
定罪屋主無疑!
亦中亦美22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0:23:28
就事論事討論。不要象-靠子沒漱過口-樣,髒口便耒這貨那貨。
不再回複自以為是的人。
wd01702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0:19:00
很多評論有意無意忽略案發時是淩晨。如果屬實,屋主恐懼有理。誰會想到是清潔工找錯門,我想不出有任何理由這時候派人去清潔。如果你半夜發現有人企圖進門,看到門外人影會是什麽反應。換作我會事先警告,畢竟打死人就算是正當防衛也是麻煩得很,但如果對方不回應繼續企圖破門,很可能也會開槍。再強調一次,這是淩晨時分們。
huanglp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0:14:15
這貨自己說了看到外麵有人好嗎?正常人思維,有人在你門口,哪怕你看不清麵目,第一反應就是開槍?不是先問問咋回事?何況這事主是退役的海軍護士,沒有安全培訓?

有沒有錢的華人不是重點,家裏請人打掃,你不在家的情況,他們要麽從車庫進家門,要麽用鑰匙開門。何況已經說明了他們要打掃的是樣板房,沒有人居住,為啥要先敲門?
我又在馬路邊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10:08:00
清潔工的雇主讓他們去打掃“樣板屋”,屋裏應該是沒人的,所以他們沒敲門。這屋主不管是不是針對移民,但一言不發拿槍就射物外的人—檢方指控他voluntary manslaughter 沒毛病。
亦中亦美22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9:58:48
屋主怎麽知道拿鑰匙開門的人是外來移民?你沒經曆過這種天黑時被來曆不明的
人敲門或任何償試入門的恐懼,屋主的反應-點也不為過。這隻是場悲劇。
文學城有很多有錢的華人都有請過housekeepr, 說說看這些hoosekepper是
幾點開始工作?進入你的家門又是用什麽方式? 就事論事討論。
huanglp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9:44:39
哪怕不看英文報道,就看本文好了。他自己也陳述“看到”有兩人企圖破門而入--那咱就跟這個bluetag多說一句:他既然看到了兩人,正常的第一反應不應該是詢問事由?隻要門口有兩人,哪怕是在用鑰匙開你的房門你就拿槍招呼?而且已經看到對方是一男一女,手裏並沒有致命武器。
下文是紐約時報原文,您要不看看再替這貨洗地?
Through a window, he saw two people at the door and immediately believed that they were trying to break into the house
這貨已經從窗戶看到外麵的人了,不是完全沒有概念是什麽情況

He grabbed a Glock handgun, which he told the police he had purchased this year but had never fired, then loaded it and went to the top of his stairwell, where he fired one shot at his front door, the authorities say. The bullet pierced the door and struck Ms. Ríos Pérez de Velásquez in the head, killing her.
然後格洛克上膛,走上樓梯,對著大門瞄準,開火。對了,您有沒有看到出事的房屋?二層通頂結構,完全可以通過通頂窗戶看到門外情況

Mr. Andersen told the police that he had not tried to communicate with the people outside before firing the shot, and that he had been “terrified” that they were going to break in. Moments after the shot, he heard weeping from outside the door and told his wife to call 911, the court documents say. It does not appear from the documents that the couple called the police before Mr. Andersen shot at the door.

這貨自己也承認了沒有嚐試去交流而直接開火,說是恐懼。是啊,恐懼您咋不報警啊?就算您把人打死了也不是您報的警吧?

都不用更多解讀,就從這貨自己交代的當場情況,您難道沒有感覺到這貨滿滿的惡意嗎?如果不是看到移民夫婦,他還一言不發地就開槍?
tz2000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9:36:31
太過分了,又不是生活在戰區,難道是退役特工,有這樣的身手
榕樹下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9:08:02
你怎麽知道屋主還沒有完全清醒? 你看英文報道了嗎? 他一槍擊中的是她腦袋!! 明顯就是惡意的


bluetag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8:45:00如果對方是先敲門或按門鈴,正常的反應是詢問,但來人一大早二話不說直接就嚐試開門,這個人又是從睡夢中被驚醒還沒有完全清醒,這個反應也不能說是不可思議,隻能說這是一個不幸的事故。
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9:07:08
TO bluetag,不同意你的見解。無論這個屋主是不是因為被驚醒時還不夠清醒,僅僅是他隔著門開槍射擊,這行為本身已經是法律所不能允許的。這裏最關鍵的就是隔著門,是不可能對於屋主的人身安全造成損害的。如果他是在這兩個人打開門以後進入屋內的時候開槍,這個案件的性質將會改變。
CTPCW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8:52:01
這個確實太過分了。應該進入陪審團階段。
bluetag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8:45:00
如果對方是先敲門或按門鈴,正常的反應是詢問,但來人一大早二話不說直接就嚐試開門,這個人又是從睡夢中被驚醒還沒有完全清醒,這個反應也不能說是不可思議,隻能說這是一個不幸的事故。
huanglp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8:13:49
這個“老人”有沒有隔著門問下對方是誰?連任何詢問都沒有何來“極度恐懼”?他僅憑有人試圖開門就感覺到實質性威脅嗎?還是見人下菜碟,覺得對方是移民就可以直接射殺?這不是主觀惡意,那什麽是主觀惡意?
facidisot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8:11:55
這個確實太過分了。應該進入陪審團階段。
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7:51:58
美國的城堡法要求有人非法闖入,並在屋主人身受到威脅的時候,允許使用致命武器。而這個事件兩點都沒有滿足。對於第一點,清潔工二人並沒有進入屋內,對於第二點,畢竟他們之間還隔著一道們,屋主並沒有受到真正的威脅。正確做法是,屋主應該隔著們警告他們不要再試圖闖入,而不是直接開槍。律師僅僅證明屋主“極度恐懼”是不夠的證明屋主無罪的。因為客觀證據表明,屋主在隔著門的條件下,人身並沒有受到實質性的威脅。
bluetag 發表評論於 2025-11-19 07:32:00
這個有點難講,這兩人嚐試用鑰匙開門,確實有時會讓獨自在家的老人感到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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