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華裔女孩回雲南認親 28年前與親生父母在醫院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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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rabbit 發表評論於 2025-07-24 17:14:04
後腳跟想想純屬遺棄。希望幸運被收養的女孩子能清醒一些,跟遺棄有病自己的原生家庭見一麵就夠夠了,接下來向前看跟養父母過好一生
richelle 發表評論於 2025-07-24 08:34:00
走失?信你個鬼
離別鉤 發表評論於 2025-07-24 08:03:25
無毛大罵美帝拐賣中國兒童!
missC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21:56:53
患有家族中隔代遺傳病,家裏為了給她治病花光了積蓄。1996年成某某與妻子帶著成麗婷去昆明市某醫院求醫,在醫院繳費時,成麗婷與父母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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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lie.
The family ran out of money and abandoned her in the hospital.
ilovefriday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8:50:36
走失?狡詐的中國農民!
小二兒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7:12:31
這姑娘有大運氣,被遺棄·
Zongwuxiao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5:51:30
第一反應- 這肯定不是走失啊!可憐的女孩,不過這麽想她應該會容易接受一些
綠葉88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5:22:44
“不到兩歲、患有家族隔代遺傳病的女孩,在雲南昆明某醫院與親生父母失散,後來在昆明市兒童福利院被荷蘭夫婦收養”,這話你相信嗎?我反正不信!
不到兩歲,自己能走散嗎?帶她去治病,不抱著她嗎?不牽她的手嗎?女孩丟失,不報警嗎?不是被父母遺棄嗎?女孩被誰送到兒童福利院?福利院不報備公安局嗎?
這一係列問題,沒人問過嗎?現在隻當認親成功的喜事來報道!
可怕的父母!可怕的昆明公安局!可怕的昆明市兒童福利院!可怕的中國報刊!
luting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4:22:35
走失的確不合理,但是希望這個華裔女孩真的這麽想。
喬木老爺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4:06:12
走失? 這是侮辱誰的智商啊。
OZ741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4:03:47
就是被父母扔掉的孩子。。
老李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3:30:14
就是被遺棄的女嬰
super-talent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2:10:44
可信度不大,經不起推敲。繳費期間走失可信,走失後沒報警嗎?是誰交給福利院的呢?福利院賣了多少錢呢?歐洲基督教都是傻白甜。
隻看不回貼1208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1:44:00
吹牛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1:20:57
隻有中國人能用“善良的謊言”來形容遺棄孩子。
難怪中國人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
挺沒勁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1:18:00
如果是被拐走,我相信,走失,鬼都不信。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1:14:21
Sweet heart,遺棄孩子和white lie這個詞沒有一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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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dust11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9:45:48
養父母很偉大,很明理。親身父母那麽窮,可是為了拚兒子還生了那麽多,走失應該是個white lie。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1:11:12
1. 這個在醫院裏“走失”的孩子當時不到兩歲。
2. 患有家族中隔代遺傳病,家裏為了給她治病花光了積蓄。
即便如此,“在成麗婷走失之後,成某某夫妻又有了7個孩子”!!!
明知會有遺傳病,又生了7個!7個!7個!
chunping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0:49:14
鬼才相信
winterbreak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0:38:04
女孩子也算了卻心願。
希望她從此消失,不要被親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纏上,好好享受自己的生活。
遛遛彎兒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10:07:02
既然明知有遺傳病還要不斷生這麽多孩子?
flyingdust11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9:45:48
養父母很偉大,很明理。親身父母那麽窮,可是為了拚兒子還生了那麽多,走失應該是個white lie。絕大多數人因為沒有被棄養,所以理解不了尋親的動機,那是人最基本的需求。希望那個女生好好愛自己,過好自己的生活,治愈那個內心被遺棄的小孩。
likelovely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9:44:49
speakoutloudly 總結得真好!
雪狗2014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9:36:17
有當時的尋人啟事嗎
drifting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9:28:25
就差在警察局走失了
蘋果山莊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9:21:46
偉大的養父母
霧中發絲飛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9:11:21
前塵往事不管了,以後不要讓故事難看就好, 下麵還有七個弟妹。
54188-中國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8:48:29
讀者的評論,可以看出沒人相信這種冠冕堂皇的大團圓雞湯文!!!!

實事求是報道就是了---28年前,窮困潦倒的雲南邊遠山村夫妻,由於經濟拮據,加之根深蒂固,愚昧無知的傳宗接代思維,將身有殘疾的兩歲幼女,在無人之處,殘忍狠毒又無可奈何的遺棄在醫院;後被一對充滿愛心善良的荷蘭夫婦收養,28年後,女孩千裏迢迢尋親問祖。
ymmud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8:47:00
不是說遺棄是否有情可原。而是記者不要睜著眼睛說瞎話,也不要說什麽善意的謊言 可以不講 但是不要侮辱讀者的智商 至於那些丟棄到醫院是給女兒條活路的人是想多了 天朝的醫院和機構以前和現在都沒有這個傳統醫治絕症難症的遺棄病人 如果這個女孩不是被外國人收養她的生命會怎樣? 感謝上天
gladys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8:45:14
父母帶小孩出門,小孩“走失”了,父母不急瘋了,到處找回來?這個很明顯是遺棄給醫院了。
johniewalker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8:44:58
1歲時在醫院“走失”??? 嗬嗬!究竟是走失還是遺棄?重逢的視頻裏女孩激動地痛哭,而那個生母隻在鏡頭對準她時才拚命擠眼淚,臉上卻是幹的。

好姑娘,見過生母生父,了卻了心中的缺憾,就趕緊會荷蘭吧。在雲南呆得越久,就會越失望。
IrvineLotus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8:30:00
棄嬰賣到國外贏一次, 在外國治病贏兩次, 長大了葉落歸根贏三次。 贏麻了。
京西觀察使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8:24:09
中國的棄嬰美國領養的最多,其次是西班牙。打開國門以後20萬棄嬰應該是有的。他們為基本都獲得了重生,同時為中國賺取了幾十億美元的外匯。
中國政府確實聰明,變廢為寶,把包袱甩給腐朽的資本主義,換來外匯,然後走社會主義陽光大道。
京西觀察使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8:20:18
網友們分析得絕對正確,去你碼的走失吧,哈哈。就是扔在醫院裏了。
這人有遺傳病,估計腎也配不上國家領導人,不然早就消失了。
被國家換了外匯,原生家庭擺脫了包袱,人現在也成才了,簡直就是多贏啊,嗬嗬。
yhr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8:10:57
窮人家的孩子,還有病,就丟在醫院了,哪有可能走失?
zwh96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53:40
雖然是謊言,但確實沒有辦法,沒有錢治,估計也治不好。 但從另一方麵,他們救了小孩的命,這點他親生父母也是對的,留在醫院給予希望。
紐約雙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46:00
speakoutloudly:總結到位,理中客,完全讚同。
過路人_2016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32:00
被走失
speakoutloudly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28:35
1. 祝賀她找到了親生父母。這是補全她人生的一步。非被收養的人是很難理解這種心情的。
2. 她的走失大概率是托詞。2歲的孩子在醫院如果不是父母棄養,怎麽可能走失。
3. 棄養孩子,在這個例子中可以說她的父母有些自私,但從另一方麵似乎也可以理解。中國沒有社會福利,一個又遺傳病的孩子,會耗死掉一個家庭。他們把孩子拋棄在醫院,也是希望孩子能有活路。
4. 雖然她父母棄養的可能很大,也很理解她不願意聽到別人指責她父母的話。其實到了現在這個時候,說她是走失的,是個善良的謊言。真的沒必要揭穿。
5. 她的養父母很偉大。這個沒有什麽異議吧。撫養一個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又遺傳疾病的孩子。我自問做不到。所以,她的養父母我很敬佩。
Propro1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20:00
又不是被人抱走的,兩歲的孩子咋“走失”?
cwang28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18:20
在醫院和父母走失就去了孤兒院? 這麽低級的謊言! 哈哈哈哈
花老虎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13:53
當年也許走投無路有情可原,但等著眼睛說瞎話就惡心了
smallCrab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13:33
大概率是父母棄養,不過也理解,父母已花光了積蓄為她治病,在中國父母能怎麽辦?
reno2389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08:24
據成某某講述:失散的女兒名叫成麗婷,1995年農曆七月十四出生,是家中長女,患有家族中隔代遺傳病,家裏為了給她治病花光了積蓄。1996年成某某與妻子帶著成麗婷去昆明市某醫院求醫,在醫院繳費時,成麗婷與父母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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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家族中隔代遺傳病”?並且“家裏為了給她治病花光了積蓄”。

估計這就是孩子“被走失”的原因。否則,一個孩子在醫院根本就不可能走失。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06:44

洋人養父養母支持養女認親,國人難以做到。

pennsylvanian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06:00
估計是醫藥費太貴付不起就丟在醫院了。不可能會在醫院走失找不到。。。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04:28

兩歲小孩不可能跑出醫院範圍的。 這個走失的疑點很大。

華倫久費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03:28
我是認同北美小鎮的發言的。拐賣的總是男孩,走失的總是女孩。
ymmud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7:03:00
醫院走失能跑到啥地方去?父母不找醫院?遇到走失兒童的人不報告醫院和警察?
亂我心者 發表評論於 2025-07-23 06:54:13
暖心!為人間的愛點讚! 世上沒有這麽多的偶然與機會,是上帝的愛與姑娘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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