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被造黃謠女士:維權三年,我是怎樣揪出造謠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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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friday
發表評論於 2025-07-18 09:40:19
造謠是殺人不見血,造謠者不得好死!
rainstorm
發表評論於 2025-07-18 05:37:54
敲了他一條腿就行。別管什麽法不法的,屁用沒有
ajaja
發表評論於 2025-07-18 01:17:24
屎坑國的爛法律。
正人堂主
發表評論於 2025-07-17 21:39:46
造謠成本太低!要重罰才能起作用!
駑馬
發表評論於 2025-07-17 20:37:49
那麽多錢用來打官司,太不值得了。還不如用這筆錢雇人把那個害人的黃某打斷一條腿,否則怎能解心頭之恨
競選
發表評論於 2025-07-17 20:26:06
造謠導致受害者名譽、身心受到傷害,就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應該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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