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陳立人案再次提審:不認罪 曝正麵照 律師曝諸多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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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天饒過誰
發表評論於 2025-07-09 01:38:52
如果陳被輕判,那麽以後將會出現很多的效仿者,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憤!陳出軌,用拳頭打死妻子的惡行,足以說明他是一個什麽樣的惡魔,這種人應該被判絞刑,而不是留著讓納稅人養活!如果法律不能為死者伸張正義,那麽保留這樣的法律又有什麽意義?加州是時候修訂法律了,隻有嚴懲罪犯,才能最大限度保護守法民眾的權益!
田子坊
發表評論於 2025-07-09 00:51:17
中國老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像他這樣打死老婆,哪來的恩?
wfucku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23:59:30
判決結束時陳已多活了幾年,值了
紫霞仙子234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20:15:05
加州沒有死罪,一級還是二級沒多大差別。不管幾級。這個渣子已經是個行屍走肉了。用拳頭打死是不是就是為了躲避預謀罪。但電鋸行李箱都準備好了,還說沒有預謀。對著鏡頭用電鋸在自己脖子上比劃,也是讓大家以為電鋸用來自殺而不是分屍,不愧是清華的,智商是在線啊。不過,誰會用電鋸自殺,顯然是用來分屍的。絕對是有預謀的。
紅辣椒66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8:43:30
遠方的風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4:02:15 一級謀殺是有事先預謀的謀殺,陳立人案沒有預謀,屬於衝動殺人,所以按二級謀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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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分屍的電鋸和拋屍用的行李箱都準備好了,咋不是預謀殺人?隻是警察來的太快,他沒時間分屍和拋屍而已。
新燕山夜話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8:32:36
盡管陳立人不認罪,那也隻能是技術性地拖延而已,無法最終逃脫殺人的罪名。客觀地說,這樁案件隻能是二級謀殺。除非檢方能夠提供確鑿的證據,證明陳某有預謀好的殺人企圖和計劃,並為此準備了殺人工具,殺人以後有藏匿銷毀作案證據,或者畏罪潛逃等等,然而這些情況或者不存在,或者與事實相反。這是法官考慮定罪為“一級”還是“二級”,最關鍵的因素。
陳立人和於氏可能在事發之前,已經發生了多次矛盾和爭執,婚姻已經處於崩潰的邊緣。事發當日,兩人都可能處於無法控製的情緒之中,進一步發生了肢體衝突,然後陳立人就完全失去了理智和自控。這對夫婦如果設法尋求心理醫師或者精神科醫師的幫助和治療,即使不能保住婚姻,也不會導致這種極端悲劇的結局。然而,很多中國人非常忌諱尋求心理精神科醫生的幫助,特別是那些自認為是“精英人士”的人物,更不願意承認自己到了需要心理谘詢的地步。
竹野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6:37:01
不認罪,沒有懺悔之心,應該life sentence
randomspot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6:31:08
不認罪 — 看來這位清華學霸/男渣比較融入美國社會, 對美國(壞)文化接受了。 大部分美國人, 無論證據多麽確鑿, 一律不認罪。 厚顏無恥, 隻對耶穌認罪。
抓住美景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6:25:40
樓上關於被指控一級謀殺,和被指控二級謀殺評論,並不準確,忽略了一種很常見的情況:
有時候,檢方指控嫌疑人二級謀殺,並非因為他殺人沒有預謀,而是因為檢方擔心,自己手中掌握的證據,不足以在法庭上讓陪審團相信嫌疑人是有預謀殺人,如果強行起訴一級謀殺,有可能不能被陪審團采信而導致罪名不成立,所以,檢方為了保證讓嫌疑人入獄,隻能降級起訴二級謀殺。
也就是說,有時候僅僅是因為檢方手中掌握的證據不夠強大。
香山秋楓紅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5:55:56
殺了人還理直氣壯,品性太差!渣渣男
遠方的風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4:02:15
一級謀殺是有事先預謀的謀殺,陳立人案沒有預謀,屬於衝動殺人,所以按二級謀殺起訴。
Q22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4:00:22
怕死! 打老婆的時候怎麽往死裏打? 還是一拳一拳的把自己老婆打死,擊打頭部,得多大的恨。中間停下來也能給兩個人都有活路,不會現在這樣。
渣男!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3:57:00
難不成還想無罪釋放?即使放出來應該也不會有好下場!
swmpsp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3:55:39
如此殘忍的手段還是二級謀殺?
swmpsp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3:54:35
為啥是二級謀殺?
東方華夏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3:45:49
穀哥公司逼的?
worley
發表評論於 2025-07-08 13:43:24
為啥不認罪?
說正當防衛?還是說自己有精神病發作?還是說都是川普造成的?還是說是中央情報局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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