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美4大學生命案庭審現場:認罪換免死 家屬憤怒…(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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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W
發表評論於 2025-07-03 08:53:07
“刑事司法研究生”。難道要挑戰司法係統?
土撥鼠撥土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23:28:17
難道證據都不足以認定是凶手嗎?為什麽要達成協議?
五千年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9:12:48
通過關係,搞定了。律師有很多關係網。和檢察官都認識。
maolaomao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9:04:00
我們納稅養這樣的人渣!很難說他在監獄裏麵有什麽待遇,多帶點潤滑油吧!
春風春雨88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8:49:10
協議致少加一條: 讓他說出犯罪動機才行啊
新手一位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8:29:27
美國司法認為,死人就沒有人權了。罪犯活著,他就有人權。
糖醋鯉魚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8:06:05
狗糧們但凡是看到國內有幾個暴力傷害就集體高潮了,也不想想美國每天暴力死亡多少人,嗬嗬
糖醋鯉魚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8:02:52
美國有這樣的法律也難怪美國犯罪死亡率民列前茅,很正常。。。
herlion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7:32:35
檢察官才是惡魔
momjr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6:34:00
在美國作惡的後果太輕了,應該死刑
每天都來看看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6:23:25
希望他死在監獄裏
獄友加油
wanjiadeng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5:38:14
回複:‘紫霞仙子234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5:18:27
本來就有罪,認了反而可以減刑,什麽垃圾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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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嗬嗬
GOATMESSI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5:31:36
斃了最好
紫霞仙子234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5:18:27
本來就有罪,認了反而可以減刑,什麽垃圾邏輯
Indignant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5:13:01
浪費糧食和納稅人的錢,還是斃了最好。
cch2999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4:53:00
爛在牢裏也是一個好懲罰
Gooddevil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4:35:00
喜歡殺人的朋友應該來美國
槍迷球迷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4:05:20
Sandcity2000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3:39:39魔鬼協議而且具體殺人原因都沒查出來,這是什麽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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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怪就得怪檢察官。這種協議是檢察官和罪犯之間商定。 法官雖然有權拒絕這個協議,但法官也不能判死刑, 死刑判決屬於陪審團。因此法官不會因為想判死刑去拒絕無期徒刑的協議。
矽穀工匠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3:42:02
The guy is a Jew ... always specially treated.
Sandcity2000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3:39:39
魔鬼協議而且具體殺人原因都沒查出來,這是什麽爛法官?
一人有一個夢想
發表評論於 2025-07-02 13:37:30
美國保護罪犯,是對四名死者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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