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美國槍支管製重要一步 最高法院放行馬裏蘭州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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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員 發表評論於 2025-06-03 21:14:55
賣出去這麽多了,還禁個P啊。
西樓月如鉤 發表評論於 2025-06-03 19:48:15
不存生育權的說法,土共計劃生育倒是有所謂生育權
在美國是墮胎權。

墮胎權不是憲法的規定權利。
在美國生育是天賦人權,而墮胎不是天賦人權。
而持槍是憲法權力,屬於天賦人權的一部分。
這邏輯都搞不懂,你噴個錘子
alanshou 發表評論於 2025-06-03 18:35:53
既然生育權是各個州的事務,那擁槍權也應該是啊?
ANGELS 發表評論於 2025-06-03 16:57:00
殺的還不夠多。
槍迷球迷 發表評論於 2025-06-03 16:00:12
小編根本不懂。 高法不受理不是“放行”,更不是認可。而是認為案子不夠典型不值得。 等待更合適的訴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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