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婚內強奸”被羈押285天當事人:已與妻子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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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啊你可知道 發表評論於 2025-05-30 18:09:56
隻要有一方明確地表示不願意發生性行為,另一方強行發生,不論婚否都是強奸,對婚內人士,強行發生就是婚內強奸……難以取證的問題是一方說她不願意,一方說她願意,
亙古未見的筆名 發表評論於 2025-05-30 16:48:28
不知道現在中國法律及司法解釋怎麽認定"離婚冷靜期"的強奸行為的,據此文應該承認婚內強奸罪的,隻不過應證據不足,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白雲藍天 發表評論於 2025-05-30 11:23:05
BKL 發表評論於 2025-05-29 22:51:05
如果承認婚姻的正當性,“婚內強奸”的提法就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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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強奸確實邏輯不通,所謂的“婚內強奸”,應該列為家暴罪行。
ana9999999992001 發表評論於 2025-05-30 11:22:36
他這個因為是起訴離婚分居期間,性行為可以算強奸。婚內強奸應該特指起訴離婚期間,人家過不下去了才要離婚,為何法官不判離婚。
真想發言 發表評論於 2025-05-30 10:41:56
就等馬斯克的機器人出現了。
買個女機器人回家,想幹啥幹啥,根本就沒有“婚內強奸”一說。
哈哈哈,人類徹底自由,打離婚官司的律師要失業啦
iori 發表評論於 2025-05-30 08:17:55
這個案子真糊塗。如果檢方判定QJ和家暴不成立,那就要把女方以誹謗罪起訴。
每天都來看看 發表評論於 2025-05-30 04:27:40
這麽雞毛蒜皮的文章
我居然看完了
什麽世道
needwait.. 發表評論於 2025-05-30 02:22:03
實際上,警察也沒有錯,強奸但沒有充足證據而已,不說明他無辜。但最大的問題就是這個羈押製度。如果早早可以保釋,就很正常了。否則每抓一個,就必須判罪?否則就要國家賠償?
liu12345 發表評論於 2025-05-29 23:49:01
沒法,啥都在初級階段,雖號稱五千年。
karlheinz 發表評論於 2025-05-29 22:56:07
"尹某辯稱,兩育有三個孩子,足以證明夫妻感情良好,並稱沒有對武某實施過家庭暴力。"
尼瑪,這是認真的嗎?
BKL 發表評論於 2025-05-29 22:51:05
如果承認婚姻的正當性,“婚內強奸”的提法就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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