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高中生和教授父親共發3篇SCI論文,沒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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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10:49:35
樓下,你忽略了一件事,就是高中生暑期在大學課題組實習。現在的中國我不了解,但這在美國是非常流行的。我當年讀博士的時候,就有很多這樣的高中生在我們實驗室裏實習,而實習結束後,他們都要做一個演講,將他們做的項目講給教授和老師們聽。當我們發文章的時候,如果包括這些項目,這些高中生的名字也會出現在文章上。而我當時導師的女兒就是在我們組裏實習,當然也有文章寫她的名字。這在美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果是第一作者,那麽就有些牽強了。在這個例子裏,隻有一種情況是可以的,就是這個教授的女兒高中時去她父親組裏實習,然後她父親專門給她一個項目讓她做,最終這個項目被寫成論文。在這種情況下,她作為這個大學的實習生,可以合法合理的用學校的資源來做項目,而發表的文章也是署她自己和導師的名字。唯一值得懷疑的是,她是不是有這麽多時間和能力來完成項目。
老柏樹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9:01:37
如果A隻是個中學生,跟大學沒有關係,A的老爸帶著A做研究屬於灰色領域,學校嚴格講是沒有權利管的,尤其是A既不拿工資,又不用學校的實驗器材。
如果A從大學拿到資助,或者用了學校的實驗器材,當然是另外一回事。
borisg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8:33:15
在美國大學,親屬的師生關係和研究指導與被指導關係是屬於職業道德的禁忌。
雇員手冊中有明確規定,這種關係需要避免,由別人來代替指導。
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8:01:34
其實這種情況也根本不用管,因為任何學校招生辦都不是傻子,特別是名校很多都會有麵試。對於這個高中生,相關專業的老師隻需要問一兩個相關的問題,就會知道她是不是真正參與到這個項目之中,是不是真的有貢獻。如果是真的話,那麽這本身就是她的優勢。如果不是,那麽她就直接因為造假而被刷下來了。對於專業人士之間的討論,想要渾水摸魚,太難了!
紅米2015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7:55:56
掛個三作也罷了。一作過了。
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7:54:31
如果僅僅是署名,並不是什麽大事。我當年在美國的導師,就是讓他女兒暑期來實驗室打工,發表的文章也加上了他女兒的名字。但是第一作者則是不同的。一般學術論文的第一作者,都是要求是對於發表工作貢獻最大的人。一個高中生,參與研究項目的時間有限,不覺得她真的能夠成為貢獻最大的人。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這篇文章隻有兩個作者,她和她的父親。因為她的父親是教授,是作為通訊作者出現的(也就是文章的指導教授)。傳統上來說,無論通訊作者貢獻有多大,都是放在最後一個作者出現的,因為他是老板,這篇文章的真正擁有者。
jameskkk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7:49:13
當白貓黑貓實用主義成為信仰,欺騙的良心譴責就不存在了,隻有取巧成功後的偷著樂。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7:35:32
韓寒也被質疑過。看將來吧,出息了就是天才,不然就是阿鬥。
bigo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6:37:30
藤校招生就那回事,校友,捐款,高官顯赫,特長生,黑人土著人,貧寒勵誌點綴,男女比例,各國quota。留給普通家庭學生的名額有限,藤校最看重的是資源,教授有資源,至於論文,競賽隻是錦上添花。
時不時來看看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5:54:16
這些SCI文章對高考沒用,不影響國內任何人的升學,但哈佛等大藤管用,而且鼓勵,隻要不是作弊。這種娃進了大藤,還得靠實力
老柏樹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5:45:32
比如:潘石屹給哈佛捐款,孩子上哈佛,走的是Legacy的路 --- 跟普通人家的孩子一點關係都沒有(普通人不可能給哈佛捐上千萬美元)。
某教授給孩子A掛名,A和普通人家的孩子B競爭,B很優秀,但跟中學就有文章的A比就是明顯劣勢。實際上A就可能阻滯了B的上升渠道 --- 這是不公平的,至少增加了社會(加上家庭和B本人)最後把B篩選出來的成本。
你要問我有啥辦法?沒有!
A老爸自己的文章,掛他兒子A的名,規則上無法阻止。
老柏樹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5:36:03
但沒一個最後搞出名堂的 --- 到目前為止。
老百姓對這事深惡痛絕是可以理解的:官2代,富2代走的路子跟普通人不是一個軌道,實際上跟普通人無關(想想薄瓜瓜上名校,跟普通人沒啥關係);學2代不一樣,學2代這麽搞,就是堵死普通人家孩子的路(至少讓路變窄)。 --- 國內評論也有類似觀點
Charles0104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5:35:07
吃不到葡萄,葡萄就是酸的!
Charles0104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5:33:24
嫉妒
老柏樹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5:31:47
我知道的老中教授有給孩子掛名出文章申請名校成功的(中學生做數理方麵的文章,很了不得的,文章是博士生的水平)。最後一個大概12-13年前,小孩都上了名校。
時不時來看看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5:07:55
本文作者很難證明高中生在科學道德上有問題,也就是該不該當合作者
該不該當合作者主要由第一作者決定,尤其第一作者的貢獻占絕大部分的時候
jiujiujiujiu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4:30:54
這事兒驗證很簡單,隻要問問第二作者即可。如果隻有父女倆人,那麽就是合法合規的,因為女兒貢獻無可能為零,哪怕隻是草稿或改了改語法,而教授名字會在最後
壹邊形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3:44:10
自己的文章,想讓誰署名都可以,吃瓜群眾無事生非
bluetag
發表評論於 2025-05-27 03:36:00
論文誰署名,作者說了算,隻要所有作者都不反對,那就是沒問題,至於含金量嘛,相信招生官也不傻,心知肚明,中學生做研究,頂多就是跟個班而已,展示下對科研的興趣,錄取還是要看其他方麵,這個女生贏了很多競賽,確實是很優秀的,這些就沒法作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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