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大米瀆職案” 英拉被法院判決賠償100.28億泰銖
隻有登錄用戶才能發表評論,
點擊此處
登錄
返回新聞帖
紫霞仙子234
發表評論於 2025-05-24 13:05:22
欲加之罪
奇奇怪怪001
發表評論於 2025-05-22 18:05:49
按這個邏輯,算算刁大犬要賠全人類多少錢
逍遙羊牯
發表評論於 2025-05-22 10:41:00
印度陣風飛機被打輸了,照這個案例判莫迪賠24億美元
小毛er
發表評論於 2025-05-22 09:37:50
不和個人利益掛鉤的決策失誤也要用私產賠?難道官員做任何決定都要用身家抵押預防決策失誤?哪有這麽混蛋的判決?以後誰還願意當官?
空城之主
發表評論於 2025-05-22 07:40:06
這將成為案例法的一部分,具有破壞性。此後的官員可以因為決策損失被要求私產賠償,開啟了對立黨派真槍攻殺的大門。任其發展終將有作出成績的官員要求對半獎勵。亂了套了。
頁次:
1
/1
每頁
50
條記錄, 本頁顯示
1
到
5
, 共
5
分頁: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