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美商人在中國被判處五年監禁 與近25年前的刑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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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4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12:46:22
“李增卯當時持有美國綠卡,並於2002年成為美國公民。
李增卯在得知一樁涉及一名熟人的商業糾紛後,開車將三人帶到爭執地點,在那裏,他們用從李增卯汽車後備箱裏取出的刀與另一群人打鬥。對方的一名男子被刺身亡。然後李增卯駕車帶同伴離去。"
對,這應當是一起雇傭打手去和商業對手打群架,還打死了人的惡劣案件。如果這三個打手是經常雇傭的,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涉黑案件。此人是主犯。
約翰撈麵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11:49:37
拉著幾個人去打群架還出了人命,夠惡劣的了
winwin321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11:16:49
25年前的案子現在拿出來說事,過去多少年都不提,這不是法律問題,這是政治問題。華人為啥非要做中國生意?自找的
TXZS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11:16:24
聽上去不冤,被判監禁沒什麽問題
咱們走著瞧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10:43:00
怎麽看都像是黑老大豢養打手進行犯罪活動啊!按照現在的標準難道不是應該廢除美國國籍、遣返回中國嗎?既然已經在中國了,就沒必要再費一道手撈回來再轟出去啦
抓住美景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10:28:46
樓下說中國法律追溯期為20年,不錯,但,那是有條件的,條件之一是作案人當年犯案後,未被警察發現跟案件有牽連的證據,也未被懷疑跟案件有牽連,而案發20年過後,才被警方發現他是嫌疑人,或找到了他犯罪的證據。這種情況下,可以被免去追溯。另一個條件是,他犯下的案件不屬於特別嚴重,不屬於特別惡劣,不屬於可能被判20年以上刑期,無期徒刑或死刑的。此人的情況不符合逾期可免追溯的條件。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10:10:44
中國法律是追溯期為二十年。
Opa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09:42:26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跟你是哪國人沒關係
抓住美景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09:36:41
讀了文中講述的案情,是他自己家人的陳述,肯定經過了修飾,被輕描淡寫,但即使如此,從內容看出,他根本不是從犯,而是主犯和共犯:他負責運輸團夥前往犯罪現場,而且是他提供了致人死亡的武器,致使對方一人死亡後,他又負責駕車帶領自己團夥逃離現場,這樣的罪行,是主犯和共犯,他才被判5年,實在太輕了,如果在美國犯下這樣的罪行,可能被判死刑,至少終身監禁。。。。即使按照中國的法律,也絕對應該15年以上的刑期起步。
obamacome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09:31:29
法院指控李增卯棄保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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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保潛逃是否成立?既有事實確定成立。未獲判罪下棄保潛逃本身就構成犯罪。美國人被交通攔截時若駕車逃逸,即使沒有交通或其它違規事證,逃逸本身就判犯罪了
馬年生
發表評論於 2025-05-01 08:51:56
原來沒有被判刑不是現在不被捕的理由。案情深入後取得新的進展,可能會產生新的拘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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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卯在得知一樁涉及一名熟人的商業糾紛後,開車將三人帶到爭執地點,在那裏,他們用從李增卯汽車後備箱裏取出的刀與另一群人打鬥。對方的一名男子被刺身亡。然後李增卯駕車帶同伴離去。"
對,這應當是一起雇傭打手去和商業對手打群架,還打死了人的惡劣案件。如果這三個打手是經常雇傭的,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涉黑案件。此人是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