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前紐約警官擔任中國代理人 參與獵狐行動 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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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a 發表評論於 2025-04-17 05:29:32
這位警官是參與了當年遣返廣東開平支行行長許超凡, 許國俊, 寧波市長楊秀珠等人的的案子而被美國政府迫害
Opa 發表評論於 2025-04-17 05:21:24
全部是那些在中國犯下貪汙,畏罪外逃的中國前官員,包括 中儲糧周口直屬庫原主任喬建軍攜款3億多元外逃美國,河南省服裝進出口公司總經理董明玉卷款數百萬外逃至美國。 在奧巴馬時期, 中國和美國司法部門還有合作, 美國司法部門雖然不積極, 但在中國提交的大量證據後還是幫助中國遣返了幾個重大貪汙犯罪分子。 但是自從特朗普上任後就中斷了, 美國已經是一個毫無底線的國家
清如許1 發表評論於 2025-04-17 04:47:56
種田農民 發表評論於 2025-04-17 04:21:26
郭爾強 剛剛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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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死的?
種田農民 發表評論於 2025-04-17 04:21:26
郭爾強 剛剛死去,為中共賣命,海外代理人,參透,賄賂紐約警察。蔡英文參觀美國,他與梁冠軍在mahanton對民運人士大打出手,逃避FBI 美國政府懲罰。
祖國萬萬歲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22:47:44
白人裏垃圾,更具欺騙性。
hachimada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22:12:56
“助紂為虐”的是阻止對罪犯繩之以法,反而對罪犯提供幫助的人。
鄉下仔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20:19:20
Just sentence 1 and half years?
矽穀工匠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19:25:15
賣國賺錢養家,不寒摻。
beixuanlv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18:20:07
助紂為虐的壞人,判得太輕,應該終身監禁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17:25:00
判刑的確太輕!缺乏阻嚇力。這方麵要抄中國作業;根據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若被判有罪,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且不能自己聘請律師,需要政府指派辯護律師、政府指定法官審理案件。
藍靛廠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16:54:08
我文貴哥哥呐
紐約雙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16:26:00
拔出蘿卜帶出泥,記得把那些敲邊鼓,搖小旗的也給定罪,然後送回去,或者送薩爾瓦多監獄也行!
5AGDG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16:08:38
叛國罪1年半?這是鼓勵大家叛國 ?
lzr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15:44:27
這些被獵狐的人,沒有100%大概也有90%都是中共黨員吧?
亞洲食肉動物 發表評論於 2025-04-16 15:28:00
assh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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