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荷蘭華裔女孩找到雲南親生父母:當年在醫院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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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孩子媽
發表評論於 2025-03-20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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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一刀
發表評論於 2025-03-20 07:11:14
在醫院裏一個娃走丟就從此找不著了?中國治安不是說好得很嗎?i don't buy it.
zhudi
發表評論於 2025-03-20 05:33:41
好好對養父母吧,養大一個孩子不容易
Maui2021
發表評論於 2025-03-20 05:02:23
父母還會善意的讓華裔女孩給全家人辦移民,善意地讓她養老,善意地讓她資助弟弟妹妹未來的生活。
常態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9:58:07還好,父母善意的謊言撫慰了少女的心。
goingplace
發表評論於 2025-03-20 02:50:46
明明是被遺棄,還說走失的。這個女孩是從孤兒院被領養的,說明她的親生父母根本沒有尋找過她。
她下麵還有幾個妹妹,這種父母的素質就在這兒了l
orchid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21:52:54
一聽就是假話,兩歲被收養,幾歲時走失的?開玩笑,走失到在孤兒院就得一段時間,再到收養估計是零歲走失的了
zeroLux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21:51:28
被親生父母遺棄了
fonsony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20:05:00
養父母偉大。
常態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9:58:07
還好,父母善意的謊言撫慰了少女的心。
myquestion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9:10:12
如果孩子丟了,父母報案,在福利院沒被父母找到,這是對中國警察極大侮辱。國內立這種案,不會在一兩年內銷案
myquestion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9:05:37
ajaja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2:40:16應該是壞人看她旁邊沒有大人而把她拐賣了,不然的話肯定會交給醫院管理人員,或者門衛,或者派出所,總會很快找到家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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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 拐賣是要掙錢的,不是拐走後送到福利院
onflow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8:57:00
人販子不會到醫院去拐賣病孩子。在醫院走丟的可能無限接近零。隻剩下一種可能
Maui2021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7:17:56
走失到了福利院,誰信。
白兔媽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6:33:53
這孩子太幸運了,估計被“走失”時可能還有什麽需要花大錢治的病吧。
西溫哥華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6:26:09
比她被掐死的幾個姐姐命運好多了。
當年鄧小平的計劃生育導致很多人生了女孩直接掐死。中國男的比女的多4千萬,你說說得掐死了多少女嬰。
lalalaland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5:49:00
俺還真是不信走丟了的結果是去孤兒院,騙傻子哪.
flysa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5:40:14
這簡直侮辱讀者的智商,一個一歲的孩子走失?不是被拐賣,就是被親生父母遺棄。自己選一個吧。
小二兒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5:17:25
好命的女孩
過路人_2016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4:28:00
投錯了胎,但走對了失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2:53:57
樓下五毛真逗。壞人把她拐賣給孤兒院?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2:52:37
不到兩歲時被收養,“走失”時應該是一歲左右。
這個年紀的孩子能走多遠,父母沒找她?
估計就是父母把她丟在醫院,回家繼續生,直到生出男孩。
ajaja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2:40:16
應該是壞人看她旁邊沒有大人而把她拐賣了,不然的話肯定會交給醫院管理人員,或者門衛,或者派出所,總會很快找到家長的。
寶刀屠龍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2:25:51
“她本名叫成麗婷,還有幾個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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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好像說過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人這樣的話
就中國當年的環境,家有數個女孩,其中一個在火車站“走失”,這種故事太多了
計劃生育逼得太狠,重男輕女的觀念想著打死要生個男孩來續香火
於是家中多個女孩,有人走丟,有人被過寄給別人都是非常非常常見的
Danbomingzhi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2:10:13
可能還有被“走丟”的。誌願者應該根據幾個妹妹的年齡進行深挖。還有她父母是那一年結婚的?從結婚到走丟有多少年?是不是第一個,或最後一個走丟?
haoyahaoya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1:54:31
走失也好,至少給孩子一個美好的理由。至於真相,國家都沒有追究,你我就成人之美吧。不過確實也改變了她的一生。你可以說時變好了。
衡山老道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1:45:20
都這麽大了,認親生父母毫無意義,隻會徒增煩惱。善待孩子的養父母遠比親生父母偉大。
城頭散仙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1:38:54
鬼才相信不是被家人遺棄的。
wanttosaysomething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1:38:12
1998年,盤延夢大約兩歲時被一對荷蘭夫婦收養。
1997年,盤延夢的親生父母帶著她到雲南昆明一家醫院看病,她在家人繳費時走失。
所以女孩走失時才一歲的樣子,誰能告訴我一個一歲的孩子怎麽自己和家人在醫院走失的!!!!
cwang28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1:37:43
謊話也不能這麽輕易說的 在醫院走失後就算了? 28 年 啊。
北美小鎮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1:34:24
國外領養肯定是通過當地孤兒院。真是走失的話,很容易找吧?丟了孩子去報案,不是第一個就找孤兒院嗎?再加上好幾個妹妹,其實都知道怎麽回事。
Danbomingzhi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1:32:43
從她走丟,到她被荷蘭養父母收養,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麽?為什麽她能被收養,而家人卻找不到她?有關部門都幹什麽去了?
還有沒被注冊的用戶名沒
發表評論於 2025-03-19 11:30:48
不幸卻又是何其幸運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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