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婚姻法新規一出,房本加名很可能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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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vebamboo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19:46:12
前麵的撈女把樹給砍了,後來的女性就沒法乘涼了
bluewave99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15:44:52
最公平的可能是婚前財產公證。但如果來真的,郎財女貌的那種估計就成不了了。
美女圖你什麽...
一條小路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11:37:49
把婚姻當成買賣是習思想照耀下的一種氣象。
novtim2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11:05:17
難怪1-2月份是離婚高潮;3月份新規出台,財產分割對某一方不利了--
希望大家攜手到撈---
傑瑞王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10:34:00
加一條,看顏值 “顏值差,可以簽婚前協議,婚內AA;顏值高,房產加名,加族譜都可以“
傑瑞王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10:12:00
什麽時候可以一夫多妻就好了
FollowNature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08:45:00
很高興看到大陸婚姻法與時俱進。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07:43:49
其實婚前財產公證挺好,如果兩人關係好那這就是兩張廢紙,如果婚姻出現問題這些公證對兩人都有好處,可以讓騙婚/騙錢/騙財產的人消失!當然婚後應該是共同財產,無論誰掙多少!
土撥鼠撥土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06:31:14
無論婚前婚後買房,共同還貸,產權共享。
heyjunesnow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06:14:30
“因翟欣欣向其索要1000萬元及海南房產,致使個人資金鏈斷裂”
這是這麽回事?寧可自己死都要把錢給女人?
矽穀工匠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05:55:54
所有婚姻都應該標配婚前協議,讓每個人都很清楚。猶太人都是這樣。
lzr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05:48:30
所以老美家庭讓孩子自己貸款30年分期慢慢付是最好的選擇。加名字後想閃婚?沒問題,房子當場賣了,還了貸款估計就不剩下什麽了,隨便你想怎麽分就怎麽分。
一方水土一瘋人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04:10:13
出什麽法律法規咱中國屁民們都有辦法解決,大不了女方要求簽份合同,不管草不草,以後什麽情況,隻要一離,什麽都歸女屁民
pennsylvanian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04:02:00
以婚前協商為準顯然更有道理。因為每家情況不同。如果一方婚前已經全款買房自然這個屬於自己財產。如果全部或大部分房貸是婚後付的當然房產兩人都有份。總之需要兩人協商為準而不是單看房產證。其實大部分國家都是這樣的。至少國內法律一直都是簡單粗暴。現在才稍微人性化一點
goodmum
發表評論於 2025-02-28 00:05:00
一麵說男女平等,一麵男方全款買方,女方一分不付,白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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