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大掃蕩”非法移民 地方官員拒配合執法恐遭刑事起訴
隻有登錄用戶才能發表評論,
點擊此處
登錄
返回新聞帖
荒野獵人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22:48:00
拒配合的地方官員視同罪犯的幫凶一起法辦!
難為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20:41:00
偷渡本身就違法。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13:53:22
非法移民中犯了罪的那些人,必須遣返。
pcboy888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13:00:21
我也這麽理解。不過如果規模太大給地方帶來混亂,最終還是會出現阻撓的,此外還會有遊行示威和趁火打劫等。
東南方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09:51:19地方人員,"不合作", "不協助", 不算違法。
但是,通風報信,阻撓抵抗,是妨礙執法行為,必須刑事起訴。
pcboy888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12:59:12
可是你怎麽甄別?看到拉丁相貌的全部抓走嗎?搞不好盧比奧都被抓起來,哈哈哈
裘千裏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11:35:41隻要把聯邦的百萬軍隊都調出來,來一個從東到西,再一個從南到北的大掃蕩,兩下子就解決了,還用的著地方官員嗎?
裘千裏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11:35:41
隻要把聯邦的百萬軍隊都調出來,來一個從東到西,再一個從南到北的大掃蕩,兩下子就解決了,還用的著地方官員嗎?
東南方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10:50:08
樓下"八戒",14億人口超過13億不是黨員,沒有義務配合執行貴黨的方針政策。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10:29:30
地方政府根本不受聯邦政府管轄,沒有義務配合。
tata12345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10:14:01
真來了個幹事的。
東南方
發表評論於 2025-01-23 09:51:19
地方人員,"不合作", "不協助", 不算違法。
但是,通風報信,阻撓抵抗,是妨礙執法行為,必須刑事起訴。
頁次:
1
/1
每頁
50
條記錄, 本頁顯示
1
到
10
, 共
10
分頁: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