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馬斯克舉"反移民大旗"打臉自己!遭爆曾在美國非法工作

隻有登錄用戶才能發表評論,點擊此處登錄    返回新聞帖
精木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14:55:54
我在4年前就精準預測到,敗哈當選後,將大開國門,放進數百萬非法移民,美國將和中共一樣,成為一黨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按照美國庇護法,庇護申請人提出申請後,必須立即扣押直到庇護結果出來,隻有在“非人道情況"下才可以豁免。可見這個應該是在極少數特殊情況下才可以的豁免,被敗哈人口走私集團濫用了這個豁免。
一人一票的選舉製度,改變人口結構,就改變了政治版圖,從而改變了選舉結果。民主黨已經破解了這個選舉取勝的密碼。

沒事逛逛88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13:21:45
豬黨的幾大混淆視聽的言論之一就是把反對非法移民說成是反移民,幸虧大多數老百姓不傻,分得清這兩者的區別
誰想找抽1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12:33:54
東西風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9:29:15
這假設題問的很無知,首先這不可能發生,因這批人都經過麵試而且有記錄在案,所以進來後不上學幹別的事隻能是少部分人,不要說都不上學,隻要有10% 美國就會對這些國家抬高學生簽證的門檻,減少學生簽證。

你去街角的加油站和Subway看看,或者去WIPRO等印度公司查查,有多少人非法打工?絕對不止20%,何況現在可以remote,很多碼農現在都是自己出個名,再二包給留學生幹活。
蒼天饒過誰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11:58:49
馬斯克是以合法簽證進入美國的,就算有短期的非法打工,他和那些偷渡進入美國的非法移民是有本質區別的,民主黨就喜歡混淆視聽,顛倒黑白,利用公權力打擊異己!再說,像馬斯克這樣的高端人才,拿到美國合法身份,也是易如反掌,他當初自己創業的時候,吃住都在辦公室,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哪裏有時間去申請工作許可?他出現這樣的紕漏,也情有可原!但是他為美國創造的工作機會和巨大商業價值,可以遠遠抵消他的一時疏忽!那些偷渡來的非法移民能和他比肩嗎?那些偷渡客,有多少人符合美國的移民條件和標準?從一開始,他們就沒有資格進入到這個國家,更別說拿到合法身份了,所以這些人就應該被驅逐出去!可是民主黨不僅放這些人進來,還讓他們享受我們合法移民都享受不了的社會福利,這都是我們納稅人的血汗錢交的稅,你們覺得合理嗎?公平嗎?
ujustme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8:53:19
罵人不好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7:18:37你錯了,加拿大公民什麽簽證也不要進入美國是合法的,隻有逾期不歸,才能算是非法移民。

非法打工和非法移民是兩個概念。

非法入境的非法移民,即是非法移民,又是非法打工。

非法移民的定義是沒有模糊空間的。非法入境的是非法移民。合法入境的,逾期不歸的,是非法移民。
===================================================================
+1

老馬是合法移民, 非法打工。

根據96年創投公司跟老馬的協議, 創投公司要不收回投資, 要不老馬在45天內拿到工作許可, 沒去進一步了解。

GuoLuke2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8:16:32
我們反對的是非法移民,就是非法進入美國。合法進入美國合法轉換身份的,我們都歡迎!豬黨故意混淆概念,下做!
罵人不好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7:18:37
你錯了,加拿大公民什麽簽證也不要進入美國是合法的,隻有逾期不歸,才能算是非法移民。

非法打工和非法移民是兩個概念。

非法入境的非法移民,即是非法移民,又是非法打工。

非法移民的定義是沒有模糊空間的。非法入境的是非法移民。合法入境的,逾期不歸的,是非法移民。
dongniya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7:16:00
這是一回事嗎?動動腦子好吧!
老北京炸醬麵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7:09:00
非法就是非法學,生簽證在美國工作,沒有working permit,就是非法移民, 黃川粉不要狡辯。另外再多說一句,隻要是非白人,甭管你是合法移民還是非法移民,川普都是從心裏厭惡,其實你們心裏也明白
平安之夜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7:08:00
支持反非法移民。
罵人不好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7:02:33
ChatGPT:


加拿大公民在美國工作是否算非法移民,取決於其在美國的工作簽證或合法工作許可情況。如果加拿大公民在美國工作但沒有合法的工作簽證或許可,則會被視為非法就業,但不一定算非法移民。

情況分析

1. 合法工作情況:
• 加拿大公民可以通過多種簽證類型合法在美國工作,如TN簽證、H-1B簽證、L-1簽證等。
• TN簽證(《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下的專業簽證):該簽證允許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某些專業人士在美國工作,且辦理相對簡便,隻需在入境時提供相關工作證明和資格文件。
• H-1B簽證:加拿大公民可以申請H-1B簽證,從事特定的專業技術工作。
• L-1簽證:用於跨國公司內部調動員工,也適用於加拿大企業在美國的分支機構工作。
2. 無合法工作許可的情況:
• 如果加拿大公民沒有合法的工作簽證,或超出了簽證允許的工作範圍,那麽在美國工作的行為就是非法就業。
•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工作行為不合法,但並不意味著其移民身份不合法。加拿大公民通常可以以免簽身份進入美國並停留最多180天,進行短期訪問(非工作性質),因此在一定期限內並不會被視為非法移民。
哢炸飛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4:36:23
這不叫非法移民 這叫合法簽證非法工作 他移民程序合法 而且也是豬黨最惡心的地方 學生簽證現在管這麽嚴 沒有學曆的低端非法無腦移民拚命往裏放 這裏未來能出一個馬斯克?
sleepbird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4:31:00
這些以前的被人認為的正規媒體的無恥可見一斑
蒼天饒過誰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4:02:05
馬斯克反對的是非法移民,好嗎!
美國的立國之本就是依法治國!民主黨放開邊境,就是損害了美國所有合法移民的利益和立國之本!
蒼天饒過誰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3:56:54
馬斯克是以合法身份進入美國的,而且之後,他也申請了美國的合法身份,所以他和非法移民有本質的區別!非法移民是以非法的身份,非法的途徑進入美國,然後繼續以非法的身份滯留在美國,黑在美國,這種非法移民我們當然要反對!民主黨的大票倉都是這些人,民主黨不去審查這些人,反而雞蛋裏挑骨頭,專門針對那些反對他們的人,完全就是搞兩套規則,利用公權力打擊異己!
LLC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0:27:00
Elon 可不是他們說的undocumented person. 人家有Visa進來的,即使他打工違法也比不上拜登與兒子以權謀利違法
iask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00:20:16
這種雞蛋裏麵挑骨頭的事對選情到底有多大影響? 馬斯克又不是偷渡來美國的。

前麵給川普判罪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讓川普的捐款數目瘋漲,關注度大增。這次玩這個沒用的。讓人們更加看清了民主黨如今黔驢技窮,胡亂攀咬
Redcliff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3:27:28
昨天我根據副總統辯論說川普在位時隻修了2%的美墨邊境牆。 有位叫“魚美人”的網友說這是假的,說修了45%。今天有時間我問了一下ChatGPT,回複如下:美墨邊境牆總共1954英裏,川普新修了80英裏,改建了372英裏。所以,新修的為4.1%, 加上改建的為23.1%。
天藍雲淡99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3:23:26
實事是非法移民犯罪率非常低

Erdoalja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9:46:00 左派的慣用手法,放進1千萬非法移民,沒有背景調查,體檢,任由他們在美國犯罪,馬斯克反對的是這個,完全不在一個頻道
天藍雲淡99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3:14:42
他弟弟乘車從加拿大入境美國時撒謊,說是到洛杉磯參加一個電視真人秀的節目
Dennis365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2:50:00
你真能編
ujustme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2:24:23
罵人不好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1:31:13加拿大公民來美國是不需要簽證的,合法的。美加邊境的加拿大人周末很多都是來美國買東西,加油的,加拿大已經被小土豆搞的七葷八素了。

那個所謂的兩黨邊境法案說真的,就是個笑話。合法地容許一年近兩百萬的非法移民,這還是在各個口岸明麵上的。要是這種法案都能通過,到2030年人口普查的時候,美國就會有超過3千萬的非法移民,眾議院將會永久性地掌握在民主黨手裏,當然即使沒有通過這個法案,2030人口普查以後共和黨要想掌握眾議院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這件事不會有什麽影響的。
=====================================================================
是的,加拿大公民來美國是不需要簽證的。 但加拿大公民在美國不需要簽證就能工作?
ujustme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2:21:48
Michelle北美1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31:10
老馬是加拿大公民,根據北美貿易協定,加拿大公民可以在美國自由的做生意。在邊境辦一個N2簽證就可以。多大的一點事。 民主黨費勁找了半天,可真辛苦辛苦了。
=============================================================
川粉就是這樣, 違法的事都想洗白:
1. 老馬是加拿大公民, 可進入美國用的是F1簽證, F1簽證能打工嗎?
2. 老馬是加拿大公民,根據北美貿易協定,加拿大公民可以在美國自由的做生意。在邊境辦一個N2簽證就可以, 去看看TN2簽證除了要求是加拿大或MEXICO公民, 還要求啥?老馬有資格申請TN2嗎?
pcboy888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2:19:06
我開車走遍美國,一個一個數過了,非法移民有5億人。我把選票一張一張親自看過了,全是非法移民投的。
lavenderlake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1:57:25
鍾表匠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9:48:58
芬妖精網友,糾正一下,我是川黑。 雖然F1校外工作非法,但如科技創業,創造就業機會,提高美國的競爭力,對美國有大益。對這種情況,移民局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犯不著這麽糾結。

相反,川教主夫人的移民簽證,非法工作, 移民局應該深究的。



芬妖精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8:34:00
川粉們自詡law and order,然後說F1創業很好。那我覺得B1給別人家剪草造個房子也很好啊。

—————————
笑死了,自家人打起來啦!
感覺大勢已去,現在賀小三和賀小三粉都沉不住氣了。

罵人不好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1:31:13
加拿大公民來美國是不需要簽證的,合法的。美加邊境的加拿大人周末很多都是來美國買東西,加油的,加拿大已經被小土豆搞的七葷八素了。

那個所謂的兩黨邊境法案說真的,就是個笑話。合法地容許一年近兩百萬的非法移民,這還是在各個口岸明麵上的。要是這種法案都能通過,到2030年人口普查的時候,美國就會有超過3千萬的非法移民,眾議院將會永久性地掌握在民主黨手裏,當然即使沒有通過這個法案,2030人口普查以後共和黨要想掌握眾議院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這件事不會有什麽影響的。
popo52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1:31:00
這些川粉就是無腦,什麽非法移民1千萬被民主黨人放入,反正川普把很多事情無限放大,而且是一而再再二三的無限放大,讓人覺得恐慌就達到他蠱惑民心的目的,川普說話從不引證數據來源,包括什麽海地人在俄亥而州吃貓,當地政府早就辟謠了,但是川普從來不糾正自己的任何錯誤,川粉也不計較人品,因為川普說出了許多這些人嘴上不敢說的那些話(隻能心裏說),算了說多了川粉也不會理解,告訴你們一個事實,非法移民的源頭是共和黨的裏根總統,1980年一上台就大赦了那時候已經非法在美國的最早一批墨西哥人,中南美洲人,大概有100到200百萬人,從那時候起中南美偷渡美國就形成了傳統,因為知道美國會大赦非法移民,不來白不來,記住80年代可是共和黨的天下,非法移民潮是那時候就有的,不是什麽民主黨故意開放邊界,有點常識好嗎?多學點曆史,沒有大赦這麽會有這麽大的從墨西哥過來的偷渡潮。
居家凡人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1:20:02
@ 鍾表匠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30:38
@居家凡人:老川 killed the bi-partisan border law, 老白不得已才用總統令 (borderline UN-constitutional),控製走線“避難”移民。老白總統令沒被challengy, only because of the election season.
老川如果真的認為非法移民危害國家安全,這廝為什麽 killed the bi-partisan border law?非法移民來禍害美國,老川心裏happy.
———————
再次見識到了顛倒黑白的毫無底線。川普時期因豬黨在國會阻撓,隻能通過行政命令阻止了非移的大規模湧入。豬黨拜登政府一上台就迫不及待地廢除了川普行之有效的行政命令,才導致了這幾年非移創紀錄的湧入。你竟然大言不慚地宣稱問題製造者是解決問題的人?!你牛,你真牛!
Wodebiming98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55:51
支持川普和馬斯克!堅決反對非法移民入侵美國
yhr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51:50
他來美國當學生時候是加拿大公民,根據北美一個什麽協定,加拿大公民可以在美國工作的,隻要合法進入美國。
LRushBall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42:39
非不非法川普一個人說了算。 不能僅僅看法律。 共和黨人要有立場。
irisin2021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40:23
無恥造謠,是“反非法移民”。
cys254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37:34
F1的身份不是一定不可以工作。他隻要申請OPT就可以工作了,他也可以申請H1B都不是問題。
Michelle北美1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34:57
我們當初剛剛開發美國這邊,也是沒有辦什麽簽證因為就想先試試,跟我們合作的美國人一聽加拿大這邊的根本不在乎。後來攤子大了為了納稅才辦了N2.
LLC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32:00
學生打工和從邊境進入沒有經過審查的非法移民,有天大的區別
Michelle北美1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31:10
老馬是加拿大公民,根據北美貿易協定,加拿大公民可以在美國自由的做生意。在邊境辦一個N2簽證就可以。多大的一點事。 民主黨費勁找了半天,可真辛苦辛苦了。
鍾表匠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30:38
@居家凡人:老川 killed the bi-partisan border law, 老白不得已才用總統令 (borderline UN-constitutional),控製走線“避難”移民。老白總統令沒被challengy, only because of the election season.

老川如果真的認為非法移民危害國家安全,這廝為什麽 killed the bi-partisan border law?非法移民來禍害美國,老川心裏happy.

川黨的惡。
LLC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29:00
賀三以特殊弱勢家庭身份才進入法學院,她父母都是中上收入的知識分子,這是欺詐嗎?難怪這麽無能,
日人民報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28:00
混淆概念。

illegal immigrant 和 legal immigrant working illegally 是不一樣的。

後麵這種是經過審查的學生,對社會根本沒有危險。
洛城一郎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24:00
和很多華人心態一致的,感覺自己入籍公民了,就立馬成了白人了
居家凡人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19:23
@ 鍾表匠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12:49 川黨故意混淆概念。絕大多數反川人士(包括老白,哈女士)也是反對非法移民,反對開放邊境,危害國家安全的
————-
要能虛偽到這種程度還真少見
居家凡人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17:16
我怎麽不知道馬斯克是走線來美國的?!誰知道嗎?
旁觀者XWY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13:00
馬斯克自己就是非法移民,隻是進入美國的理由不同。
鍾表匠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12:49
川黨故意混淆概念。絕大多數反川人士(包括老白,哈女士)也是反對非法移民,反對開放邊境,危害國家安全的。
一點小看法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20:02:30
民主黨故意混淆概念。絕大多數人不是反移民,而是反對非法移民,更反對開放邊境,因為危害國家安全。
鍾表匠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9:48:58
芬妖精網友,糾正一下,我是川黑。 雖然F1校外工作非法,但如科技創業,創造就業機會,提高美國的競爭力,對美國有大益。對這種情況,移民局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犯不著這麽糾結。

相反,川教主夫人的移民簽證,非法工作, 移民局應該深究的。



芬妖精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8:34:00
川粉們自詡law and order,然後說F1創業很好。那我覺得B1給別人家剪草造個房子也很好啊。
Erdoalja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9:46:00
左派的慣用手法,放進1千萬非法移民,沒有背景調查,體檢,任由他們在美國犯罪,馬斯克反對的是這個,完全不在一個頻道
光鹽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9:32:38
"一龍曾以學生簽證非法工作,並險遭驅逐出境。南非出生的他在電子郵件中坦承,當他中途放棄學業並創立公司時,他「無法合法留在美國」,而他的弟弟在入境美國時同樣處於非法狀態,有專家稱此為「入境欺詐」。"

一龍自己都承認他那時是非法留在美國,樓下還有人為他狡辯。拿不附身份的簽證留在美國,就是非法。有些人用假簽證進美國不比偷渡來的好到哪裏去。
東西風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9:29:15
這假設題問的很無知,首先這不可能發生,因這批人都經過麵試而且有記錄在案,所以進來後不上學幹別的事隻能是少部分人,不要說都不上學,隻要有10% 美國就會對這些國家抬高學生簽證的門檻,減少學生簽證。

=============================================================================
爬山看秋葉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9:10:16如果來美的幾十萬中國,印度學生都不上學,幹其他事去了,樓下的也覺得沒事?
tony0101 發表評論於 2024-10-26 19:26:00
左棍又來滿地打滾胡攪蠻纏了,馬斯克非法入境了?吃政府福利了?還是搶美國人工作了?上學時開始創業就立馬被貼上非移標簽
頁次:1/2 每頁50條記錄, 本頁顯示150, 共70  分頁:  [1] [2] [下一頁] [尾頁]